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人人都应该会写的一种文体,通过读后感我们的写作能力可以得到提升,写读后感是我们记录自己读书感受最直接的方式,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岛的读后感2000字6篇,供大家参考。
岛的读后感2000字篇1
歌德说:“书是高尚的人,读一本书就像跟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莎士比亚说:“书是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生命里没有阳光。”六年的学习生活中,我阅读了不少的书籍。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
书中的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纯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书中最顽固的秦奶奶就是被他最早感化的。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像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我们不难看出她内心的波动——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她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都在用自己的爱做诠释吗?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洒满人间。
岛的读后感2000字篇2
很早就听说过塞格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很好奇它讲的是什么,而那守望者又是谁。寒假之前有幸在朋友那里发现了这本书便把它借来读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
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混帐。
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服务女郎。
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的性格复杂而又矛盾,但他有着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虚伪势利的校长非常厌恶。在街上瞎逛的他,若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会愤愤擦去;若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便会慷慨解囊。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
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一位老师如是教导主人公。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可能是我还未涉世,单至少现在,我仍希望自己有一颗火热的心去面对世界。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表面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正在成长中的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有希望就产生了动力,明天会更美好!
听完了他的讲述,我不禁联想到了我所生活的这个复杂的社会环境。我现在一直都是在家长和老师宽大坚实的臂膀下成长,我还不知道社会的险恶到底有多深,人与人之间的尔与我诈到底有多激烈,假仁假义的伪君子到底有多少会不会也是像霍尔顿所看见的那样?我真的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我不会像霍尔顿那样消极,不求上进。我和他一样渴望朴实和真诚,但我不会像他那样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我会从美好的角度去想象每件事情,我想这样我眼中的社会就会是美好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
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岛的读后感2000字篇3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块丰碑。小说中的人物,故是细节都是作者极为感触的。作品中的高老太爷作为祖父的影子,三个孙子,觉新不敢反抗,觉民和作者敢揭露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歌颂了五四时期新青年的敢于斗争,敢于反抗的革命精神,批判不抵抗主义,小说语言明快流畅,笔调抒情热烈,读起来真挚感人,动人心魄,深受读者欢迎。
文中的觉心是觉民兄弟的大哥,也很聪明,但他很懦弱,不敢反抗,爷爷的话不敢违背,最后做了牺牲品,自己的幻想破灭
