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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推荐6篇

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小伙伴们对名著人物的认识,优秀的读后感,是可以吸引很多读者去阅读相关的书籍的,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阿q正传读后感推荐6篇,供大家参考。

阿q正传读后感推荐6篇

阿q正传读后感篇1

羽毛随风在空中轻盈飘荡,飘到阿甘的脚下,阿甘拾起羽毛。阿甘穿着一双破旧的鞋子,鞋子是珍妮送给他的,他穿着这双鞋子连续跑了三年多。人生即羽毛,过程如长跑!

阿甘从小智商低于平均水平,不能正常行走,靠腿部的支架步行,受到社会排挤。妈妈为了让阿甘跟其他孩子一样,享受平等教育不适付出一切代价——母爱的伟大!

在第一次去学校的时候认识了珍妮,萌发了人生第一次对异性的爱慕。在学校被同学骑自行车追打,在珍妮告诉他逃跑的过程中跑掉了腿上的支架,从此能正常走路——人的一生中没有那么多与生俱来,大部分的潜能都是在极限条件下,不得已,激发出来。

当阿甘长大成人,在酒吧遇到珍妮,对珍妮说“i loveyou”,而珍妮告诉阿甘,你不懂什么是“爱”。阿甘的爱情是天真而又纯粹的心灵寄托,而珍妮感受更多的是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与自我追求。阿甘与珍妮的人生开始各自走上不同的道路。爱情有“爱”和“性”,性是一种低级的生理需求,一种纯粹的欲望。荷尔蒙刺激中区神经,神经末梢发出信号,让身体的细胞活跃度急剧增加,人体能量释放达到一种极限,让人的大脑感受到兴奋,兴奋的情绪转换成肉体的享受。性的需求可以通过很多途径来获得,而爱是心灵的寄托,精神层面的高级需求。爱,人类特有,代表人类的高尚与其他低等动物的差异。

阿甘在服役期间认识了最要好的朋友巴布,他们约定退役后去捕虾。但是,巴布在战争中不幸遇难。在服役期间,对母亲的思念和对珍妮的爱一直在支撑着他。在这之前,阿甘专注做了两件事,跑步和打乒乓球。做这两件事让他明白,做一件事的时候一定要专注;平时的积累让自己终身受益。

阿甘退役后,兑现好朋友巴布的承诺,去到他的家乡买了一艘船捕虾。后面所有的船只都以珍妮命名,不管世界怎么变,走多少弯路,阿甘始终保持初心。人生有很多东西无法改变,我们唯有坚持做好自己,方得始终。

阿甘的智商低于平均水平,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以“诚”为动机,所以,都能取得常人无法预期的结果。

母亲重病离开,让阿甘失去了最亲的人。妈妈告诉阿甘“死亡只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们人类注定要面对的”。突然,珍妮再一次毫无征兆回到阿甘身边,然后,再离开。让阿甘内心受到前所未有的创伤。于是,他连续跑步三年多来面对自己。

阿甘的一生中,妈妈让他感受到亲情,母爱的伟大;珍妮让他懂得什么是爱情,爱一个人不是长相厮守,索取、占有,而是心灵的寄托;巴布让他认识到友谊,友谊是建立在相互的基础上。

命运是什么:需要自己去弄明白,我们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要扮演一个角色,珍惜上天给予的,我们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人生就像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不知道下一块是哪种!

阿q正传读后感篇2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著名作品之一,也是五四文化革命时期的优秀作品。那是个激情似火的年代,重读《阿q正传》好象也让我回到了那个年代,阿q的形象也深刻印记在我的脑海中。

以前的我以为,阿q是个卑贱的,又可悲的中国农民,正如那时代的中国人民一样,是封建思想的产物,应该被时代所抛弃。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想:“是儿子打老子。”这不正是那个时代的最好写照吗?那时的人们不会想我们为什么会落后,我们为什么要被帝国主义侵略,想的只是以前,曾经,我们的祖先多么的风光。

如今,细细解读《阿q正传》又让我认识到了很多以前不曾想到过的地方。阿q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在别人瞧不起他的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这正如我们现在的社会,每个人都在为生活而忙忙碌碌,巨大的压力侵蚀着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没有本事,没有手艺,没有知识就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达尔文的《进化论》残酷的说明了这一切。现在的我们,需要的正是阿q的这种精神胜利法,在遇到挫折时,我们能自我安慰,自我振作。很多的人就是不能进行自我精神的解放,从而选择了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人是生活的弱者,他们不能勇敢地面对自己,社会淘汰了他们。我们应该学会阿q的那种精神,让我们更好的适应生活。

阿q正传读后感篇3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阿q正传读后感篇4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阿q正传读后感篇5

其实阿q没有死,不用等十八年后一条好汉,隔天就冒出一个来。天下的好汉多得是,是死不完的。

其实阿q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人们知其不道,而偏让鲁迅一不小心就道了出来。人们才顿悟,哦,原来我们中间有一群这么弱智的人啊?咦?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其实阿q就是我们自己,当局者迷,骑牛找牛。

你敢说你没有跟邻居邋遢的同伴撒尿斗远?你敢说你没有掀了女同学的裙还跟同伴吹嘘几天?你敢说你没有遇见仇家大胖子的时候乖乖地由他鱼肉?总之,你也是很阿q的,当局者迷,骑牛找牛,罢了。

很多人看了《阿》之后都无动于衷,还偷偷的笑隔壁的弱智,咦,真像他。

我告诉你,其实隔壁的弱智同样在笑你弱智。

其实这也是鲁迅的阴谋,你看文章的同时你也正扮演着男主角一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哦!原来我们都是阿q!都是一群盲目自大,奴性十足,争强好胜,忍辱屈从的阿q。而且看完了《阿》之后与自己对比完之后还大安旨意,说,哈哈!好彩!不是我。

我们拥有中华传统美德,谦让,诚信,勤劳,淳朴,互助,友爱,团结,我们不是阿q。

哈哈!

其实这是错的,这些恰恰都是我们民族最应该追求的品性。

我们应该挺起来,挺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我们已经软了很久了,那些追求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远了。就好像足球,只有追到球你才能射出去,像我们这么软是追不到球的,更不能射出去!

阿q正传读后感篇6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我发现他笔下所描写的阿q,是旧社会的腐败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用讽刺的手法写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在这篇小说中,我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这是一个要不得的方法。

“精神胜利法”是阿q 在经历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其高明之处在于遇到困难就逃避,不想去真正地解决问题,不找问题根源所在,只能转身就跑。我们读书如果用“精神胜利法”,就会在同学当中无法立足。而小说中的阿q为了减轻外来的压力,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现实,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使自己永远生活在自己所编织的美妙的虚幻世界里。

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因为外在的种种挫折,无奈中,于是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慰藉。但这毕竟是一种自我麻醉的办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更强。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只能通过卖劳力生活,经常做短工,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要接受有钱人的欺辱以及村里人的戏弄。这个现象让我十分气愤,如今社会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是:不论何时何地,我们不要逃避现实,而是要敢于面对困难,打倒困难。其实,这也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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