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将书中的故事延续,让它们在我们心中永存,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到阅读过程中,积极思考和提问,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家的读后感1500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1
余秋雨先生的文章给人一种自然简朴、文底深厚之感。而《千年一叹》是比较特别的一本。它是一本旅游日记,记录了先生亲身越野经万里考察人类各文明遗迹的经历,是去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路基。
先生给我们讲述了曾经的希腊、埃及、约旦、印度等地有过辉煌的古文明,而现在仅存的只剩下遗迹!中国也是一个文明古国,她却绵延了上千年,何解?
千年走一回,却有阵阵哀叹传来,书中第一页的插图“我走进了荷马史诗的大门”,我们看不到像中华文明一样的富丽堂皇,光彩亮丽。仅仅只有由许多大的石块堆砌而成的一张大门,经历了上千年的风吹雨淋,见证过多少王朝的兴衰更替,她依旧在那。
可是让人很难想象的是,这曾经是文明的中心,精神的圣地。而她也的确是的。
轻轻地,缓缓地,从那遥远爱琴海面传来的,从那雅典神殿传来的,从那埃及狮身人面像和金字塔里传来的,从那两河流域的土地中传来的,是当辉煌已成寂寞,文明遭到侵蚀后的阵阵叹息和无奈。
在衰落的文明中,褪去的历史后,深深地一句叹息,人类又投身到新的历史中。历史,每每让人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多少个王朝更迭,多少次生死轮回。面对历史长河,我们手足无措。
从对希腊的描写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这个创造了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国家,在奥运百年之时,错过了举办权。1996年的亚特兰大奥运会成为了每一个希腊人难以磨灭的记忆。我好像看到了希腊人当时的万念俱灰、内心无助的呐喊。
另一个地方就是世界火药库——中东,伊拉克就在两河流域,祖先们曾经在此创造了古巴比伦文明;而现在因为战火,百姓苦不堪言,长期的极度贫困使人民无法选择。贫困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尊严的失落和文明的湮落。
看了此书以后,一方面哀叹人类文明的衰落,另一方面很庆幸自己的国家没有在历史长河中被埋没。他们衰败的每一个原因,中华文明也都遭遇过,可让国人认真思考的是一种对历史的不重视致使中华文明渐渐衰退。
前不久,北京梁林故居被无故拆除,并且美其名曰维修性拆除,我不得不钦佩拆除者智商之高,手段之强,和咬文嚼字功底之深。在残砖破瓦中,我们看不到文明的影子,如今的文明人竟干出这么野蛮的行为!我们看到的荷马史诗的大门仍然在风雨中伫立,雅典神殿依旧在坚强的守卫着雅典,狮身人面像虽然没有当年的栩栩如生,但仍然守护着沉睡千年的法老。可是倒下的梁林故居,却真正倒下了。在兵匪满地、行路艰难的旧中国,他们一次次从这里出发,到地僻人稀之处寻找中华建筑的瑰宝,发现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敞肩桥——河北赵县的隋代赵州桥、世界上现存最高的木构建筑-山西应县的辽代佛宫寺木塔、中国现存最伟大的唐代建筑-山西五台的佛光寺……
北总布胡同小小的24号院(旧门牌为3号),曾因梁思成夫妇的社会声誉而蓬荜生辉,多位中国知识界精英慕名而来,相聚沙龙,品茗坐论,纵横天下,也曾经令女作家冰心“心生醋意”,留下后人关于林徽因与冰心二人之间微妙关系的种种猜测。
梁思成曾说过:拆掉一座城楼,像挖去我一块肉,剥去了外城的城砖,像剥去我一层皮。而如今自己的故居却遭此毒手。
据2011年底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当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536001处,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消失,在经济利益的背后,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镌刻着一个民族文化记忆和精神灵魂的名人故居保护举步维艰。
你们现在拆的是真古董,有一天,你们后悔了,想再盖,也只能盖个假古董了!