父亲去世后,觉新挑起了家庭重担,家中内部的矛盾向他射来,过了两年,五四运动发生了,他通过学习,明白了许多道理,使它变成了两重性格的人物。他既痛恨旧势力,又不敢反抗,面对这一切,他默默的忍受着,挣扎着。
觉慧因为与同学参与斗争,被爷爷训斥的一顿,不许他再出门。这天,他在花园里遇到鸣凤。两人表示爱慕,互诉衷情。
当晚,觉民和觉慧在天井里散步。表姐梅的遭遇,觉民决心不走大哥的路,因为时代不同了。
旧历新年,高府格外热闹,高老太爷希望吃年饭有四代人,所以觉新也把儿子抱来了。
元宵节刚过,新旧军阀展开了激烈的混战。处于市区的高家,也遭到了战火的纷扰,从东门逃进城的张太太带着琴和正在张家玩的梅来到高家避难,
觉新的妻子瑞珏很喜欢她,觉新也很喜欢她。二人相对而位。互诉着几年来的相思之情。
几天来瑞珏完全请楚了觉新和梅的关系,表示理解,梅为瑞珏的大度与善良而感动,她两人成了手足朋友
战争结束后,觉慧瞒着家人参加了黎明周报的工作。写文章介绍新闻化运动,攻击旧制度旧思想。琴也参加了学习,决心干下去。
孔教会的头面人物,60多岁的冯乐山看见高家的丫头长得漂亮,让高老太爷的丫头鸣凤,嫁给他。但鸣凤爱着觉慧,不同意嫁给冯老头,鸣凤向觉慧求救,由于他赶着写文章,没救他,结果鸣凤含泪离开了觉慧的住处。后来觉慧知道了真情,但是太晚了,鸣凤已经跳湖自尽了,觉慧非常悔恨。
鸣凤死后,高老太爷又逼丫头婉儿代,鸣凤的悲剧使觉慧无限悲哀,深深自责,同时也加深他对以祖父为代表的旧势力的无比仇恨。现在他更清楚的认清了自己所在的这个家庭,这个社会的本来面目。
高老太爷的66岁的寿辰到了,高家摆宴唱戏,大为庆祝,冯乐山又为觉民说媒,高老爷一口应承,遭到觉民与琴的反对,觉慧支持。觉新左右为难,祖父大发脾气。在这紧急过头,觉慧帮助觉民逃婚,与家庭斗争,结果觉民下了决心,高老太爷也没办法。最后祖父被迫退婚,觉新不断受到良心谴责,觉得无论如何应该给觉民帮忙,否则会造成一件抱恨终身的事。
觉新的四叔克安、五叔克定瞒着高太爷偷偷摸摸的在外面租小公馆,嫖女人,打着高老太爷的旗号借债,过着荒淫无耻到的生活,丑行被揭穿,高老太爷责罚他们后,感到无比失望,从此一病不起。陈姨太先请道士作法,又叫端公捉鬼,闹得家宅不宁。留过学的克明,,读过进步书报的觉新都不敢出来反对。只有觉新挺身而出。痛骂陈姨太和众人,高老太爷在弥留之际,答应解除与冯家婚约,觉民的抗婚行动取得了胜利。
瑞钰临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高家长一辈人都认为高老爷的柩停在家里,如有人在家生孩子,便有血光之灾。他们要求瑞钰到城外生育,觉新有一次毫无抵抗的接受了这个荒唐主张,结果瑞钰在难产中死去,觉新突然明白了,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封建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幸福、前途和他最心爱的两个女人。三弟觉慧感到不能在这个吃人的家中呆下去了。他要做一个旧有家庭的叛逆,决心远走高飞,觉新感到无限悲哀,但他知道是留不住觉慧的。犹豫再三,终于答应在暗中支持弟弟的行动结果,三弟还是远走高飞了。
家从1931年发表以来深受读者欢迎,以后又拍成了电影,巴金最后之所以告别觉新,。觉民和黎明周报社的朋友们,乘船离家到上海去,就是对当时社会不满,家庭不满,但他心胸宽大,勇于斗争,为软弱的大哥打气,让他坚强起来和家人斗争,但大哥始终是个懦夫,结果牺牲了自己,也把心爱的妻子做了牺牲品,觉新是觉民兄弟的大哥,你想,他相貌清秀,自小聪慧,在家里受着双亲的钟爱,在学校受先生的赞赏中学毕业时成绩名列第一,自己也曾打算中学毕业后到有名的大学深造,还想到德国留学,但他性格懦弱,不敢反抗,为了爷爷抱重孙,马上成亲,料理家事,屈从父命,他的前途因此而断送,他美丽的幻想因此而破灭。可是,万恶的旧社会、旧制度,坑害了多少年青的生命!
岛的读后感2000字篇4
假期时学校要求读《论语》,刚拿到这本书时,感觉古文深奥、枯燥,没有一点兴趣,后来坚持读了一个晚上,感觉不错,再后来临睡前每天都要看一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读完后我觉得真是受益匪浅,它是一本能给你正能量,能给你智慧的书,其中几则给我印象颇深。
首先要记住孔子的这句话:“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孔子说:广泛地熟读典籍,复习所学的知识,进而从中获得新的领悟,努力吸收新知识以求融会贯通。做到这样的程度了,才可以称为老师,我觉得对于刚调到小学的我来说,确实是没有做到熟读典籍,没有做到温故而知新,以至于这次业务测试中成绩不理想,“业精于勤,荒于嬉”知识只有经常复习,时常巩固,方可积淀下来,如果抛开,它就会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己之昏昏,焉能使人之昭昭?”作为一个小学语文老师自己对业务知识都不精通,还怎么能让学生明白其中的内容呢?作为一个语文老师一定要博览群书,知识丰富。不学习、不温习是难以胜任这项工作的,只有经常温习学过的东西,才会从中获取更多的经验,我们的老师总是抱怨没有时间,鲁迅先生曾说:时间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每天只要挤出那么一丁点的时间,读读书,才会让知识慢慢沉淀在你的脑海中,只有储备足够丰富的知识,才能带着你的学生在知识的海洋中自由自在的遨游。我们要教给学生知识,更要教会学生如何温习,再聪明的人,不通过温习也不可能牢固、系统地掌握好知识,自古以来,不少名人都十分重视复习,我国桥梁专家茅以升八十岁的时候他依然能背诵出圆周率小数点后面一百位数字,人们就问他如何记得这么清楚,他说:“很简单,就是重复,重复,再重复!”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同学,学得快同时也忘的快,需要不断的复习,才能掌握,“复习是学习之母”,一个会复习的孩子才会取得优异的成绩,一个会复习的孩子才能获得新的知识与体验。
