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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现状的调研报告5篇

调研报告通常包括对特定主题或问题的深入研究,调研报告可以帮助组织识别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基层现状的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基层现状的调研报告5篇

基层现状的调研报告篇1

改革开放的,农村大批的男劳纷纷外出务工,妇女在家庭生活、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农村发展中的地位日趋。,乡镇妇联工作就显得尤为。

一、基层妇联组织作用的现状

农村产业结构的和农村劳的转移,妇女已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劳已占农村劳的60%,她们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稳定、建设现代新农村的力量。基层妇联组织党和妇女的桥梁纽带,承担着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责,在长期的农村妇女工作中了独特的优势。

帮助农村妇女素质,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要务,妇女素质,以“学文化、学技术、比、比”为主题的“双学双比”活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注重“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建设,现场示范、基地培训、科技接力,为农村妇女的生产发展、科技致富了服务。

扶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贫困地区农村富余女劳的就业。

创建“朝天椒示范基地”产业结构。20xx年妇联在陈村村了以妇女为骨干的朝天椒种植示范基地。八年来基地培训30期,培训妇女5000多人次。仅陈村种植朝天椒由开始的50亩发展到共500多亩。村里80%的妇女朝天椒的种植管理工作。向周边村辐射种植,现已有3个村发展到朝天椒示范种植基地,总面积达5000多亩。的支柱产业,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

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和谐家庭创评机制,农村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构建和谐家庭、营造生态庭院”、“美德在农家”、争当“五好文明家庭”农村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推广普及现代教育理念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让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走进千家万户,农村妇家庭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二、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工作中的问题

从情况来看,年基层妇女工作了不少的,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不容的问题。

工作难。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分管工作中的一项,而妇女工作没有量化的指标和要求,不纳入考核管理,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党政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边缘化”状态;情况级妇代会中。基层妇联组织虽已健全,但主要任务是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的中心工作,性地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搞文体活动,或是乡村妇女几次学习和培训,调解家庭邻里纠纷,活动的规模小,内容也较为单一,难以调动妇女的性。

兼职过多,职能难。乡镇妇联主席兼两职的几乎80%。不同程度地了妇女工作的。乡镇妇联归党政办公室,而党政办公室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重,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妇联机构形同虚设。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两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多项繁琐的工作,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乡镇干部各自包点,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在中心工作之余干,又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工作有机起来,妇女工作不。,村级妇代会主任主要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

工作经费无保障。乡镇妇联要在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服务,条件,都需要有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更没有保障此项开支的硬性措施和规定,活动时向专题申请活动经费,这就对基层妇联工作的约束和被动,自主地工作。缺少专项工作经费,活动和培训的,使妇女工作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的。妇联干部在工作中,经费无保障,产生畏难、抵触情绪,阻碍了妇联工作的发展。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在“建”,关键在“带”。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一起,要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议事日程,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自然会思考、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下的“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的服务。要多渠道、多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工资待遇,或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要营造男女平国策的宣传。要各级党政对男女平国策的认识,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内容,使各级党政干部是高层干部培训,从和行动上,以便在工作中对妇女工作的和支持。

要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与党校、组织,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的培训计划,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干所占的比例或举办的乡镇妇干培训班,并条件,组织妇干参加妇统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干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兼职的优势,工作。

对妇联工作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历来是工作的主要方法,工作的手段。要对基层妇联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考核,规定硬指标,严措施,“软”工作“硬”考核。

要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妇女工作放到建设新农村中去把握,把工作定位到发展城乡经济,引导城乡妇女增收致富,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着眼于农村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上想办法、做文章,将城乡妇女工作对接和有机地融合,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基层妇联工作迈上新的。

基层现状的调研报告篇2

关于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及应对措施分析

基层工商所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基础,是履行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职能的窗口部门,是整个工商局的门面,而在这个门面里,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大众对整个工商系统的认知,因此基层工商所的工作,是整个工商系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行政执法又是基层工商所的一重要职能,作为一名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对于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及应对,有如下粗浅体会与认识:

一、外部执法环境

国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方针后,要求各执法机关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一大的准则,在这个建立法制社会的大环境下,国家对于工商行政执法有着高标准、高要求,同时工商行政执法受社会、舆论、司法机关,及上级部门等诸多监督,更进一步督促了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现今,基层工商所基本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从以前的不合法、不规范,转变成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宗旨办案,力争个个是铁案。

但是在众多监督下,大众也应该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使我国工商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国行政执法的本身就是具有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等特点,特别是基层工商所在行政执法中,面对和接触的有部分法律知识缺乏,对于工商的职能不了解的当事人,执法人员时常会面临言语污辱及打击报复的言论威协,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而舆论环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随起哄的群众以及某些不负责任,为吸引大众眼球,报道偏颇的媒体。这些因素构成了目前压力大的、条件艰苦的执法环境。

二、内部执法现状

(一)指导力度不统??