请我们谨记: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现在。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2
?活着》是一部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地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新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以前喜欢阅读但很少写读后感,这次不是不想写而是看过读友们写的感觉自己更加词穷,写不出内涵。人为何而活着?有人认为是为了爱活着,有人认为是因思考而活着,也有人认为因为责任而活着,而富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年少时的富贵,因贪图享乐不能自拔,最终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一贫如洗的贫困人家,可当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又被命运开了玩笑,给母亲抓药的时候又被当壮丁抓走,苟且偷生只为一个单纯的信念——一定要活着回家,富裕时已经辜负了亲人,而这次一定不能再辜负吧。终于活着回家,看到一双儿女,虽然爹娘已经去世,女儿因病不能变成哑巴,但一家人能在一起就是的幸福。可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谁先到来。当一切都在自我满足的幸福之中时,有庆好好的就那么走了,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就这样走了,原本要杀人的富贵因为对方是当初过命的兄弟而非县长的时候就这么原谅了,可他原谅不了自己。
偷偷的把有庆埋了,擦干眼泪偷偷的回家,最后家珍还是知道了,善良的女人也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子波澜不惊的继续,原本以为苦难就此结束虽然清贫但可以好好生活的时候,凤霞走了,家珍走了,二喜(女婿)走了,最后甚至连五岁的外甥苦根也走了,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情节,可最后又被富贵的开朗所感染着,赶着那头叫做“富贵”的老牛,乐呵呵的面对属于自己的生活。也许富贵觉得他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活着,而是所有人再他一个人身上活着,活着看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如果自己是富贵或许做不到如此活着,但更庆幸不是富贵,可以为活着而更美好的努力着。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活着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所有角色,努力踏实的笑对生活,做想做的自己,好好活着。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3
在寒假里,我用闲暇时间阅读了这本《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有名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哈桑为了保住风筝大赛中赢得的那只蓝风筝,在小巷中被奸。但阿米尔最终因为胆怯而没有出面救哈桑。但哈桑并不责怪他,还任劳任怨地干活。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性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当然,书中也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腿;足球场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看似残忍,但这一幕幕一切切尽是社会真相。
本文读来好像一部简单的家庭故事,但他的政治内涵是反应美国与阿富汗的斗争。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方法之间的摩擦而出现紧张。也让我们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之间的分岔。
小说一出得到的好评度非常高,我觉得其中有一条评价说得最贴切:
生命的节奏是这个故事的框架。这部小说以1970年的阿富汗以后的美国为背景,文采飞扬,雅俗共赏。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生命圆满循环的动力展露无遗。这是一部极具疗愈价值的宏伟文学作品。
——《水牛城新闻》
多读读书会有意外的收获,也能引发思想的共鸣,特别是像《追风筝的人》一样的励志小说。让你知道人生不一定是完美的,只有错了后改正,救赎,经过了苦涩和酸楚之后,用一生的时间来挽回。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4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讲述的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红军的苏维埃根据地做了几个月的实地观察,采访后写出的。
自1927年11月中国第1个苏维埃根据地在湖南省东南部茶陵成立后,在埃德加·斯诺进入苏维埃根据地进行实地考察之前,还没有一个人自告奋勇,穿过那道封锁红军的防线,再回来报道他的经历和真实情况。
自1927年开始,做一个共产党员或者共产党的同情者,就是犯了死罪!但仍有成千上万的人继续甘冒这种风险,有什么不可动摇的量推动他们豁出性命去拥护这种政见呢?
“红军从一个只有几百个衣衫褴褛的革命者到有好几万工农组成的军队,再到1930年已成为政权的争夺者。”这是埃德加对红军发展的一个简单而精准的概括。在短短几年内的发展数据中的对比,侧面体现出红军发展的快速,那红军为何能发展如此之快?无疑是他们有强大的号召力,那这号召力又是从何而来?我认为是红军对人民群众有着合理的政策,他们被信任,被支持。