其次要以“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来劝勉自己。孔子说,学生在家要孝顺父母,在外敬爱兄长,做事要严谨讲诚信,博爱众生,多和有德行的人接近,这样做了之后,还有余力,再去学习文献知识。是啊,好好孝顺父母,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而后悔莫及,老爸老妈的脸上已经爬满了皱纹,工作之余我们要常回家看看,看看父母,陪他们聊聊天,唠唠嗑,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和兄弟姐妹不和睦,那么他的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将来也是一个不孝不仁的人,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一个老人打碎了一个碗,他的儿媳妇对着老人大发雷霆,老人从此就找了一个木碗,有一天儿子在玩木头,就问儿子做什么?儿子说:“我在做木头碗,等你老了,我也给你用这个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身教是最好的教育,作为一个教师,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你的孩子,你的学生,生活中多向年长者请教,工作中多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人生中多和仁爱而诚信的人做朋友,只有具备了孝顺、仁爱、诚信,才是一个完整的人,只有老师先学会做人,才能教学生如何做人,做人是教育的根本,先让学生学会做人,再去做知书达理的人。
最后就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一句,孔子说:时间就像这奔流的河水,不论白天黑夜不停的流逝。这句话带给我们无尽的思考。我觉得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前途。懂得时间的人,珍惜每分每秒,孜孜不倦,事事如意;不懂得时间的人,浪费每分每秒,虚度年华,碌碌无为。趁着年轻,我们做老师的一定要抓住时间,去读书,去思考、去钻研,即使不能桃李满天下,也愿花开遍地香。俗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如果不懂得珍惜,时间将转瞬即逝,哪一个成功的人不是视时间为最宝贵的呢?著名科学家丁肇中说:“看电影是金钱和时间上的浪费,尤其是时间,那是最浪费不起的。”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最讨厌的三件事是理发、剪指甲和上厕所,他认为做这三件事,就是在浪费时间,作家巴尔扎克他的时间是一分一秒也不空过的。一次他太累了,就对朋友说:“我睡一会儿,你1小时后叫醒我。”1小时过去了,朋友实在不忍心叫醒他,巴尔扎克醒来后,发现超了一小时,暴跳如雷地对朋友说:“你为什么不叫醒我,耽误我多少时间啊!”是啊,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就是因为他们不会浪费一丁点的时间,在短暂的人生道路中,在有限的时间里,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的人生再丰富一点,我们不能让时间停留,但可以在时间的阡陌中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我们不能决定太阳几点升起,但可以决定自己几点起床。
国学博大精深、意蕴深长,值得我们教师学习,今后我还要读更多的国学经典,因为那里藏着人生智慧,当你在工作中、生活中彷徨迷茫时,不妨翻开我们的《论语》,你会收获“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岛的读后感2000字篇5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但围绕该故事的是另外三个故事,总体上是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
最差的一对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魏肯先生。莉迪亚为人轻浮,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是班纳特太太的心肝。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最后竟在魏肯的引诱下与之私奔。魏肯是更复杂的一个人,他是达西先生家里的管家的儿子。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他,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魏肯本人好赌,且不务正业,用这个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笔钱吃喝玩乐去了。在积蓄花光之后,靠人借钱捐了个军官去做。他处处污蔑达西为人刻薄,给伊丽莎白讲很多达西的坏话,造成伊丽莎白最开始很讨厌傲慢的达西。
