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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促消费工作总结篇1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市场管理部、办公室、企划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行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与“取现”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3)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结合日常社区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营业厅宣传方面,我分行在各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分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以上便是我分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我们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促消费工作总结篇2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是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是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五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2024年促消费工作总结篇3
一.组织架构方面
我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得力,相关行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消保工作覆盖全行各个条线。同时,20xx年末我行正式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简称“消保办”),消保办为我行二级部门,隶属总行宣传部,并明确了消保办专人负责实施和推进消保工作,另有2人兼职协助。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报告制度、监督考评、宣传教育、应急预案、风险识别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此办法已于20xx年8月正式印发成文。另外,我行重新修订了《遂宁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遂宁银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目标等的制定和监督、评价,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消保工作落地实施。此外我行还成立了“遂宁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遂宁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分别从董事会和经营层明确和规范了消保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的措施。
我行还将消保这一内容纳入了《遂宁银行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xx-20xx)》,以战略的形式规划和规范我行未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方面
我行消保办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相关流程中,消保办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不妥开发方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源头保障。我行新产品开发流程具体分为内部申报、项目初审、正式立项、申报或备案、科技研发与测试、产品移交管理、营销策划、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产品运行监测及反馈等步骤。从流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客户可通过我行维权热线xx、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1xx、人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xxx、消保办xx等渠道投诉。另,《遂宁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对重大投诉与一般投诉的鉴定、处理流程及事后分析等做了详细规定。我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按照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如《遂宁银行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遂宁银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遂宁银行突发与危机事件管理办法》等,确保了我行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应对能力。
四.责任分工方面
明确消保办是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行消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事前参与产品研发,并具体负责事后监督评价、投诉事件协调处理;总行合规管理部负责消保工作法律支持与保障;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比如贷款合同法律条款不侵害消费者权益;个金部负责个人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客户对接等工作,总行各部各司其责,负责本业务条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全行各分支行均明确消保工作由分支行行长牵头,并设立了消保联络员负责本分支行辖内消保工作开展。
五.约束机制方面
目前,我行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中制定相关约束条款,明确了各层级消保责任和监督考评流程以及处罚措施;二是审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畴,将按年度对消保工作制度及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分,以促进消保工作规范进行和不断提升。
六.工作成效方面
20xx年全行总计受理投诉事件102起,主要为非现场投诉。其中,政府服务热线12345转投诉81起,客户服务热线96677投诉17起,12363投诉4起,主要投诉类型为:社保卡业务类、贷款业务类、自助设备(包括atm、电话银行)类、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类、其他业务类等五大方面。涉及到分支机构共计有81起,总行营业部45起,安居支行11起,射洪支行6起,蓬溪支行3起,大英支行3起,资阳分行2起,乐至支行1起,绵阳分行1起,96677电话中心9起。其余17起均为社保卡类投诉,投诉原因为新办社保卡及挂失补办社保卡的等待周期长。在所有分支行中,总行营业部的投诉占比高达45%。
为了综合提高全行员工的消保意识,我行消保办购置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20xx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故事集》等消保系列丛书,并下发各分支行和总行各部。同时,要求各部门就读本内容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以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我行还结合新媒体优势,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发布消保信息4次、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消保信息累计15次、另外还通过网点电视、led屏、街道设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内容进行持续宣传。印制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手册》3万册,除在各网点摆放外,还定期组织员工到公共场所免费发放,以提高全民消保意识。
2024年促消费工作总结篇4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学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政教处、总务处、教育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消费扶贫工作。认真组织校工会、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以发职工福利、食堂采购、个人消费等方式,切实落实我校教育消费扶贫任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提升精准扶贫成效。
一、主要工作和做法
