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我们对名著情感的理解,读后感是自己阅读后得到的感悟结合自己的生活和经历写出来的,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家读后感三千字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
家读后感三千字篇1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这本书是凡尔纳写的,凡尔纳被誉为“科学时代的预言家”。有一位叫利奥尔的法国科学家甚至说:“现代科学只不过是将凡尔纳的语言付诸实践的过程而已。”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有些看似天马行空,可你仔细品一品,却又感觉相当的科学。
故事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怪事。有人说,他们在海上遇见了一只巨大的“海怪”,有的船只甚至被“海怪”所袭击。美国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决定派一艘驱逐舰“林肯号”去驱逐“海怪”,博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他的仆人孔塞伊参加了活动。结果,驱逐舰被怪物袭击,阿龙纳斯和两个朋友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这才发现“海怪”其实是一艘潜水艇,名为“鹦鹉螺号”,把尼摩舰长和他的秘密公诸于世。
读完了《海底两万里》,我对海中的美景难以忘怀,海底森林,珊瑚墓地,亚特兰蒂斯,乳白色的海。海底的景色在当时特别美,但现在呢?各种垃圾漂在海面上,很多种类的鱼都濒临灭绝,这不全是因为我们不爱护海洋,浪费海洋中的各种资源,往海水里乱扔垃圾,过度捕杀各种海洋生物,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吗?
文中,尼摩船长因为妻与子的死而厌恨陆地,于是远离陆地来到海洋生活。他对海洋中的生物极富感情、情有独钟,正因为如此,他对大海中的弱小者都十分的怜悯和爱护,对那些无情射杀海洋生物的人或动物绝不留任何情面,只有一个“杀无赦”,这也体现了凡尔纳对海洋环境十分看重,他杀无赦的做法虽然不可取,但保护海洋环境的意识值得我们深思。所以,我在此呼吁“保护海洋,人人有责。”
家读后感三千字篇2
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摘自《童年》
我喜欢《童年》书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人,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她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
我的外婆与《童年》中的外祖母很相像。她的穿着朴素、干净。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她总是显得那样的乐观、开朗,对我永远是那样的温和,包容我的小小错误。在我的心目中她不仅是我的长辈,而且是我的朋友。在我的记忆里,外婆是个非常疼爱小孩,从来不打骂小孩的老人,记得我在上幼儿园时,有一次在学校跟小朋友闹矛盾了,被老师投诉给了妈妈,对我们要求很严格的妈妈操起竹编子就想抽我,这时外婆一把从妈妈手上夺过竹编,说:小孩子是可以教的,不要动不动就打!结果,我的妈妈乖乖地听她的妈妈我的外婆的话,没有再对我动粗,我也躲过了一次皮肉之苦。
外婆是一个闲不住的老人,她很爱织毛衣。由小到大她一年不知道为我们织了多少毛衣,无论是炎夏还是严冬,只要我一没有合适穿的毛衣,就立刻开始工作,从不说一声苦。每当我打开衣柜时,总能勾起那暖暖的回忆。妈妈说,从我一出生,我就穿上了外婆为我织的毛衣,那就是那件巴掌大的小毛衣。在我记忆中,外婆好像就一直坐在沙发上给我织毛衣。上小学时的我很贪玩,不能专心做作业,外婆就坐在我身边一边织毛衣一边看着我做作业;作业做完后,我就央求外婆陪我玩,外婆就笑呵呵给我讲故事;有时调皮的我会将毛线球当成玩具,把它滚到别的房间去,外婆就假装嗔怪“不给你织毛衣了”,我就乖乖地再把毛线球找回来。到了冬天,我总会穿上外婆织的厚厚的毛衣,从未感到过很冷,也令我在同伴面前,经常会向他们炫耀外婆给我织的新毛衣,心中充满了自豪。
外祖母以爱为线,将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对我的爱我将永远珍藏在心中。
家读后感三千字篇3
最近和同事聊天,无意间谈到《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再次燃起我的阅读兴趣。《礼记·大学》有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虽然几年前也囫囵吞枣地看过这部鸿篇巨制,这次的阅读依然给我诸多新的启示,犹如一瓶高浓缩洗洁净荡涤了我这颗坠入凡尘沾满污垢的心。不愧是矛盾文学奖里最耀眼璀璨的明珠,一部催人奋进的经典巨著。
书中的那个年代,人们的物质生活极为匮乏,忠厚、老实的贫苦农民孙玉后老汉是黄土高原普通劳动人民的一个缩影。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怨无悔的在那块贫瘠的土地上耕耘。生活的艰辛没摧垮他,但他却承受不了好吃懒做的女婿挨批斗,这事让他无地自容,羞愧万分。这个硬汉子能忍受物质的匮乏,却经不起精神上的折磨,这不就是平凡世界里劳苦大众的真实写照吗?