各工商局根据职能分工划分了各个部门,有法制股、办公室等,而各部门的业务范围侧重不同,但又有交汇之处,对于交汇之处,经常由于所站角度不同,考虑的问题也有不同,从而意见不统一,要求基层工商所执行的也各不相同,这让基层很难得心应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

(二)重程序、轻实体

实体指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事物,程序是指法律规定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要件。可见,程序和实体都是执法中必不可少的,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在我国法制不健全的前几年,工商行政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 “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但经过几年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及文化素养的提高,全国范围内的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一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践中,对于一些违法行为,执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只要程序有瑕疵,就将行政处罚行为予以撤销;一些人总在程序上大做文章,某些专家在评论一个案件办得是否合法时,总是以程序放在第一位,不注重实体效果。在这些个案冲突中,造就了现今一些工商行政机关过于重视程序,把程序放在第一位,生怕被人发现一丁点的漏洞,而对于实体,相比之下,被人轻视,从而从“重实体、轻程序”走向了“轻实体、重程序”的极端。

以上二种做法都是违背了制定法律的初衷,制定法律不是为了程序而办案,而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程序与实体是辩证统一的,程序法的功能是辅助性的,国家制定程序,是为了使实体法运用时,更具有公正性,但总的来说程序的启动是以实体法的实现为目的的,所以,不能简单的认为程序合法,实体必然合法,过于强调程序,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同时助长了违法行为的气焰,对于完全可以补正的,不影响实体权力义务的程序瑕疵,完全可以及时予以补正,而不是单一的进行撤销。

三、应对措施

在分析目前外部及内部执法环境及现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执法办案时发现违法行为,不但要按照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更要注重发现该违法行为有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以便及时,有效的防治。同时,对于一些人为思想的变化,可能产生的违法行为,及时的预以提醒,警示,做到防微杜渐,将违法行为制止于萌芽状态。

不可否认,以前的工商行政执法,手段单一,以罚代处;乱收罚款,重复执法,同时,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文化程度较低,然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不断改革与发展中,这些问题都已基本得到了解决,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总之,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第一线,直接关系到民众心中的工商形象,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执法水平,为基层工商所创立良好的执法环境,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基层现状的调研报告篇3

“xx”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市基层文联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在进入新一个五年发展期之际,很有必要认真审视和分析我市基层文联队伍的建设状况并认真思考其今后的发展对策,以促进其科学发展。

一、我市基层文联组织队伍现状

1、建制确立,机构独立。市文联共有20个团体会员,其中市本级文艺家协会11个,县(市、区)文联9个。全市9个县(市、区)均经各地编制机构批准,建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区)文联机构,而且编制确定,人员基本到位。据统计,9个县(市、区)基层文联共有正式编制33人,目前有正式在编人员30人,编外用工4人。

2、门类齐全,成员众多。我市各基层文联都有下属的文艺家协会,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七大文艺专业门类协会均属县(市、区)文联的团体会员。此外,民间文艺、电影电视、根艺奇石、诗词楹联、演讲朗诵、收藏、古建、学生写作、文化研究、盆景、集邮、铜管乐、京剧票友、农民书画、文艺会所、处剧曲艺等众多的特色协会、学会、研究会也纷纷成为基层文联的团体会员。如缙云县文联就有下属协会32个,市文联有下属协会22个。据统计,9个县(市、区)文联共有各文艺家协会131个,共有协会会员3604人,其中市级会员2897人、省级会员507人、国家级会员200人。

3、依靠财政,维持运行。我市基层文联的经费来源,基本上属于财政预算型,除了人员经费以外,基层文联开展各项工作的专项经费均由财政拨给。然而,财政给予基层文联的专项经费只能维持基层文联的常规工作开展,如出刊物、编书籍,独立举办个别小型活动,不具备开展有影响的大中型文艺活动的条件。可以说,离了财政拨款则寸步难行。据统计,9个基层文联xx年专项经费共计117.8万元,拥有专项经费最多的单位是县文联,也仅25万元。由于基层文联的特殊地位,利用社会赞助经费开展工作则难上加难,xx年有社会赞助款的文联为:县文联11万元、县文联4万元、松阳县文联2万元。

