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写读后感不只是简单的陈述书籍中的内容,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就像在和作者对话,并且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以梦为马读后感200字推荐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以梦为马读后感200字篇1
美和追求美人类固有的天性,人们欣赏自然的美,创造生活的美。而作家艺术家们开垦出人类美的艺苑,以自己的才华和心血培植出一株株千姿百态的艺术之花,为人类生活增添无比绚丽的色彩。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这部书是女作家萧红后期的重要作品。在中国三十年代文坛上,年轻的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融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为世界文苑开出一朵美而不艳的奇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小团圆媳妇那一章,看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和萧红同样大的一个女孩,也就12岁。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这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后来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整篇小说朴素流畅,宛如你与作者在一个美丽的繁星当空的夜晚,听她娓娓讲述着呼兰河—她美丽的家乡。尽管凄婉,尽管优郁,却仍然美丽得动人。恰如茅盾所言,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以梦为马读后感200字篇2
我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小说,满心便是对老人那种永不言败、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所折服、所震颤。因为老人那朴实的形象,因为老人是那可敬的劳动者。
文中介绍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一人在海上打鱼。那一天,他钓到了一条大鱼,这使他满心愉快。但是在回家的路上,他却遇到了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拼搏,鲨鱼把能吃的鱼肉都吃了,结果那条大鱼被鲨鱼吃的还只剩下不到一半,老人就把那条鱼拉会家里。
书读完了,让我感动的是老人那一句普通的话语:“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从这句普通的话可以透出老人是没有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磨难做不能退缩的战争。老人是那样的朴实无华,他并没有抱怨上帝对他如此的不公,只是用自己剩下的光阴来实现自己的梦想:打一条大鱼。这次他成功了,他终于成功的打到了一条大鱼!这条大鱼来得是多么不容易呀!是老人经过千辛万苦才拖回家来的。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们能看到作者再这个故事上做了细致的描写,可以更能体现出老人那苍老的样子,更能体现出一个老人那永不言败的精神,从故事的开始贯穿到故事的结尾。因为老人的这种精神都在感动并激励我们读者要像老人桑提阿果爷爷这一位普通有可敬的劳动者学习。
以梦为马读后感200字篇3
有些破碎的青屋瓦片,仿佛没有底一般黑洞洞的北平胡同,大白纸糊的墙。成为英子在北平的童年美好的记忆。
出了家门,到骡马市的佛照楼买东西,穿过热热闹闹的集市。在惠安馆洒满阳光的小院里捉吊死鬼,坐在树下的小板凳上,拿着一根小树枝,逗弄着正低头啄米的小油鸡。听着树上蝉声“知了、知了”地叫着,和卖绿碗的叫价,跳话剧舞还要精心打扮一番…….,《城南旧事》里的英子童年如此多彩,如同孩童脸上两个甜甜的小酒窝。
?城南旧事》里有多少愁,多少忧,多少欢笑,多少泪。这些事儿,可不都是小英子的童年吗?
还小的时候,和英子一般大时,我常常和父母去海边,迎着海风,迎着海水激起的层层雪白的浪花。爸爸总爱把我举过肩头,沿着沙滩飞跑,留下一串串脚丫印子。有时,他会把我举起,前后摇晃,还假装要把我扔出去。我便发出一声声稚嫩的叫声,在那时看来,比玩过山车要刺激,要快乐千万倍。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沿着沙滩一路拾贝壳。捡一个空矿泉水瓶,就够我耍一整天了。我光着小脚丫子,飞快地往前跑,脚上的小脚链响着悦耳的铃声,不厌其烦地一个个捡着贝壳,妈妈总不忘问我:“这是一个什么颜色的贝壳呢?它像什么呢?”我总是回答得天马行空,五花八门。每一个小小的贝壳,仿佛都沾上了神奇的魔力,使我常常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赞叹:“这个贝壳太美啦!像尖尖的宝塔哩!每个小巧的贝壳,都有着不同的故事,编织着我的童年。
?城南旧事》,我每读一遍,都会偷笑,都会有别样的滋味。童年,那些《城南旧事》,让人一遍一遍地品,一遍一遍地读。
以梦为马读后感200字篇4
几个星期前,老师给我们每一个人发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作《小王子》,我用三个星期,就把小王子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非常有趣,我非常喜欢读。