本书的主人公孙少平,是在勤俭持家中长大的一位让人敬佩的有志青年。虽然他的物质生活一贫如洗,却在县图书室找到了精神寄托,迷上了高尚励志的经典书籍,这些优秀著作伴他走过人生最艰难、最关键的几步,填充了他“饥饿”的身躯,开阔了他的视野,抚慰了那颗受伤的心,找回了他的尊严,确立了更高的人生价值观。是书籍给他注入了无坚不摧的正能量,使他以后面对各种困难打击都能咬紧牙关,坦然面对;是书籍改变了他的命运,书籍将两颗圣洁相通的心连在一起,让他找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另一半。
在村长家,他的脊背被沉重的大石头磨得皮开肉绽,晚上仍坚持在土窑昏暗的灯光下补充精神食粮,用书籍减缓脊背的灼疼感。在煤窑又黑又臭的狭小洞子里,干的活又脏又危险,看到身边的同事一批批逃走,目睹至亲的师傅让生硬的机器夺走生命,感受着死神每天光顾的阴森恐怖,抱着努力为父母赚钱的坚定信念,他依然毫不退缩的从事着繁重危险的体力劳动,克服常人无法克服的种种困难。他负担着供妹妹读书的重担,实现了让辛劳一辈子的父母住上整个双水村最“雄伟”的窑洞里的夙愿。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当看到自己挚爱的女友为救被洪水吞噬的儿童牺牲时,这个七尺男儿痛哭流涕,悲痛欲绝。这是平凡人真实情感的流露,哭过后的他并没有消沉下去,而是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全身心投入工作。
孙少平在平凡的世界里,经历着不平凡的事,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正是这样的经历,这样的人生,激励着千千万万有志青年,在平凡的世界里努力实现不平凡的梦。
家读后感三千字篇4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家读后感三千字篇5
一提到“国学经典”四个字,大家的第一反应一定会是中华文化中最优秀、最精华、最有价值的典范性著作。我觉得《千字文》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据史书记载,这篇构思精巧、富有韵致的《千字文》,是南朝梁武帝时一位叫周兴嗣的人于一夜间编成的。公元六世纪初,梁武帝萧衍博通众学,擅长文学,雅爱书法。
他对王羲之的书法推崇备至,因而命人从王羲之的墨迹中,选出一千个各不相同的字,让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用四言韵文的形式将其编撰成文,字句间要求有密切联系,且要富于文采与韵味,以供儿童学习识字,并从中掌握必要的知识。周兴嗣才思敏捷,一夜便将《千字文》编成,不过,第二天,他竟已是两鬓斑白。《千字文》迄今已有1400多年了。流传到今天,作为一部启蒙读物,它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书中还有关于学习的,如“尺璧非宝,寸阴是竞。”说明古人很早就认识到光阴的可贵,“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笃初诚美,慎终宜令。”修身、求学,重视开头固然不错,但始终如一坚持到最后更是难能可贵。做学问不可以半途而废、虎头蛇尾,应该坚持不懈,最终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守真志满,逐物意移。”说的是每个人要保持善性,学习要专一,不要转移意志,甚至玩物丧志。“孤陋寡闻,愚蒙等诮。”学问浅薄,见识少,就会被别人耻笑。
我们不能只读死书,还要多增长见识,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否则就会成为“井底之蛙”。书中还写了许多历史传说,经典故事:如夜明珠,盘古开天,让我大开眼界。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让我们在多读、多背中享受这部经典美文带给我们的乐趣吧!
阅读《千字文》,在扩大我们的阅读量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我们的思想、行为,让优秀的文章始终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并使之发扬光大!
家读后感三千字篇6
传统文化之《千字文》中的“知过必改,得能莫忘”,这个语句使我在学习上得到了很深的启示。
“知过必改,得能莫忘”的大概意思是:知道错了就应该改正,不能一错再错,当你达到了成功那步,千万别忘了当时的教诲。 每当读到“知错必改,得能莫忘”时,我就会想起了二年级的时候,我有一次考试得了100分,当时我惊喜得不得了,心里不由得产生了很强的自豪感。于是,就在同学面前耀武扬威。傲慢地说:“哈哈,你们看,我得了100分了。”又走到差生的面前,说:“你20分,没法跟得上我,和我差好几倍呢!”我渐渐地开始放松自己,上课还时时不认真听讲。作业也时时不完成。就在那个时候,老师叫我过办公室,老师问我说:“为什么不完成作业?”我对着老师说:“忘,忘记了。”老师严肃地跟我讲:“学习上千万不能骄傲,也不能放弃,骄傲会使人落后,谦虚会使人进步。”不久到了中考考试,我竟然拿了55分。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知道错了吧!今后,你要好好地听课,好好地做作业。我们不是学过《千字文》‘知过必改,得能莫忘’吗?还记得它的意思?”我点点头。老师接着说:“希望你能做到‘知过必改,得能莫忘。’”我后悔地低下了头,想想老师说的话是对的。从此,我又开始认真听课,认真完成作业。到了期未考试,我又拿到了100分。
“知错必改,得能莫忘”是这个语句启示了我,也教会了我怎样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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