魏肯开始追求的是伊丽莎白,但发现对方没有多少遗产可继承时,就改追求富裕却不美貌的另一位小姐。在另一个地方从军时,整天和军官们一起和莉迪亚狂欢,最后由于赌债过高偿还不起所以决定潜逃。临走的时候顺带带走了莉迪亚,那个小姑娘还天真的以为能和帅帅的军官私奔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后来在达西的努力下,帮魏肯还掉所有的债务后,又给了他一大笔钱,魏肯才答应和莉迪亚正式办理结婚手续,挽回莉迪亚的名誉。夏洛特和伊丽莎白的表哥柯思林是很现实的一对夫妇,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算不算得上是恋人。
柯思林怀着“伟大”的心情决定向班内特的一个女儿求婚,弥补自己得到班内特先生全部遗产给他们造成的不便。在追求伊丽莎白时,非常自信的认为对方嫁给自己是一件可以令对方很自豪的事情。伊丽莎白言辞拒绝他,他还坚持的认为是由于女方的羞涩,这时候自己应当给对方充足的时间考虑,直到伊丽莎白说自己“愚蠢”时,他才恍然大悟,一个“愚蠢”的姑娘是不适合牧师夫人这个职业的。于是在同一天,他又跑去向夏洛特小姐求婚。夏洛特知道自己没多少遗产,而自己所想要的平静的生活,所以虽然没有爱情,但柯思林能给自己这种生活,她就答应了,即使对方看起来是那么的肤浅和无知。她坚信婚姻是一件很磨人的事情,对对方的了解越少,生活越能持续下去。
之后是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的姐姐简的爱情故事。两个人的个性很相似,都是温和的人,不善于拒绝别人,对好友的建议看的很重。两人相识没多久就陷入了爱情,但简表现的太淑女了,甚至于把自己陷入爱情的征兆都掩藏的很好。这让达西误认为对方并没有跟自己的朋友宾利那样陷入狂热的恋情,而且对方没有一点家产,自己有必要阻止朋友陷入不划算的婚姻中。虽然后来达西自己也承认了错误,但这个观点还是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宾利的决定,因为宾利离开简去了别的地方。直到伊丽莎白非常强硬的指责了达西这个“弱智且冷酷”的错误后,达西向宾利道歉,宾利才重回庄园,和简旧情复燃。最后就是我们的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了。
伊丽莎白在舞会上认识达西,却因为对方不屑于跟自己跳舞而坚信达西是一个非常傲慢的人。于是在后来达西来邀请她跳舞时,也被她讽刺的拒绝了。听魏肯说了那么多达西的坏话,虽然未经查证,但她深信不疑。后来去柯思林和夏洛特家小住的时候遇上在姨母家的达西。这时达西已经开始疯狂的迷恋伊丽莎白,并向她求婚。但结果很显然,伊丽莎白非常坚决的拒绝了他,姐姐的爱情被他们搞坏事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就是他对魏肯的“绝情”。
达西情绪非常激动的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解释信给伊丽莎白,解释自己跟魏肯之间的恩怨,是由于魏肯诱使自己的妹妹和他私奔开始的。收到信后,伊丽莎白刚开始完全不能接受对方的“狡辩”,慢慢的才开始反省自己。后来伊丽莎白去姨母家住随姨母去旅行时经过达西的庄园,正好碰见达西。二人关系有所好转,但这时魏肯和妹妹莉迪亚私奔的事情传开了。伊丽莎白很受打击,急速赶回家了。达西想方设法找到魏肯,并花钱买通他,要他和莉迪亚结婚。事情成功之后达西和宾利重新回到伊丽莎白家临近的庄园,再次向伊丽莎白表露心声,有情人终成眷属。
情节是这样子的,关于见解,你可以借这四个爱情故事发表一下自己的爱情观。多数人推崇达西和伊丽莎白,因为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并且两个人都很有自己的观点。我最喜欢的是伊丽莎白的父亲告诉伊丽莎白的那句话:除非你找一个真正让你信服的丈夫,不然你的生活很难幸福。剩下的就靠你啦!你可以对不好的爱情观提出强烈的批评,比如对莉迪亚和魏肯,建立在金钱和虚荣上的婚姻不会持久。也可以对夏洛特的爱情观提出质疑,不了解对方的婚姻,犹如死水,人生也将失去意义。至于简和宾利,幸福美满,但这样的爱情似乎不堪一击,因为他们都太缺少自己的主见。
岛的读后感2000字篇6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前不久,突发奇想拿出《围城》,仅仅是看了前面一两章,竟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看得下这本原来觉得无趣的书。
但是本质里依旧是一个急于得到情节的人,于是按耐不住便上网搜索,看看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到底有什么样的生活经历,彼此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变化的。
看了一溜知乎上关于《围城》,不禁惊叹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认识的深刻,还有笔力如此深厚,使得书中一字一句都值得人细细斟酌和品味。想来近几年沉迷于网络小说,沉迷于其带来的刺激感和新鲜感,越是奇奇怪怪的人物、故事和情节,越能吸引我的注意。
