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阅读书籍可以让我们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写读后感是可以让我们的思想境界得到提升的,下面是满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雁读后感100字最新5篇,感谢您的参阅。
雁读后感100字篇1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了古典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其中的一篇“赤壁之战”。这篇文章选自罗贯中的着名小说《三国演义》,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孙,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孙权与刘备联合,率军在赤壁与其相抗。
黄盖献上火攻之计,周瑜、黄盖又连施苦肉计,再使蒋干去送诈降书。后来火烧赤壁,曹军损伤无数,只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曹操呀,你为什么输得如此惨烈呢?是兵力不够吗?难道你的八十万大军还敌不过孙权的三万人马吗?顷刻间就灰飞烟灭了吗?是军队士气不振吗?想你曾破袁绍、斩吕布,一路高歌,势如破竹。也许是你轻易信人,先是中了周瑜的连环计,再是信了蒋干的诈降书。
曹操啊,曹操,任你生性多疑,也逃不过周瑜的连环计;也许因为你们是远来之师,一路跋涉,筋疲力尽,周瑜完全是以逸待劳;也许是你们人生地不熟,而周瑜拥有长江天险,才会前牵着你们的鼻子走;也许是你太轻敌;仗着自己人多,周瑜人少,就一定会获胜;也许是你们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识水性,别看在陆地是精锐之师,所向披靡,无战不胜,可一到像长江这样的大江、大河之上,就成了一群乌合之众了;也许是孔明太聪明,东风有意周郎便呀,也许……曹操呀,你的败给现代人留下了不少疑问,至今仍有许多人在争论,你的败到底是必然的,还是天意呢?
雁读后感100字篇2
最近参加了一个同读活动,读了这本久负盛名的名著。
说实话,自己本身倒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只可惜近几年啃的砖头少了,简单的书多了,所以理解和语言能力都有所下降。这次选择的这个版本,就碰到了此类问题,译者是个大家,法文,文言文功底都很深,所以翻成了带一点文言腔调的小说,文采风流,辞藻斐然。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口语的方式不断变化,导致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我读起来,并不顺畅,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读,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没有办法把语句具象到脑海中,导致阅读起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连写文章也是,要么就是1,2,3点的工科类报告文章,要么就是这种口语化的流水账,一个有序的,结构化的文章都没有办法写出来,这也是工作久了,久不动笔的后遗症,反哺过来,就导致了阅读能力的下降,非常可惜。
伴读的大家就很厉害,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阅读方式,并不是读完这本书就这么读完了,而是关注于故事存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书中简单的描述所带出来的当时的社会风貌。如果在阅读之前,没有这些准备的话,很容易就读过去了,还是要先泛读了解一下,再去搜索相关资料,再精读一下,才能把一本书横着读,竖着读,给读透。
?红与黑》这部书的大体发生时间,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仑失败了,波旁王朝复辟,但原有的社会结构摇摇欲坠,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军队和宗教,不再保有绝对的权威,世袭的铁板出现了缝隙,给了底层的草根人民上升的空间,这才给了于连这样的人物施展的舞台。
于连是铁匠的儿子,父亲和哥哥都大字不识一个,并且脾气极度暴躁,动辄打骂,而于连本身却聪明过人,记忆力极佳,办事牢靠细心,长相俊美。相当于一个业务能力非常强的人,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出身,再加上于连的自尊心极强,导致后续他极度拧巴的性格,自卑与自傲的混合体,既没有一条路走到红,也没有一条路走到黑。
红在这里面大概率是表示革命的意思,也就是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光,他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早生二十年,就可以为了革命奉献,要么死亡,要么成为将军,可以实现阶级的逆袭,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黑在里面表示宗教的意思,神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这也是现实社会中,于连最有可能晋升,实现阶级突破的方式,只是于连自己本身,对此毫无兴趣,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整本圣经,都只是为了升迁,并非发自内心的热爱。
于是,这样的于连成为了一个昂贵的摆设,作为家庭教师进入了市长家,也因此遇见了纠缠一生的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很可怜,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子,一直被当作花瓶养大,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虔诚的宗教信徒,长大后就嫁给了市长,一个自大无知粗暴的男人。在遇到于连之后,德瑞那夫人才初次尝到了爱与被爱的情感滋味。