4、有所作为,有所贡献。我市各基层文联在过去的五年中,充分发挥文联的优势,紧紧围绕服务于中心工作、服务于艺术家、服务于基层群众、服务于团体会员“四项服务”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文艺创作成果丰硕。据统计,过去五年全市发表、演出、展出、获奖的文艺作品达21749件(次),其中国际级285件(次)、国家级4554件(次)、省级5789件(次)、市级11121件(次)。二是文艺活动多姿多彩。过去五年共举办和协助举办各门类文艺活动500余场次,为文艺惠民、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文化软实力明显提升。通过加强文艺队伍建设、举办文化节庆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创建瓯江文化品牌、打造特色文艺之乡、开展文艺理论研究、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措施,为提升的文化软实力作出了积极贡献,基层文联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得以初步彰显。

二、我市基层文联组织队伍的特点

1、基层文联组织机构的终端性。我市的县(市、区)级文联处于全市文联系统的终端位置,一般没有下一级的文联机构(协会除外)。而发达地区在县级文联之下往往设有乡镇文联、企业文联、部门系统文联,可见我市基层文联网络不尽健全,基层文联网络的延伸性不够,基层化不强,覆盖面不广。

基层现状的调研报告篇4

为了使上级团委更好的了解镇团委的工作现状,也为了进一步开展好镇团的工作。我们在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本次调查共走访了30位青年,6位老人,10名村干部,以及本镇板材协会和商会的相关负责人等,历时半年完成。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区西部,全镇以板材加工为经济支柱,各村都有板材加工企业,近年来经过板材整合,把的支柱产业做强做大,镇的经济经济状况在全区农村属于位于前列。

二、团委工作的基本特点

1、团员及青年流动较快

镇因全镇皆以板材相关行业为主,近年来很多村民积极创业,青年们做为主要劳动力,多忙于工作,人员组织较不方便。

2、实际团员数流失严重

(1)由于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大,不好管理和掌握,致使团员数量减少。

(2)历年来团关系管理不规范,学生团员到了社会后,虽然团关系由学校团委转交到镇团委,但因入团手续填写不够详细,难以划分所属团支部,导致团组织与一部分团员失去联系。

(3)各单位,团员们在工作调动时,多数未能及时转交团关系,造成了团关系管理混乱,给各支部团费收缴及组织生活方面的形成了一定障碍。

由于以上原因,导致镇团委实际团员人数与在册团员人数相差悬殊。

3、农村团干部兼职、大龄化、无薪情况严重

通过对镇十个团支部情况的调查来看,农村干部由于受职教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有95%以上均为兼职,多数团干部身兼团委、妇联、报帐员等工作,其中70%以上的团干部超过三十岁。虽然身兼数职,但报酬并未相应增加,特别是团干部的报酬并无正式规定,几乎等于无报酬,而且团干部年纪较大,分担工作多,负担较重,精力多放在别的工作上,没有精力多与青年人做接触,难以把握当前青年人的思想脉搏。

4、农村青年“重经济轻思想”情况严重

现在多数青年都非常关心农村经济发展,同进更看重自己的发展机会和发家致富的本领。对社会制安、社会保障等问题也都给了一定的关心,但对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极低。

三、存在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亟需加强

近年来农村团的工作弱化等大环境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团支部在农村工作中的地位和形象,而且基层团干部年龄偏大,兼职又多,其作用也就不能充份发挥,基层团组织日渐萎,多数处于松散瘫痪状态,有事临时组织,无事各自散去现象普遍存在。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的基层单位,是团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要想搞活团的工作,必需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2、干部队伍亟需培训

团干部是共青团工作的贯彻和执行者,其素质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团的工作水平。团员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团务知识,与时代发展脱节,缺乏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必然导致在青年人中没有号召力和影响力,没办法更好的团结和帮助广大青年。因此必须尽快的完善团的培训机制,加大团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基层团干部的修养与工作能力。

3、团员管理亟需规范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流动团员人数地增加,团员管理难度增大,再加上对团员的进出管理不严,操作规程不够规范致使农村团员数量锐减,而部分农村团组织对此极没有深刻认识,单纯的只为了扩大团员队伍,放宽对团员入团的审核,使很多不够资格的青年也进入到团员队伍,不仅打击了优秀青年向团组织靠近的积极性,更失去了共青团所代表的先进意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团组织在农村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必须进一步规范严格团员管理办法,抓紧抓严团员入团审批手续使共青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代表光荣与先进的青年组织。镇团委已经着手进行了团员档案管理与交接的规范工作,但是把严入团审批手续方面还需要中学团委和上级团委的重视与配合。