1、成立大河乡九年制学校消费扶贫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2、积极宣传涉农产品购销活动。为推动农产品和畜产品参加我校师生食堂集中采购活动,学校总务处及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滞销信息,宣传动员参加学校食堂食材招标议标会,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条件下优先选购。
3、组织各部门助销。校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联合推进贫困村农产品的消费,利用为员工发放福利,教职工个人消费需求,组织展销辖区贫困户农产品展销活动等方式,解决贫困户的滞销农副产品。
4、积极对接县消费扶贫开发公司,签订消费扶贫供销协议。按照招标合同,大宗食材(米,面,粮油,蛋,奶)由羌州控股集团(县扶贫开发公司)统一集中供应。
5、落实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采购工作,全体教师通过扶贫832平台积极采购线上扶贫产品,全面完成年度采购任务。
6、全体教师安装社会扶贫app,借助该平台帮助贫困户推介发布闲置物品信息和农产品信息,传递爱心与正能量,助力消费扶贫。
二、消费扶贫成效
1、稳定了当地贫困户的长期增收,激发了贫困户扶志、扶智信心。
2、培育了贫困村特色产业,为脱贫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有利于动员全体教职工参与社会扶贫,形成人人可为,人人乐为的消费扶贫氛围。
4、2020年1-9月,九年制学校食堂共消费县扶贫开发公司、专业合作社和经营主体及农户大米5630斤,14078.7元;面粉2750斤,5500元;面条3748斤,9213.8元;菜籽油2400斤,15780元;纯牛奶4800盒,9840元;核桃露3600盒,7200元;大肉1251.4斤,29902.6元;蔬菜36614.79元,干杂调料8498元。合计:136627.89元;小学食堂共消费县扶贫开发公司、专业合作社和经营主体及农户大米2900斤,6624.78元;面粉1200斤,2204.84元;面条1080斤,2328.44元;菜籽油780斤,4651.32元;纯牛奶2400盒,4513.76元;核桃露720盒,1274.34元;大肉593.5斤,13426.5元;蔬菜15815.7元,干杂调料3759元。合计:54598.68元,全镇总计191226.57元
5、全镇学校教育工会68名会员购买专业合作社土蜂蜜、木耳共计232斤,金额15720元,用于职工福利予以发放。
6、党员教师认购帮扶贫困户学生家庭农副产品26173元。
三、今后工作打算
1、教育工会助销:认购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明显的经营主体的农副产品原则上不低于13600元(人均不低于200元),作为工会福利予以发放。
2、食堂集中采购:采购来自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明显的经营主体的农副产品,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师生食堂由各校负责,一个扶贫年度内采购不少于50000元。其中九年制学校食堂一个扶贫年度内采购不少于30000元,苍社小学食堂一个扶贫年度内采购不少于20000元。
3、结对帮扶教师认购:全镇68名教师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02人,除学习帮扶,生活关爱外。本着教师自愿原则,对所帮扶的贫困学生家庭在一个扶贫年度内直接购买来自该户的农副产品不得低于200元。
4、党员干部认购:学校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消费扶贫,每名党员干部一个扶贫年度内原则上到帮扶贫困户直接购买或到带贫成效明显的经营主体购买农副产品不少于300元。
5、劳动工具采购:学校用于师生集体劳动使用的工具,如笤帚,扫把,筲箕等联系贫困村的贫困户购买。
2024年促消费工作总结篇5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准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县司法局以促进村扶贫产品销售通畅、贫困群众收入稳定、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认真落实消费扶贫工作。现结合县司法局近年来帮扶工作基础及村实际情况,将县司法局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花园口镇村位于县东部,距离县城60公里,与抚松县毗邻,为县东部门户,与抚松县一江之隔。辖区3个自然屯,幅员面积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50亩,人均耕地2亩,全村总人口294户587人,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1人。
目前在册81户142人,现已全体脱贫。其中,适龄儿童5人,危房改造13户。总人口294户587人,2015年脱贫15户35人,2017年脱贫10户16人,2018年脱贫15户26人,2019年脱贫41户65人。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组织动员,巩固帮扶力量。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局2020年包保帮扶计划中的一项重要目标,明确了消费扶贫工作的任务与要求。同时,定期召开村三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消费扶贫工作任务及措施,为村消费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局领导班子针对消费扶贫工作召开会议6次,就村消费扶贫工作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同时对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提出要求,必须重视消费扶贫工作,并抓好后期跟进和落实。
(二)瞄准突出短板,解决瓶颈问题。屯灵芝种植及榆树林子屯蔬菜大棚是村目前比较成熟的集体项目,但灵芝孢子粉缺乏销售渠道、蔬菜大棚种植技术不成熟阻碍了产业的发展。今年,县司法局全体帮扶干部通过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对屯灵芝孢子粉进行宣传推广,驻村工作队还联系厂家为产品设计包装,使其焕然一新;同时,局领导请来专家为村民讲解蔬菜大棚支架、扣膜及选种、种植经验,解决了老百姓的难题,蔬菜成熟后,帮扶责任人还帮忙联系销售渠道,确保实现稳定增收。
(三)注重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消费扶贫合力。2020年,县司法局在中国网、日报、平安、白山政法等各大平台上发表脱贫攻坚新闻信息共五十余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通过宣传脱贫攻坚优秀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积极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激励全社会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正当其时。
三、工作成效
2020年,县司法局于春节、端午、中秋组织大型走访慰问活动,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合计两万余元。村屯灵芝种植产业产出灵芝孢子粉1500余斤,在司法局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两个月内全部售罄,合计收入20余万元;榆树林子屯经营蔬菜大棚十余户,通过局销售渠道共计售出11万余元;另外,县司法局还组织帮扶责任人购买包保贫困户产出农产品两万余元,其中包含蔬菜、鸡蛋、水果等等,圆满完成消费扶贫任务目标。
2024年促消费工作总结篇6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和普及,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xx银行xx分行营运管理部精心组织了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此次活动汇报如下:
一、组织动员阶段
分行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组织召开了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提升xx分行服务水平”为主题的'全员大会,会议上主管行长要求分行营运管理部按照省分行服务办下达的通知,精心组织安排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文件,合理部署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并要求全体员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分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切实提高分行整体服务水平。
二、学习宣教阶段
xx分行营运管理部按照省分行服务办提供的相关文件,组织全行所有一线员工学习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银行服务百姓读本》,同时分行各部门也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本部门员工,利用晨会时间学习了《关于印发xx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文件,使本部门员工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组织竞赛阶段
