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在交流,同时读后感也要写好才行哦,编辑一篇读后感有利于强化人们对书上所写的理解,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1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当一片片树林倒下时,随即而来的泥石流摧毁了人类的房屋,夺取了人类的性命;当人类放出污水,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活环境时,自己的生命质量因水质量的变坏,而得不到保证……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
是呀。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难道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
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向在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了屠刀……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度来到这里的陈阵,心里充满了无法发泄的悲痛和失望。
而捧书阅读的我,心也很沉重,很沉重……在大自然面前,每个生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愚蠢的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即使是主宰,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剥夺了,但总有一天,还是会还的。人类啊,醒醒吧!
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2
张爱玲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
在父亲的帮助下,有幸我拜读了《红楼梦》。虽然不甚了解,但依然感到了震撼。
《红楼梦》作为四大名着之一,国人对它的熟知度很高,几乎每个人都能说出几句红楼中的词句和故事章节,甚至还有不少的学者专门去研究它,称之为“红学”。然而,除了那些“红学”专家,认真读完红楼的,又有几人?多少人又是为了附庸风雅而对红楼趋之若鹜?
最近关于《红楼梦》的消息很多,从翻拍经典到刘心武续写红楼,漫天的新闻铺天盖地,我们不禁要问,红楼惹谁了?曹雪芹惨淡经营数十年的红楼,一时间变成了大众娱乐闲谈点,这样对待一个文化经典之作,是不是对它的一种践踏?
八七版《红楼梦》是大家比较认同的一个影视作品,但是对于如今翻拍的红楼,却充满非议。对于贾宝玉这个人物外形,红楼中是如此描写“面如中秋之月”。何为中秋之月?洁白而圆润,老版中饰演宝玉的欧阳奋强还是很符合的。但在翻拍版中,贾宝玉的饰演者有着一张帅气的瓜子脸,虽然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但是对原着的忠实度却是大大降低了。
除了《红楼梦》被翻拍,还有各种文学名着被拿出来不断地翻拍,但是效果甚微。为什么那些导演们都乐此不疲的来翻拍各种经典?因为经典不愁收视率,因为经典不用再去大力宣传,因为经典是经典。导演们摆着一副“我是经典我怕谁”的面孔,将我们心中圣神的各种文学经典改来改去,我们不禁再问一次,“经典惹谁了?”
对于这种对经典的不负责状态,我们应该竭力制止。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在今天这种文化爆炸,信息多元化的时代,经典的生存到了一种尴尬的状态。厚厚的经典着作,晦涩的语言,让现代人失去了兴趣。而那些由经典改编的电视剧却深受大众欢迎。这似乎还给经典带来一丝希望。但,这始终不能代替那些散发着墨香的古典书籍带来的震撼。
对于这种文化的丧失,我们应该觉得可悲。不过,好在现在社上引起了“国学热”,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幼儿园,都在进行国学教育。被国人遗忘的《三字经》《弟子规》又进入了校园。希望这不是仅仅做个样子而已。
对于《红楼梦》来说,还有一个其他名着不能比拟的地方,就是它是半壁江山。
对于各种专家学者来说,她贵就贵在她是残的。于是乎,各种猜想,各种结论,各种版本,各种续集接踵而来。这个说香菱与宝玉在一起才是正解;那个说宝钗才是神瑛侍者。一本红楼,竟然让后人绞尽脑汁,我想说,曹公,真有你的!
对于红楼的研究,层出不穷。红楼之中处处都是伏笔,没有一个人物是闲人,没有一句话是废话。也许,也只有曹公在世,才可说清这红楼中的种种事情。
《红楼梦》的魅力是任何着作都无法比拟的。许多伟大的人都对红楼有着不一般的情愫。伟大领袖毛泽东就曾说过,他读红楼不是当故事读,而是当作历史读。并且说,没有读过五遍红楼,没必要发表评论。可见,毛主席对红楼的喜爱。
鲁迅也在《中国小说略史》中提到“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盖叙述皆存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红楼梦》堪称清小说的巅峰之作。
看完红楼的人都会不禁感叹道曹雪芹的博学。首先,在红楼中,除了描景叙事,其中还有大量的墨笔来描写贾府中的奢华生活。建筑、现代企业guǎnlǐ、服装、饮食、医药、美容美发甚至于兵法等等,在红楼中都有细致的描写。
同时这也证实了曹雪芹对贾府的生活描写乃是自身生活的体现,只有亲身经历,才会有如此真实的写作。试想一个普通百姓,怎能幻想出如此奢华的家族,则能写出如此真实细腻的文章?