4、经费渠道亟需拓宽

目前农村团的活动经费还是主要靠团费和划拔两个途径,而农村团员数量本身有限,加上流失严重,团费收缴十分困难,特别是农民团员的团费收入基本空白。而历年来团的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广大群众对于团委极为漠视,活动开展困难,难以引起镇委及村委的重视,团的活动经费难于争取。经费不能保障就不能满足正常的活动要求,影响工作开展,团的活动经费问题成为制约镇团的工作全面活跃的瓶颈。为此,镇团委把如何有效的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作为当务之急。

四、原因分析

1、工作环境变化加快

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加速了农村的改革步伐,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经济理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成为当代青年农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之农村团的工作环境势必相应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团组织本应及时洞察到工作环境的快速变化,及时根据农村发展需要调整团的工作思路,扭转团的工作滞后于农村发展实际。加上部分领导对团组织等群团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长期作用和潜在作用没有充份认识,忽视了团的工作,为使农村团的设置,人员配备,活动开展,经费筹集难度加大。

2、工作重心脱离实际

与前几年相比,目前农村团的工作机制对现代化农村的适应程度已有一定程度上的改观,但仍有部分村及团组织过分强调团组织自身的特殊性而忽视了与农村其他方面的工作协调相嫁接,使团的活动游离于农村中心工作之外。另外,农村团组织就团论团,封闭保守的思维模式,以指令为主的领导模式,以突出为主的活动模式以及灌输式的教育方法和狭隘,脆弱的经费来源,使团的工作过于空泛,脱离实际,难以引起广大农村青年的共鸣。

3、工作定位把握不准

团组织在农村的职能定位,是其作用发挥的导向。农村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团组织提高经济参与能力,把帮助和带领农村青年发家致富作为团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团的每项工作都转化为农村重心工作服务的具体举措。而调查发现,农村团的这种职能作用的调整和转化并未到位,很多仍只停留在口头和思想上,多数农村团组织有待调整没能充分体现到团的实际工作中,致使农村团的工作长期务于农村中心工作之外,极大的影响了团的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五、工作对策

1、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建设

要切实增强团组织在农村青年中的凝聚力,提高团组织在农村中的分量和地位,改变团工作的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

(1)要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正常的组织生活。以简单、适用为原则,使基层团干部对于自己的工作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2)是重视团干部队伍培养。一要配齐配强农村团干部,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培训,尤其要帮助他们落实职务津贴在内的各种政府、生活待遇,调动和保护农村团干部及共青团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建立团干部储备制度,为基层团支部灌输新鲜血液,培植新生力量。

(3)多组织团员参与组织活动,将团员活动与青年活动相区分,提高团员待遇,突出团员与普通青年的区别,为进一步发展团员队伍奠定基础。

(4)重视团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特别是青年团干部的思想教育,树立为团员服务和青年服务的观念。

2、立足农村生产实践,创新开展团的活动

创新活动内容,突出经济效益,贴近生产需求,围绕农村中心工作设计开展活动,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使之成为团的工作发展的生长点。

(1)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成立信息服务队,向广大农村青年提供最新的、急需的供求信息与科学技术。镇团委通过网络等渠道收集科技信息,成立科技频道等方式,向广大农村青年提供各类致富信息,得到了北岗群众的认可,扩大了共青团工作的影响力。

(2)建立青年人才档案,帮助有特长的青年发挥其优势,以延伸团的手臂,扩大团的影响,团结凝聚广大青年。镇团委通过帮助有声乐特长的青年参加各项比赛的机会,与青年们交了朋友,使他们乐于参与共青团组织的活动,聚拢了大批的青年,为搞好团的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

(3)是创新活动方式。注意将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针对青年流向多元化,流量多变,兴趣多样的特点,利用闲散时间,开展不同特色的小型活动。

(4)是要提高团的工作科技含量,围绕农业生产,提高团的科技含量。广泛开展“学科技,用科技争做科技型农民”活动,使团的工作成为农村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3、立足农村发展,灵活创收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村组织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能过”收,拔,创,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收,即收缴团费,管好用好团费,拔,即通过争取领导支持,从村集体中划拔部分经费,创,即通过开展各种有偿服务和各类经济实体,自创活动经费,。建,即兴建青年活动中心,向广大青年们筹集活动资金。