小王子从自己的星球跑了出来,小王子居住的星球是比一幢房子大一点儿的,我觉得小王子的星球非常有趣。小王子经历了许多星球,遇到了国王、虚荣的人、酒鬼……各形各色的人。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在地球上与飞行员、玫瑰、小狐狸……的对话使我感到非常可笑,但同时又非常有道理,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样相处。
?小王子》这本书使我在轻松快乐中学到了很多的道理,我非常喜欢《小王子》这本书,《小王子》真是我的良师谊友。
?小王子》第一章中的好词,好句:
腾云驾雾千真万缺灰蒙蒙淅淅沥沥津津有味囫囵吞枣兴致勃勃
我喜欢飞机,喜欢蓝天,喜欢在朵朵白云间穿行的那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黄昏时分,天色灰蒙蒙的,空气阴冷阴冷,还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
我对丛林产生了各种各样奇异的幻想。
我开着飞机像鹰一般盘旋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上空,看到那些楼房像小火柴盒一样耸立着,而来来往往的汽车像小甲壳虫。我也飞越过冰雪覆盖的森林,湛蓝无边的大海。
?小王子》第二章的好词,好句:
一望无际镶嵌罕无人迹
撒哈拉大沙漠——那是一个美丽而空旷的地方,一望无际的沙丘在灿烂的阳光下闪耀着金黄色的光芒。特别是夜晚,在那无边的黑暗中,宝蓝色的天空上镶嵌着亮晶晶的小星星,他们在天空中眨啊眨,像婴儿明亮的眼睛。
小王子的小小的声音悦耳动听,清脆的像山涧的溪流一般。
?小王子》读后感[200字]
在洋洋哥哥家看见了这本书, 哥哥说这是一本属于大孩子的童话,可我很想看,哥哥 就借给我看了。
书中有很多小故事,故事很简单,但是都特别有趣。小王子性格很古怪,说的话也让人奇怪,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来到了一个国王星球、爱虚荣人的星球、酒鬼的星球还有商人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与狐狸,毒蛇相识。最有意思的是商人说的一句话:“他说他数星星数了44年,这些天上的星星都属于他,拥有了这些星星,他就会变得很富有。”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鈡的休息时间都没有我每分钟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但是小王子只牢记了狐狸说的话:“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楚事物,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
我喜欢小王子说的话:“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他的话虽然是忧伤的,但他会用心来感受美好的生活。
最近,我读了一本童话故事书,名字叫《小王子》。小王子先在自己的星球上种了一朵玫瑰花,然后又去了六个邻近的星球,分别遇见了骄傲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忙碌的商人,忠于职守的点灯人和一丝不苟的地理学家。
当小王子来到地球的时候,在一个花园里看见了五千朵一模一样的玫瑰花,而自己种的仅是一朵普通的玫瑰花。他是多么伤心啊,知道自己被骗了,但他的心里还是想着那朵普通的玫瑰花,便说:“如果她看到了这五千朵一模一样的玫瑰花,一定会非常的恼火,她会咳得很厉害,并且为了避免别人的耻笑,她会佯装死去。那么,我就得装着去护理她,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她可能真的会死去。”小王子说这句话的时候,深深的打动了我,这种为人着想的精神,真值得我学习!
读了这边通话故事书,给予了我很多启发。文中还有很多好词好句,也让我积累了一些知识,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说的是一名飞行员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遇到了故事的主人公小王子。小王子来自另外一个星球,飞行员他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并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当小王子最后要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很伤心,也很舍不得。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小王子很纯真,不像大人们那样世俗和空虚,眼里只有物质和金钱。书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看见了一栋粉色的房子,窗户上缀满了天竺葵,鸽子在屋顶上栖息。大人们绝对无法想象那到底是一栋什么样的房子。他们肯定会说:我看到了一栋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多么漂亮啊”小王子还在童年,他无法理解大人们对物质的欲望和盲目,还有内心的空虚和愚妄。
在现实生活中,好多大人就是这样的。在他们眼里,追求金钱和物质是生活的唯一目的。他们追求的是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小汽车和更多的金钱,却根本不在乎精神方面的追求,忽略了人生根本的意义。处在童年的我们要向小王子那样纯真,善良和积极向上,要善于发现真善美的东西,不要被金钱迷惑了。