第二,文章中对人物的刻画十分到位,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性格。王熙凤的泼辣,宝钗的风情,黛玉的忧郁,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人们眼前,鲜活生动。
第三,处处设伏。红楼中没有一句是废话,仔细回想,每句话都是隐藏着的伏笔。一环套着一环,彼此相连,使得文章中的人物链接起来,构成一个紧密的关系网。
第四,书中的诗词歌赋堪称一绝。在红楼中,宝玉他们的乐趣便是吟诗作对。当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风格。曹雪芹给不同个人配上了属于自己风格的诗作,使得人物更加生动。同时,也要感叹曹公的才华不可小觑。
第五,书中的各类人际关系的描写,入木三分,虽不能被奉为处世哲学,经营人生的经典,但也能给人以启迪。
第六,书中对大场景的把握能力让人难以忘怀,无论是元春回府亦或是贾家的落败,都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也许是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崇尚圆满美好。从古至今不少人热衷于红楼的续写。最着名的就是高鹗的续写了。但是,后人对他的续褒贬不一。因为他是和书商程伟元合作的,所谓无商不奸,为了顺应当时社会市场,高氏的续写也会增加一些个人色彩。
除了前人的续写,现代的许多作家也是对红楼的续写充满热情。比如现在最热门的《刘心武续写红楼》,好不好的我还没有评论的资历。但就这个现象而言,大家很不高兴红楼的残缺,千方百计的要完善它,但又没有一人能够写出让所有人信服的结尾,所谓众口难调啊。
残缺就不好吗?断臂维纳斯,同样是不完整的,你能说她不美吗?假如给她接上胳膊,让她拿个苹果,这样的完整美吗?因此,红楼的残缺虽为一件憾事,但是一味的追求她的完美也是不可取的。
以上种种,不能俱全,后人热衷于红楼,创造了红楼热潮,钻研红楼,很多人成为这方面的专家,但我始终认为,红楼梦是不朽的着作,里面的内容包罗万象,究其原因,是因为一切皆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书中描写的一切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切之体肤。
《红楼梦》只是一个代表,像红楼一样的经典名着在中国有许多,但是人们逐渐的把他们遗忘在历史之中了。中国最为一个文化大亨,应将自己的财产保护好,而不是恣意的挥霍他它。
如今,在外来文化的入侵下,如何让本土文化不被动摇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当现在的年轻人在过“圣诞节”“情人节”时,中国的“端午节”“七夕”却逐渐让人遗忘。面对这种局势,我们应该大力弘扬中国文化,首先就是从我们青少年抓起。
梁启超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只有从少年抓起。中国文化才能立于世界之巅。
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3
沉静于大地的阴霾,蛰伏于寒冷的冬季,四月的芬芳唤醒着沉睡的灵魂,在无边黑暗后找寻到未来的光明。朴实无华的种子,黑暗的世界,造就美丽与坚强并进的心灵。
童话故事总会有美好的一面,但恶毒恐怖的人物也如影随形。她的豆蔻年华没有父母相陪,没有朋友相交,没有新衣相衬。可是世界不会像听童话世界一样会天降王子,从此灰姑娘变成了公主,与王子相依相守。冷漠惯了的世界,怎么会为一个少女实现质的转变呢?但她不愿就这样走在这个世界底层受尽屈辱,至少心灵上不可以。与讨厌自己的舅母的痛斥,与欺负自己的表兄打架,她在反抗,不解与朋友海伦的沉默,这个敢爱敢恨,拥有强大自尊的少女最终蜕变,得到自己的幸福和自尊。
“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叫简·爱。她是倔强的灰姑娘。没有仙女棒,没有善良的女巫,没有精灵的帮助,12点的钟声敲响后她却不会再次成为灰姑娘,她是12点的公主,等到了她的王子,等到了她的幸福。
有人说,自尊心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可是,即使在肮脏,每个人都必须要自尊的相伴,这是一个金钱至上的世界,如果连自尊都丢弃了,变成就了真正的奴仆。总说要快乐的人生,但快乐从何而来,多少人的麻木被看作了快乐。快乐就像一株树,要自己浇灌,枝繁叶茂固然是好的,但只是活过了一个春季就枯败了,随风而逝遗忘了便再也找不到。自尊是快乐最好的养料,自尊得到了满足,不再害怕空穴来风的繁华会逝去,快乐才会永驻。简·爱是一个神话,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神话,我们可以自己造就毁灭,可以自己造就幸福,转眼一瞬的事,却决定了我们的人生。短短的数十年人生,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经历,跌宕起伏的,一帆风顺的,自尊让我们学会怎样寻找自己的幸福。简·爱追求自己的幸福,平等自由,简·爱追求自己的快乐,独立完整。