4、立足农村现实情况,积极优化团的环境

(1)要争取村党支部对青年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团的工作环境。

(2)规范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团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团员管理,团员生活,团会团课等日常工作规程,增强农村团的号召力,提高组织在农村青年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夯实团的工作基础。

(3)要加强政策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团的工作实际和需要出发,制定,落实青年工作的相关政策。把团的权利,经费标准,干部待遇等以农村管理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纳入镇级管理考核之中。为团组织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保证。

(4)贯彻落实好“推优入党”工作,提高团在农村工作中的政治地位。

基层现状的调研报告篇5

基层检察部门书记员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要求各项制度也随之日臻完善。为推动这一进程,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制定和下发了《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其中将书记员分类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加以明确。目前,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书记员在检察业务实践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面对种种现实,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书记员的管理模式仍存在着诸多弊端,难以适应司法改革现状,亟待变革。本文仅从作者的观点出发作一些粗浅的探讨,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 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的现状分析

相对于法官、检察官而言,作为同样从事法律实务的书记员却很少被人冠以职业的称谓。在大多人的眼中,书记员只是一个阶段,而非一种职业。在这里,书记员职业化的属性遭到了广泛地漠视。不仅如此,对于在各级检察机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书记员群体,至今仍未有一套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而关于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的法律规定也相当匮乏,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27条第一款中有所提及:“各级人民检察院设书记员若干人;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

针对这一状况,目前大多数检察机关的书记员管理模式均是参照检察官的标准加以规范和执行的。它们的做法基本相同:首先,对书记员实行分散管理,将其放置于批捕、起诉、反贪、渎侦、控申、民行等各业务部门乃至综合部门,并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管理书记员日常工作和事务;其次,将书记员作为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后备人才库,将其晋升方向明确地指向检察官序列,书记员岗位只不过是进入检察官队伍的一个过渡性的阶段,从而从某种程度上暗示了书记员工作的暂时性;再次,检察机关书记员没有自己独立的职务序列,并且书记员职务实行“一刀切”,其队伍内部也没有再划分等级。

而现实中,检察机关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案件材料的保管、装订和归档工作,制作并处理各类公文以及在检察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对各类证据进行分类保管等。这显然与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需要我们尽快地总结出一套适合书记员群体的管理体制,将这群体的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而妄想生搬硬套检察官的管理、运作体制便可一劳永逸的态度,也势必会遭遇种种尴尬,凸现一些问题。

二、 目前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承认,原有的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运行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也对检察工作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随着检察工作改革的日益深入,原来旧的模式已不能适应如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面对。

首先,检察官与书记员权责不清、人员布局不合理,影响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随着近几年案件数量的不断上升,各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承办案件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在原来人员配置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工作则变得愈发困难,角色的错位也就在所难免。有些检察官便不得已要承担部分原本属于书记员工作范畴的事务,从而造成人力资源的相对浪费。而同时,一些书记员也不得不勉强应付某些自身难以胜任的检察官的工作。这样一来,原本存在于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明确的工作划分便朦胧起来,同时两者之间的权责归属也愈发模糊,所以出现了有些起诉部门的检察官只是阅阅卷就出庭,其他一切工作均由书记员代为完成的怪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如此,办理案件的质量和工作的效率就很难得到保证,而且案件一旦出了纰漏,也很难归责。

其次,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缺乏监督制约,不利于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检察机关内部也同样需要监督。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应当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检察官作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书记员对其的监督制约应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而在原有模式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是一种行政命令与被动执行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书记员很难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再加之分散于各业务科室的书记员在相应检察官长期的传、帮、带的作用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私人感情方面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种所谓的 “师徒”关系,这样使得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不同程度地被削弱。而这种依附关系的产生也会使得工作中个人感情的过多掺杂,从而造成执法过程中监督不利,影响司法公正,更有甚者会出现因为某些共同利益而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再次,书记员工作的积极性难以发挥,队伍的稳定性无法保障