分行营运部于7月12日在会议室组织所有一线员工进行了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xx分行共有4个部门参加了此次竞赛,分别为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授信与风险管理部,营业部,参加人数共29人,在竞赛过程中,参赛人员利用此阶段学习的知识,以及平时的知识积累,认真答题,赛出成绩,赛出水平。
通过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使xx分行全体员工认识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同时这次活动也全面提升分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了xx分行整体服务水平,为分行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2024年促消费工作总结篇7
同志们:
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冲刺收官、决战决胜之年,工作重点已经转移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上来。今天,我们召开消费扶贫工作推进会,目的就是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用消费扶贫的手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一、肯定成绩,着眼全局,切实把消费扶贫工作摆到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上的重要位置来抓
2019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9年5月份,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我市也制定印发《商丘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动消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在在2019年,我市编制《商丘市消费扶贫产品服务指南(第一期)》,先后召开第一书记消费扶贫产品展销会(郑州)、爱心消费扶贫展销会等多次消费扶贫产品产销对接会,签约消费扶贫产品金额达到3773.5万元。春节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和市邮政公司举办的在工会活动中开展爱心消费扶贫活动,全市有50多个单位、企业购买了消费扶贫农产品,实现销售扶贫产品金额达418.55万元。通过这些举措,有力的推进了全市贫困县产品服务与市场对接,通过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也更好地为企业搭建宣传、购销和经验交流平台,使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发挥其扶贫增收作用。同时,在疫情期间,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在2月20日就出台《关于在疫情期间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在2月26日召开消费扶贫协调推进会,在3月4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滞销扶贫产品、在3月12日出台《商丘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2020年全年的消费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通过采取及早摸清底数、机关带头消费、多种模式宣传、网络平台促销、社会合力购买等多种方式,累计销售水果类2600吨、蔬菜类650吨、禽类11万只、蛋类115吨、食品类1300吨,折合人民币8522万元,促进了绝大部分滞销农副产品销售,解除了农民后顾之忧。同时,商丘市认定全国消费扶贫系统产品共1211个,居全省第二名(3月26日省通报数据),互联网+战疫情促销费助脱贫活动上报供应商1044个,产品1416个,组织采购商202家,采购量3180.2吨,居全省前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消费扶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贫困县、贫困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要资金、搞项目上,甚至认为消费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附带措施、可有可无,工作中重视不够、谋划不够、投入不够,工作导向不清晰。二是工作措施不精准。个别地方和部门尽管出台了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化方案,但对消费扶贫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对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情况不清、原因不明、办法不多,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抓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三是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市直部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也有一些部门工作开展相对滞后、进展不大,个别部门甚至至今还没有破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持续推动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做好我市下步消费扶贫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商丘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带动贫困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培育发展,进而帮助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是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有效渠道和有力抓手。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参与。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和服务进入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院和军营,鼓励引导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的食堂、餐厅等选用贫困地区农产品、畜产品,推进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建立劳务精准对接机制。定点帮扶单位要深入开展。动员组织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鼓励干部职工优先购买被帮扶村的农产品和服务,拓宽销售渠道。社会各界力量要积极动员。通过平台搭建、金融支持、舆论宣传等手段,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广泛动员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通过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捐等方式,带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载体平台要发挥作用。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商丘食品博览会10˙17全国扶贫日等节庆展会,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活动,发出倡议,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大力推广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
二是积极拓宽销售渠道。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有自己有特色的扶贫产品,但贫困群众缺乏销售渠道;同时,有很多消费者想购买有特色的的农产品,但面临高价、品质无法保障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创新举措,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龙头企业带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由大型企业对每家每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商场超市直销。以打通供应链条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产品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献爱心。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形成农产品从田间道餐桌的全链条联动。电商扶贫营销。深化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通过线上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等途径,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巩固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惠农助农作用,畅通优质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通道。旅游带动促销。引导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在各大旅游景点设立扶贫特色产品专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畜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产品品牌,进行宣传和推介。在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设立扶贫产品购买点,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构建游、够、娱、吃、住、行一体化旅游格局,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