简爱,追求自我简单的爱。
简爱,追求平等坚强的爱。
简爱,追求幸福美好的爱。
她叫简·爱。
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4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5
这个寒假,我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的原著。《西游记》主要讲了孙悟空大闹天宫后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后和唐僧师徒一起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去的正经,修成正果的故事。书中的每个小故事总是那么精彩,引人入胜,以至于把我吸引住,都忘记了玩耍娱乐了。
在唐僧师徒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我最为羡慕的是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他一个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变。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本领该多好啊!用这些本领帮助别人,就像孙悟空一样保护唐僧西行。孙悟空把本事用在了降妖除魔、保护师父、求取震惊上了。他难道不是一位好英雄么?我喜欢孙悟空那勇往直前、坚强不屈、积极乐观的精神,无论与到什么妖魔鬼怪,他都勇敢面对、临危不惧、沉着冷静,把妖怪们耍的团团转,遇到困难都虚心请教。最后成了斗战胜佛。
白龙马是一位憨厚老实、任劳任怨的小白龙。无论猪八戒好吃懒做,把一切一切的行李搬在白龙马身上,它也不埋怨、不生气,为唐僧做好坐骑,安心的保护这唐僧。当上了八部天龙。
猪八戒原本是皇帝的天河水神,天蓬元帅。因蟠桃会上调戏了仙娥,被贬下凡间。他好吃懒做、爱占便宜、嫉妒心强、好女色心,但是他的水性好,在帮助孙悟空驯服沙和尚时立了不小的功劳。
沙和尚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不小心打碎了玉皇大帝最喜爱的琉璃盏,被贬下了流沙河。他任劳任怨、忠于职守、善良踏实、顾权大局,但他不懂变懂、好坏不分、缺少主见。他也和白龙马一样挑着行李,不做任何抱怨。
唐僧,他前世原是如来佛祖的二徒,名唤金蝉子,因为他不听说法,轻慢如来的的大教,故贬他的真灵,转身东土。他意志坚定、心地善良、勇往直前、一心向佛,但他人要不辩、是非不分、固执迂腐、懦弱无能。虽然他一见到可怕强大的妖怪,就吓得魂不守舍,但他依然记得在东土发下“绝不往后返回一步”的誓言,依然坚定的走下去。
读了《西游记》使我改变了很多,使我多了许多良好的品质,我都知道,这都得感谢唐僧师徒一行人呢!
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6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主要是写师徒四人团结一心,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回到大唐。据说《西游记》是由一件真实事件改编的。
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为吃唐僧肉,变成一位姑娘,不料被悟空识破,就朝妖精劈脸一棒,妖精化成一阵轻烟逃走了,唐僧责怪悟空不该错杀好人。白骨精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变成一位老婆婆。它的诡计又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老婆子被打“死”了,悟空正要去追妖怪的真身,唐僧怒喝。白骨精又变成一位老爷爷,寻找自己的“老伴”和“女儿”。悟空认出老头又是妖怪变的,又想去打死他,唐僧赶忙上前护住老头,悟空不顾一切,当头就是一棒把老头打下深涧,唐僧又阻拦,白骨精侥幸逃脱。唐僧非常愤怒悟空又打“死”了人,铁了心把敢于打妖怪的孙悟空赶回花果山了。
悟空走后,白骨精把唐僧捉进了山洞,再派小妖去请它母亲,一起尝唐僧肉。八戒和沙僧去救师父,但寡不敌众。八戒只好赶往花果山,请悟空搭救唐僧。悟空一听白骨精捉了师父,立即赶往白骨洞。路上,碰到来吃唐僧肉的老妖——白骨精的母亲。悟空打死老妖,自己变成老妖的样子进了洞。为了让师父觉醒,悟空用老妖的身份引白骨精说出真相,唐僧后悔莫及。
这时,悟空变回真身,与师弟们合力奋战,悟空口吐神火,熊熊烈火把白骨精烧死了。妖精死后化作骷髅,脊梁上有一行字:白骨夫人。