两人之间的纠葛非常精彩,试探与反试探,进攻与反进攻,这个时候的于连也不是此中高手,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内心而非套路,所以内心纠结不定,忐忑不安,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付出的真心能否得到回报,两个人完全就是沉浸于爱情中的模样。如果一直如此,倒也罢了,可惜德瑞那夫人作为虔诚的信徒,认为是自己如此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孩子的疾病,故而毅然决然的斩断情丝,与于连分开,并且送他去宗教学院上学。
至此,于连进入了上升通途的另一个阶段。然而,宗教学院并不总是纯洁,所有压抑人性的地方一定会有争斗,于连就是一个牺牲品,牵扯进了高层之间的争斗,如果不是后来遇到提拔他的贵人,只怕会沦落为炮灰的命运。总体而言,于连的能力让他十分出众,而自傲与自卑的情况,让他无法舍却脸皮,一门心思钻营往上爬,也不愿与其他人同流合污,在这样的社会当中,单纯的靠自己,是无法达到向上的结果的。所以,司汤达安排了贵人相助,将于连放到伯爵大人的身边做秘书,于连出众的能力另伯爵刮目相看,甚至要安排他到军队历练,并且给予贵族的头衔。
本来按着这条路,于连可以走的'一帆风顺,只要舍弃了自己的自尊与自傲,没有影响到贵族的利益,是可以实现阶层的逆袭。可惜,出色的皮相与能力,让他吸引到了玛蒂尔达小姐,玛蒂尔达小姐是一只骄傲的金丝雀,看不上身边的任何人,总是嫌弃他们的无聊,却被于连的特殊吸引了,并且想得到于连作为自己魅力的证明。于是两人之间相互勾引,你进我退,进了又厌恶,退了又不甘心,此时的于连已然进阶,虽然还没到得心应手的地步,但是对于玛蒂尔达小姐的心理把握地更为准确,进退自如,最终算是攻陷了玛蒂尔达小姐。恰恰也正是因此而触动了伯爵的利益,伯爵本希望女儿嫁给另外一名贵族,获得一个更高的头衔,现在却被于连破坏了,而此时,恰恰收到了一封检举揭发于连勾引妇女道德败坏的信。
这封信,来自于虔诚的德瑞那夫人,因孩子的病情,不得不根据神父的口述,写下了这封可以让于连身败名裂的忏悔信,这里面就可以看出,宗教学院的影响还没有结束,站在不同边的神父们,相互攻讦,抓住一切可以用的机会,栽赃诬陷对方,于连恰恰又是倒在了这里。伯爵大怒,要求于连拿着金钱远走海外,隐姓埋名,这对于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于连来说,是一件比死还痛苦的事,于是,反正也是死,于连选择了同归于尽,他回去刺杀德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成功,却依旧被关进了牢房。玛蒂尔达小姐为此一直在奔走,却中了圈套,神父之间的站队问题,导致当权派选择打压于连,最终,于连还是上了断头台,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于连,成也皮囊,败也皮囊,一个脆弱的苍白的表面安静内心火热的绝世妖孽,碰上了就逃不过。
雁读后感100字篇3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第二十七回。这一回中,唐僧赶走了孙悟空。俗话说:术业有专攻。唐僧只懂念经,钻研佛法,那就念他的经去。他不懂降妖伏魔之道,就应该把此类事件放权交给最擅长,精通于降妖伏魔的悟空全权去干。他却还要一味干预悟空,难怪总会被妖怪抓走。
雁读后感100字篇4
perhaps it is because of the truth of the novel that i would like to enjoy the courag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fearless spirit of scarlett。 like the christian worship of jesus, the adoration of rhetts love for scarlett was so tolerable that it could contain her all。
the most profound memory of love is that scarlett, after talking to rhett, murmured that if i knew ashley, i would never fall in love with him。 if i knew rhett, i wouldnt have made him want to leave。 this sentence is right, as we ourselves, no matter how clear the bystanders, we cannot always know the truth, after all, it is emotional。
what i like most about life is the end of the novel, scarletts inner workings: tomorrow, i will find a way to keep him, and tomorrow will be another day。 it may be said that this is a cowardice of reality, but i think it is an optimistic attitude。
雁读后感100字篇5
自从我读了《稻草人》后,我发现稻草人心地善良,热爱帮助别人。
它非常爱他的主人,因为他的主人非常可怜,当它想驱赶吃稻子的害虫时,它只能摇动扇子,可是害虫还是在稻子上休息,它想马上跑过去把虫子赶走,可是他的身体是用竹枝和稻草做的,半步也不能离开。当它伤心的低下头的时候,瞬间泪流满面,它感觉自己无能为力。我觉得稻草人也非常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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