你想,如果碰上一个从未体验过的刺激的故事,作者的文笔又足以让你流畅地读下去,那对于这烦闷枯燥的生活而言,着实是一剂即好的调味料啊!因此不断地沉迷于其中。但是如今读到钱先生的《围城》,同时也读到了一些人对于这本书的体会,突然发现,真正的大师便是这样的。
他塑造的仅仅是生活中常见的人,并没有神奇的经历,没有谁都没见过的背景,不是一个完美得能够让人视为精神支柱的人。就是这么平平常常地把我们给写出来,把生活中的无奈揭示出来。
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每一个人不同却又深切的体会。有人说方鸿渐即使和唐晓芙在一起,也依旧会是一个悲剧,从经历、性格和社会地位等角度来说,他最好的结局就是和孙柔嘉在一起,因为他们彼此匹配,钱先生其实给了他最好的一个结果。而这恰恰却是书中对于方鸿渐来说很悲剧的结局,因为他走进了婚姻的坟墓,一座高高的围城。
还有人从阶级的角度分析了方鸿渐最终的选择,认为方鸿渐自己一步一步作死,放弃了所有能够跃迁阶级的机会,所以他的结局是悲哀的;有人把每一个人的性格都进行了逐一地分析,书里的人或虚荣、或卑鄙、或懦弱、或无能、或孤傲,只有唐晓芙得到了作者的偏爱,却像住在遥远的月宫里的嫦娥,那么清新动人,却是方鸿渐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我发现,几乎每个人在分析的时候,都会带有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方鸿渐和谁谁谁在一起,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结局?”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假设,大多数人到了最后都下了一个结论,不管选择了谁,对于方鸿渐来说都是不合人意的。也许是因为这本书本来就是要向我们揭示生活中的无奈罢了吧。
毕竟有谁能够十分肯定地说,自己在这一刻做的决定,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呢?生活不是童话故事,只有美好的结局。但这恰恰正是《围城》的魅力所在,它算是给了每一个读者深深的沉思,关于爱情、关于婚姻、关于人生……
每个人心中对于方鸿渐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好或是坏,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不是方鸿渐,但我们也都是方鸿渐,我们都不是《围城》中的每一个角色,却也都是他们。
我们不是,所以我们在理解人物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经历;我们是,所以我们能够体会到人物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再怎么荒唐,却有道理。而现在流行的网络小说,为了能够吸引读者,方便让读者把自己轻松地代入同样的情境,每个人物都过于地个性鲜明,坏即是坏,好即是好,就算各有理由,也许坏人也有人爱,好人也有人厌。但是在作者为其设定的情节里,不存在给读者多一点的想象余地。
仿佛他们在遇到人生的岔路口时,只会选择前往其中一个方向。这样的人物不会做出折磨读者的一些决定,不会像方鸿渐一样,能够让这么多人为了他的每一个选择而引发纠结的思考。
然后以设定好的人物的性格,他必然会这么做。主角一向好,即使有不好的地方,也仅仅是一些不擅长的事情,甚至是为了赢得读者的同情心和同理心而设定出来的一些缺点。
不会像《围城》里这样,有人爱慕虚荣,有人唯唯诺诺,有人工于心计……尽是一些真的不讨人喜欢的缺点。对于我这种曾经的网络小说重度沉迷患者,能够看得下也是有些离奇啊!
由此看来,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绝对有着深刻的洞察力,能够把一个人物塑造得令人如此咬牙切齿。方鸿渐绝对不是一个大家心里都向往的完美人物,却让所有人都时时刻刻关注他的命运。
读完《围城》,也算是大开眼界,不能说学到了,只能说见识到了大师级别的人物塑造方法。而这本书的经典之处不仅仅在于它的人物和故事,其它的包括语言风格、作品主题和作者的思想都是值得鉴赏和研究的。
关于运用文字这个方面,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在于「准确」。因此钱钟书绝对也是一个文字运用的大师,能够把他的心中所想准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想想有多少人能准确无误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答案应该是极少数,不然生活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误会产生。当然,也有许多人是理解能力不够。这就不多说了。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值得精读的书籍,或者说是一本关于写作、关于生活、关于人生的教科书。但也只有有了一定经历的人,才能更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思想内涵,所以有人说,这是一本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应该读上一遍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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