在西游记中有许多这样的精彩片段,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唐僧坚定的信念让我懂得了认定一个目标就需要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孙悟空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机智勇敢克服难题的精神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正确对待,充满信心;师徒四人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这方面告诉了我成功也不是轻易得到的,需要拥有团结互助的力量,经历种种的磨砺和考验。
联想到我未来的岁月里,我要做好每一件事,坚定不移的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
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7
用生命翱翔天际——《雄鹰绝唱》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作家沈石溪和李花三吉写的动物小说《雄鹰绝唱》,从中我认识了鹰母生的第二个孩子“美少年”。
美少年在暴风雨中出世。之所以叫它“美少年”,是因为它天生异瞳,额头雪白,乃鹰中王者,肖老师因此为它取名“美少年”。
美少年成长为雄鹰时,一秒就学会了飞翔。再长大一些,美少年开始独居,茫茫天际与广阔山脉任它翱翔。它的一生经历了很多次的坎坷波折,比如:经历了驯鹰熬鹰之苦,最终机智逃脱;逃脱后,他与眼睛王蛇进行了交锋并且获胜,但自己也陷入休克,被动物救助站的人员救助后,两眼因蛇毒蔓延身体而永久失明。但是即使这样,它也没有放弃飞行的梦想。它认为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很多天不吃不喝,昂头朝向蓝天,最终松果阿诺成全了它,使它完成了绝命飞翔。
书的第二章《双王之战》写了美少年与“老朋友”眼镜王蛇进行了一场生死之战,最终负伤获胜的故事。我读完了这一章,很敬佩美少年,觉得它机智、勇敢、顽强。尤其是它在关键时刻停止了挣扎,让蛇王误以为它已经精疲力尽了,使得蛇王减弱了力道,它却在此时攻守转换,比一道闪电还快,踏上蛇身,用爪子将其按住,然后低头用铁钳般的喙将眼镜王蛇撕成了两截。它能在交锋时使用计谋,击败强有力的对手,真是智勇双全!
鹰王美少年即使经历坎坷、年老体衰、双目失明,却始终向往着在蓝天自在翱翔,最终实现了梦想。我们人类也应该像它一样,心怀梦想,当一些困难阻挡了前进的道路时,不要气馁,不要后退,要勇往直前,朝着心中的梦想努力拼搏,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惊空遏云,直冲九霄。
初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8
狼,一说到这种动物,大部分人都会毛骨悚然。我也一样,但这在我读过一本书后改变了。它像内蒙古草原上的一声悠扬的狼嚎,打入我的心里。
我一读这本书,像穿越到了辽阔的内蒙古草原,骑着马在原野上奔驰一样。白天有蓝天白云做伴,晚上有黑夜繁星点缀。仿佛远方的狼嚎也因这景色倍加嘹亮了似的。在梦中,我挥舞着套马杆,唱着蒙古民歌,骑着骏马。在绿海中,一只只白色的绵羊,远看是云,近看是蒲公英,仿佛一吹就会随风远飞。在夜晚,一只只大地的幽灵在山头,在高坡,在绿海中,诉说着夜的寂寞和哀愁,多么美啊,就像他们的高歌,嘹亮,绵长,把我带入了狼的世界。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印象还停留在孩提阶段那动画片所宣扬的“聪明的羊”,和“愚蠢的狼”中呢。
狼,它们在我眼中,聪明,勇猛,打破了“灰太狼”,“东坡与狼”。。。。。。那些愚蠢,邪恶的形象。它们的团队精神,令我叹为观止,能为了生存,咬断一条腿,会打突袭战,包围战,夜战,迂回,声东击西。。。。。。让我一度想到:它们还是狼吗,还是这就是狼?这些都不是狼的最强处,那是“忍”这不是一昧的忍,这是藏起自己的獠牙,在阴暗的地方积蓄能量,等时机成熟时再爆发,多伟大的精神。这不是说说,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
在一次羽毛球赛中,我对阵阿v,他很强,在前期我被他压着打,再猛烈的攻势下,我很快败下一局,但我发现了他的弱点:太用力了。我抓住他这个弱点,在第二局死死守住,他攻我防,他左我左,他右我右,看起来我输定了,实际上我倒是没落下他一分,最后,在舞蹈般的交手下,我以一分的优势险胜,到了第三局,如我所料:他没力了。我在心中暗自一笑,拿出了我的全力,而小v像一把折断了剑的勇士一样,即使无所畏惧,但在更加凶猛的攻势下,渐渐的败下阵来,最后我这个谁都不看好的人反而取胜,在他们看来,这全是运气使然,可他们不知道,我身后站着蒙古草原最神圣的使者——狼。
我在生活中,要更多的发扬这种狼的精神,弘扬这把精神利剑,让他带领着中国人民向着东方的巨人这一目标奋勇的前进,成为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者。
狼图腾在每个人的心里永生,我品读了一本经典,更要把狼图腾这一被掩埋起来的传统文化给传承下去,把它发扬光大。
狼,在我心中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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