?小王子》真的是一本好书,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
小王子,一个来自b612星球的小男孩。他的星球很小,在那里有三座死火山和一朵娇气呵护的花儿,因为赌气,小王子离开了她。
就这样,小王子开始游历其它的星球,他见到了一个又一个奇怪的大人,这些大人们整天忙忙碌碌,却不知道自已追求的是什么,终于有一天,小王子驯服了狐狸,懂得了爱的意义。他决定回到他的故乡,去照顾那朵独一无二的花。
这本书用诗一般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异的幻想世界,向我们述说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生命。
在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早已淡忘了追求,淡忘了理想,所以,他们过的并不快乐。只有奋力拼搏,勇于追求的生命,才是有价值的生命。这本书让我们懂得了,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看见。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不能迷失了自我,寻找生命中那所失去的事物。懂得去珍惜生命中的一点一滴。
有人说,这是一部可以清澈心灵,使心灵变的更加美好的童话,是一本寻找生命,无论在孩提时代,少年时代或是白发苍苍都是非常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翻开它。寻找生命中最初的信仰与感动吧!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挺有意思,内容还是很吸引人的。
?小王子》这本书所讲述的是一个美丽的伤感故事,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掌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疏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结识了狐狸,同狐狸建立了友谊,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他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但是他的躯壳是难以带走的,于是他决定求助于那条三十秒中内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毒蛇……但最后还是被那条蛇咬死了。
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小王子》是一个童话,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是一个故事,是世界上最感人的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座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小王子到过许多星球,见过许多大人。小王子很孤独,他很渴望朋友,他向大人们诉说,可是大人们都在忙着无聊的事情:算账、喝酒······他们不理解小王子对玫瑰花的感情。我有时候也有这样的感觉,大人们仿佛对儿童一无所知,不了解我们的世界。最后他到了地球上,在地球上见识了很多人和动物,他和一只狐狸做了朋友,狐狸说的话很有意义:“用眼睛是看不到本质的东西的,用心去看才能看清楚。”我受到了启发,以后一定要用心观察身边的事物。
书里还有许多地方我看不懂,也许只有大人才能读出它的真谛吧,但是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大人,我也会失去儿童的世界。
这几天我看了《小王子》这本书,看完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会抬头看看天空,因为这本书上说:面对困难的时候就抬头看看星空,没什么大不了的,明天又是一个新的一天……
?小 王子》说的是作者因飞机故障迫降到撒哈拉沙漠上,碰巧遇到一名来自外星的小人儿——小王子。通过与小王子的交流,作者了解到他所居住的星球的奇特情况以及 他所在太空中的奇遇,他拜访了形形色色的星球,见到了许多奇怪的大人,最后才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蛇、玫瑰花、狐狸、扳道工、商贩等等,由此他明 白了生活的道理和生命的本质……
我非常喜欢富有哲理的书籍,《小王子》很明显就属于这一类,书中的很多处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再见了!”狐狸说,“我告诉你这个秘密,很简单。凡事只要用心观察才看得清楚,用眼睛是看不到事物的本质的。”
“ 人们已经忘记了这条真理,可是你不该忘, 对你照料过的东西要永远负起责任。你对你的花儿是负有责任的……”
“ 月光下,我看着他苍白的额头、紧闭的眼睛和在风中颤动的发绺,自语到:‘我看到的仅仅是外表,最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几年来,我读过很多书,《小王子》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他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道理,这本书将让我一生受用不尽!