封建社会中的大量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红军管辖的苏维埃地区得到了较为根本的解决:短短几年里,苏维埃地区的文盲扫除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这个效果甚至比一些地区几十年的扫除效果还要好。一个在中国存在了一百多年的问题——吸食大烟(鸦片)也在这里杜绝了。此外还有卖淫,奴婢贩卖等问题,皆已被杜绝。从红军对其管辖区地方改革的方式,以及效果中看出,他们是奔着为人民服务的目的去做这些事的,他们并不像一些军阀政权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才为老百姓做一些枝节上的,表面上的工作。这便是红军被人民所爱戴的原因吧。
埃德加借助张学良正在考虑与共军联合抗日的有利情形下,进入苏维埃地区。
在埃德加前往保安的途中,他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是骑的是一匹马,并且还是匹及其瘦弱的马,而在其他随行人员中,只有李长林一个人是骑着一头驴的,也是极其瘦弱的,还抗着大量的物品,剩下的人都是步行。埃德加刚到非常奇怪:“你们在前线的红军也是骑着这样的马和敌军战斗的吗?”“怎么可能,我们这里的那些强壮的,跑得快的马,可都是集中在前线的,就算是毛主席也都留不得。那些医疗物品,物资也是一样的。像我们现在骑着的,都是“坏了的”牲口。像这些“坏了的“我们便留在后方。”这一个小细节,充分体现了红军的平等,公正,以紧急之事为重。而当时实行“剿灭”共军的军队中,许多士兵骑的都是瘦弱的马,而那些好马,则都在那些军官的私人手中。这或许便是红军能战胜在各个方面都比自己优秀的国民党军队的原因。
埃德加进入苏维埃地区的时候,不是按照原计划坐飞机进入,而是坐车进入的,因为吧机关枪架在山顶,当作高射炮使用,国民党军队的飞机被击毁了好几架。这体现出红军的灵活多变,他们善于去利用身边的各种事物,把它们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从而实现自己的目标。
在整本书中,令我印象较深的一个人物——张学良,尽管书中对他的笔墨描写并不多。
作者最初见到张学良的时候,他是一个建康且富有远见的人,但在他刚刚继承父亲张作霖的东北三省等地区时,还患有毒瘾。在日军入侵的时候,他当时有病在身,没有经验,又受到腐败无能的食客包围,以及“大哥”蒋介石的影响,坐失了满洲老家,几乎没有放一枪来进行保卫。在后来日军侵占热河时,又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于是张学良背了黑锅,辞职以谢国人,到欧洲去“学习”一年。
在这一年里,他戒了吸毒的恶习,并在回国时立下誓言:把毕生精力用于收复满洲,为人民雪耻。
张学良的经历,证明了他是一个有远见的人,他认清了当时的局势,他明白了此时最为重要的是联合红军抗日,要以民族利益为重,而不是所谓的”剿匪”。
埃德加在整本书中对于各种大事件的笔墨是较为少量的,他把这一些大事件当作是一个篇章的开头或者结尾,从而引导出这些大事件的的最终结果的种种因素,这些”因素“便是对于红军各个方面的细节描写。细节是最能反映出一个整体的。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整理的5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1500字以上》,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5
不知道为什么,和上书的刹那,我脑子里猛然出现的是这个词——开头那一章,看似突兀的希腊文。思绪带着某种意义上的空白,我看完了这本《巴黎圣母院》。
毋庸置疑,《巴黎圣母院》是一本带着巨大光环的名著。故事先从丑八怪之王卡西莫多开始。主要人物悉数出场。埃及孤女爱斯梅拉达美丽迷人,善良热情,在被英俊的骑兵队长腓比斯救下后,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他。风流多情的队长邀请她为爱献身,一直妄图独占她的副主教伺机刺伤队长并诬陷于她。爱斯梅拉达身陷囹圄,被处绞死。受过她滴水之恩的卡西莫多十分感激和倾慕她,于是在助她躲进教堂。爱斯梅拉达思念队长,痛不欲生,与此同时,和卡西莫多的相处让她怜悯他。卡西莫多因而更加不遗余力地保护她,几救她于副主教的魔爪。故事的结尾,副主教得不到爱斯梅拉达,愤而将她交给法院;爱斯梅拉达找到母亲,相见却是死别;卡西莫多背叛副主教,来到爱斯梅拉达身边自尽。
?巴黎圣母院》故事本身相对明了,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在雨果极富张力的笔触下,更是平添了一种冲击和震撼。让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副主教弗洛罗。他的一生,充分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弗洛罗十九岁起便独自承担养育幼弟的责任;出于同情心,他又收养了丑陋的卡西莫多,他教他说话,给他工作。毫无疑问,弗罗洛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与此同时,他不停地研读宗教书籍,钻研科学;穷尽一切当时的学问后,转而开始研习荒诞的炼金术。然而也不难看出,弗罗洛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他热爱自己的事业并为之沉迷。不幸的是,宗教长期对人性的压抑,使得弗罗洛以一种畸形的心态爱着爱斯梅拉达。为了得到她,他抛弃了事业、良知,胁迫她也胁迫自己,最终走上了绝路。 这是一个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所以我不愿将他评价为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在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在不同方面的激烈冲突下,每个人都难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把握自己的人生。就像爱斯梅拉达,她何曾想到爱上腓比斯会毁掉一生?何曾想过咒骂憎恨她的隐修女是自己寻找已久的母亲?太多的巧合酿成了悲剧,围绕着她的一生,似乎她的美貌注定了她找不到真爱,也注定了她天妒红颜的结局。纵使如此,也并不妨碍我们欣赏她的纯洁、善良和忠贞。