三是加快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贫困地区大部分都是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农产品丰富,且品质较好。要始终坚持在农业供给侧上下功夫,围绕培育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加强质量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供应水平和质量,重点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适应能力和竞争水平。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协会等方式,加强全程技术指导,引导贫困地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打造贫困地区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并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品牌展示和宣传推介。构建农产品质量体系。积极宣传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技术和管理方法,统一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要打好绿色牌、有机牌和安全牌,推行农产品的绿色种植、养殖环境的生态无公害,加工环节的卫生无添加,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覆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要持续提升贫困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构建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消费扶贫涉及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发改委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进展,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市直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责任,精准聚焦问题,细化方案措施,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落地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市里的做法,结合各自实际,拿出具体举措,把消费扶贫纳入扶贫工作总体布局,推进消费扶贫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责任,严格督查。省已经明确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并且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每月通报排名,请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能拖全市消费扶贫工作的后腿。同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重点就活动开展、利益联结、带动效益、减贫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实效。对工作开展好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开展成效差的相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
(三)大力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通过各种平台,开展消费扶贫宣传工作,推广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针对贫困地区策划宣传推介、产品展销等活动,大力宣传报道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企业、社会组织好个人,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消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2024年促消费工作总结篇8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镇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18日组织召开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的活动,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二、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组织信用社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通过led显示频,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向消费者普及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知识,解答客户的疑问,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该履行的责任;了解了我镇投诉受理渠道,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品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随着金融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消费已然成为一项重要的消费活动,然而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部分群众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不足。
(二)金融业信息安全宣传不够到位
金融业信息安全的宣传。金融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镇对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完整的认识。
四、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全镇群众的维权意识,引导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广大干群的教育培训,树立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从自身价值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高度认识和关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去,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实现全镇全方位的管理机制。结合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中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自查。自查重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过自查,使全行内部权限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明确,有效降低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确保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滥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维权意识
把金融消费教育贯穿于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金融活动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金融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整体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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