今 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的第二十三篇文章,这篇文章虽然特别短,但是,告诉我的道理可真不少。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小王子遇见了一位商人,这个商人是 贩卖解渴的药丸,一个星期吃一颗就不用喝水了。小王子就问:“为什么买这种药”。商人就这样回答:“这样每星期可节约五十三分钟。”小王子想如果他有着五 十三分钟,他会悠闲自在地朝一泓泉水走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体现出了:小王子很想轻松一下,悠闲自在的朝一泓泉水走去。而小王子愿意干的事就这一点,但他也很难达成自己的愿望。要是我有五十三 分钟的时间,我一定要干点有意义的事,并且在玩一玩。当然,我们现在还小,除了玩,除了学习别的也没什么事情干,空余的时间很多。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 的大好时光。其实那所谓的解渴药丸能节省53分钟,可我们每天在玩的时候少玩十分钟,那么一个星期就能节省70分钟了。其实只要我们自己主动的珍惜时间, 根本就不用吃什么解渴药丸用来节约时间,再说了,万一吃了有什么副作用呢!况且我们这里也没有那种东西。想节约时间,就一定要靠自己。
马上我就要把这本书读完了,应该还有三、四篇文章吧!这本书对我们的帮助很大,有时间你们也也一定要看看哦!相信你们也会非常喜欢这本书的。
以梦为马读后感200字篇5
小时候,我的心里装满了好多疑问,长大了,认识字了,并且有了一本能解开好多疑团的书后,我心中的疑问才被逐个解开。
这本书是《儿童探索大百科》,它让我知道了黄金分割、克隆技术、外星人、巴比伦文明和纳米技术等,使我在教室里就能接触大自然和宇宙的奥妙,不出屋就能和外面的世界交往,真让我大开眼界。它还配有精美的图画,使我更容易理解,而且遇到不认识的字,上面还带有拼音,既方便又快捷。
总之,现在我已经离不开它了,如果书里的知识让我去揭开它的话,恐怕过两辈子也揭不开,而现在只要我花上一点点时间就能知道那么多的知识,这种机会多难得呀!难道你不想读读吗?记住,它的'名字叫《儿童探索大百科》。
以梦为马读后感200字篇6
屠格涅夫,出生于1818年,是俄国近代最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之一,对欧洲乃至全世界的文学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屠格涅夫出生于世袭贵族之家,母亲是一位残暴的农奴主。他自幼目睹了地主阶级的凶残专横,早就产生了对农民悲惨处境的深切同情。
前几天我读了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不由得让我敬佩起他来,思想和他融为一体,心里也充满了对农奴主的厌恶,对农民的同情。
?猎人笔记》是一部借猎人的见闻揭露了沙皇统治下的社会不公平,它用活生生的实例向读者展示了俄国农奴制下广大农奴的悲惨生活,既暴露了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又歌颂了劳动人民的优良美德。
另外,屠格涅夫也是一位抒情诗人。他写随笔,写小说也如同在写诗。他的小说都是一篇篇充满诗情画意的散文。《猎人笔记》作为散文中的一种随笔,写得更是诗意盎然。景物描写也是屠格涅夫的一项强项。屠格涅夫用他擅长的抒情笔调在《猎人笔记》中描绘了一幅幅奇特秀丽的自然风光。他用这种手法衬托出广大农民的悲惨生活,表现了作家对俄罗斯大自然和劳动人民的热爱,极显作家的才能。
并且在《猎人笔记》中,屠格涅夫笔下的猎场的景色描写确实充满了浪漫气息,让人觉得很恬静安宁,似乎不是在打猎,而是茶余饭后的散步,这种写作方法很值得我们学习。
此外,屠格涅夫还细致地描写生活在贫寒社会最底层的农奴所遭受的种种磨难。不仅写出了农民的痛苦,还留露出自己对他们的同情。作者把他的感情倾在这些普通劳动人民身上,他没有任何贵族的架子,而和这些劳动者们打成一片,这在贵族出身作家中是极为难能可贵的。
让我们一起品味屠格涅夫,一起来学习他这种精神和细致优美的写作手法吧!
以梦为马读后感200字篇7
?草房子》是一本出自曹文轩笔下的纯美小说。这本纯美小说,就和《青铜葵花》一样是一本感人的好书。它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上小学时和他的同学老师的故事。
每次打开这本书,我都陶醉在那一篇一篇的时而感人,时而搞笑的故事当中,那时,我仿佛就是书中的人物,分享他(她)们的喜怒哀乐:这一页,桑桑被妈妈冤枉作欺负纸月,我体会到了他的愤怒与悲哀;那一页,白雀写给蒋一轮的信,被桑桑弄坏了,我又体会到他的害怕和内疚。
说实话吧!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校长桑乔家的公子——桑桑。
我喜欢桑桑,因为虽然他很顽皮,但他很“聪明”,可这“聪明”让他受了很多罪。有一次,他想打鱼,可是家里并无一张网。但他非要一张网不可,于是把爸爸妈妈的蚊帐扯了下来,三下五除二地将蚊帐改制成了网,到河里打鱼去了。虽打了两三斤鱼虾,可也免不了一顿骂;虽没挨打,但自己的蚊帐被妈妈扯下,夜里被蚊子咬的一身包。
我喜欢桑桑,因为他不仅很勇敢,还富有正义感。有一次,桑桑看见刘一水等人在欺负纸月,他知道打不过,但他还是勇敢的举起了砖头,虽然没有对他们造成太大的伤害,但也吓唬住了了他们,为纸月挣取了更多的逃跑时间。虽然被打的鼻子流血,但他也把刘一水推进了冬天的河水里。他还让父亲联合地方政府惩治了刘一水等人,让纸月安全了。
我喜欢桑桑,因为他很坚强。有一次他得了一种怪病,脖子上长了一个大肿块,但他答应过妹妹要带她去城里,他留下一张纸条,领着妹妹进了城。城里有一座古老的城墙,城墙有天那么高,他咬咬牙,不顾妹妹的反对,背着她走了100多极台阶,登上了城墙。当人们找到他时,他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看着《草房子》,品着人物情感,读着一个个的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啊,眼睛又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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