检察机关内部对于书记员的具体职责,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规定。书记员一般跟随检察官办案,听从检察官的指挥,工作内容完全由检察官安排决定,其自身价值难以体现。加之,在当前的体制下,书记员往往将自己的职位视作是担任检察官 前'不得已'的过渡,而将目标和晋升的方向锁定在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检察机关工作,拥有检察官的称号无疑体现了自身较高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从物质上讲,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而享有相应的职级、职称待遇,而书记员则没有相应的规范化的职级评定和待遇。所以,造成了书记员难以安于本职工作,思想极不稳定,容易失去钻研工作的动力,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也很难得以提高。现实中,大多数书记员只重视法律业务的学习,为向助理检察员晋升打好基础,而忽视记录、归档等书记员基本素质的训练,难以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所以,虽然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中书记员的工作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书记员们得不到真正独立的、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因而缺乏安定感,无法激起工作热情,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正是由于传统体制下对书记员工作“暂时性”的根深蒂固的理解,使得这一群体失去了自身应有的活力,并逐渐演变为检察官的“后备人才库”。目前,大多数检察院均是从书记员中选任检察官,此举使得很多刚刚熟悉书记员业务的同志离开了这一岗位。我们应当认识到,书记员工作与检察官工作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而从书记员中选择检察官也势必会带来检察官与书记员比例失调的问题,同时也会给书记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显然,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已捉襟见肘,并很大程度上有碍检察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所以,改革势在必行。

三、 书记员职业化模式构想

建立适合自身运作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不仅需要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同时也需要广征博引,借鉴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国外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大多都实行书记员终身制度,不存在向检察官过渡的问题;还有不少国家通过在各级检察院内单独设立由全体书记员而组成的工作部门来构建书记员管理体制,并同时在这一部门设立书记长统管书记员工作。

笔者认为,借鉴这些做法,在我国实行书记员职业化、专业化是适时可行的。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关于检务人员分类管理的思路,我们可以尝试建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员序列,考虑到书记员是辅助检察官工作的,书记员最低职级的设立可以低于检察官最低职级一级,并且可以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助理书记员、书记员、副主任书记员、主任书记员、书记长。并实行书记员职务终身制,根据其工作实绩、工龄变化、学历层次等按序晋升,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提升职级。同时,针对现在书记员分散管理的局面,可以实行书记员统一管理制度。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立书记员办公室,作为书记员的主管部门,其地位与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使用相结合”的方式。所谓“集中管理”就是,书记员隶属书记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培训。所谓“分散使用”就是,按照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书记员岗位设置,把书记员分为若干小组分配到各业务科室协助检察官做好各项法律辅助性工作。如此以来,不仅保持了传统体制下的优势,即书记员仍遍布于各科室从事业务工作,保证检察工作的方便、快捷、高效。同时,也摒弃了原有模式下的弊端,书记员只对书记长负责,而无需依附于检察官,书记员同检察官的工作关系从以往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转变为辅助性合作关系。

当然,建立高效、良好的运作管理体制,也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否则,书记员职业化进程也只能流于形式。

首先,应当积极推进书记员队伍的合理化建设。针对现有书记员过少的情况,对书记员队伍进行适当地扩大,使书记员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以往检察机关在招收书记员的时候,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这些人当作未来的检察官加以培养,因此进人的标准相对较高,如现在招收的一般都是政法类院校大学毕业生。这样做,固然能使检察机关吸纳到人才,但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人才的'高消费'。因为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让这些人固于书记员的职位,显然不切实际。因此,笔者认为,书记员的任用工作应该实行不同的标准:一方面,设置少数的书记员职位,将其定位于向检察官过渡的职位性质,这些职位可从高校优秀人才中选拔;另一方面,将更多的书记员职位固定,按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从大中专院校或者社会上进行招聘,以期达到稳定书记员队伍基数的效果。因为对这部分人来说,检察官的职务为他们所难以胜任,因此他们也就能比较安心地从事书记员工作。而事实上,书记员也只有静下心来,才谈的上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

因此,合理地设置书记员的职务,正确地规划其发展方向是实现书记员职业化的关键环节。 同时,书记员的待遇也必须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系。笔者设想,可以根据书记员的不同等级设置相应的行政级别,依据行政级别区分待遇标准。比如,在基层检察院设置最高到副处级(或正科级)的书记员,享受与级别相当的待遇,使大家意识到,书记员并不低人一等,书记员的职位前途光明,值得为之勤恳敬业,努力奋斗。同时,自副处级以下依次设立相应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使书记员也能形成自己的晋升规划,从而令书记员这一岗位变得富有吸引力。另外,还可设立书记员工作的具体考核标准,制定相应的奖金、补助标准及提升职级的方法等,使书记员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激发自己的工作潜力,从而更好的实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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