写到这里,我想说,对于《巴黎圣母院》的解读有太多太多种:宿命论,批判封建制度和教会神学,歌颂底层人民的爱憎分明、勇于斗争。其实,在我看来,都是对人性的探讨。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之所以为人称道,是因为他们在任何时候,都坚守了一个人基本的原则。爱斯梅拉达不因卡西莫多外表的丑陋而歧视他,也没有为了保命屈从弗罗洛。卡西莫多憎恨这个世界,却从未主动伤害他人;他感激、尊敬弗罗洛,却在弗罗洛伤害爱斯梅拉达时挺身而出。这是人性高贵的一面。
而似乎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许多美好的品质被埋没在世俗的眼光、冗杂的生活中。外表的迷惑使人分不出美丑,利益的牵扯让人辨不清是非。一个人贫穷落魄、一无所有,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悲惨的遭遇让他不愿再坚守自己的底线,也不愿再去保留心底那一丝善良。我不禁想起《骆驼祥子》的主人公,他在买车的梦想几次三番破灭后,成了骗人钱财、出卖同伙、混吃混喝的社会渣滓。我同情他的遭遇,所以有千万个理由为他开脱;可是我又会忍不住反问,真的别无他法了吗?非要自暴自弃吗?要知道,爱斯梅拉达到死前最后一刻,仍是善良、忠贞的。于是我告诉自己,外部的条件永远是不可控的,相貌是天生的、社会安定决定于政治,就连自身境况也并非完全取决于努力与否。
但是,一个人的原则却是必须要坚守的。
基本的是非观、良知、同情心是万万不能丢的。
这是否就是雨果极力宣扬和传递浪漫主义、唯心主义呢?我不得而知。但我想,《巴黎圣母院》所带给我的,是对人生的理解,以及对人性的认识。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6
拜读了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一书,感触很深。这本书是李老师25年教育教学思想和智慧的精华集粹,全方位地阐述了李老师的教育观、学生观、班级管理、思想工作、心理教育以及语文教学的理念与实践。李老师把他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教育技巧与教育情感融为一体。语言朴实而富有诗意,形象而充满激情。读着书,让人不禁为之激动、赞叹、折服!
启示一:童心是师爱的源泉
李老师提出教育者是否拥有一颗童心,对教育至关重要。教师的童心意味着怀有儿童般的情感,能够自然地与学生“一同哭泣,一同欢笑”的教师无疑会被学生视为知心朋友,赢得学生的心灵。教师的童心意味着拥有儿童般的兴趣,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应该在任何方面都与学生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多一种与学生共同的兴趣爱好,你便多了一条通往学生心灵深处的途径,他们会不知不觉地把老师当作朋友。在与学生嬉笑游戏时,教师越是忘掉自己的“尊严”,学生越会对老师油然而生亲切之情——而这正是教育成功的起点。
启示二:没有爱,便没有教育本文由一起去留学编辑整理,转载自一起去留学/转载请保留出处。
李老师深深打动我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始终如一和学生进行心与心的交流。“爱”是李镇西老师永恒的教育理念,他可以和孩子一起过年,一起玩雪、拼字照相,真正融入学生生活,在一次次的“师爱”理解中留下了精彩的生命瞬间。在没有读李老师的书之前,我曾那么地自信自己是“爱”学生的。读完这书我扪心自问,我爱每一位学生吗?我对学生的“爱”真的是无怨无悔吗?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改变自己过去的教育方法。当学生犯错时,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地了解学生犯错的原因,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李老师让我对热爱学生的爱有了全新而深刻的理解:
爱,不单单是欣赏优秀的学生,而是“怀着一种责任把欣赏与期待投向每一个学生”。
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
爱,不应是对学生的错误严加追究,而是“博大的胸襟”“对学生的宽容”。爱,也不应是对学生的纵容,而是“必然包含着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乃至必要的合理的惩罚”。
爱,不只是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而是要“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理解学生的精神世界“学会用他们的思想感情投入生活,和学生一起忧伤、一起欣喜”。
爱,不仅仅是只对自己所教的这几年负责,而是“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一生的负责”。
爱,不是用一颗成年人的心去包容一颗颗童心,而是“需要一颗童心”,用童心去碰撞童心。
爱就是“一份纯真,一份庄严,一份责任感”,就是民主,就是平等,就是把“童年还给童年”,就是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美好的开端。只有这样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只有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启示三:教师每天的必修课“五个一工程”
我最欣赏的是李老师无论多忙,每天都要进行的“五个一工程”:上好一堂语文课,找一个学生谈心或书面交流,思考一个教育问题或社会问题,读书不少于一万字,写一篇教育日记。在我们看来,这需要何等的毅力啊!然而,李老师却不觉得需要什么“毅力”,他把这样艰巨的工作看成是自己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已经变成了习惯,就像每天需要刷牙洗脸的习惯。这一切的一切,李老师做得有滋有味,做出了成绩,并乐在其中,实在让人佩服!
同为教师的我们都清楚,这“五个一”做一天两天还可以,但要长年坚持却实在是不易。这其中的前两个一即上好一堂语文课,找一个学生谈心倒还容易,因为作为教师每天都会上课,批改作业并与学生接触,只要存心上好课就可以把每节课的水平提高,至少在原有基础上有长进,只要认真解决学生的问题就必须了解学生,找学生谈话,教育帮助学生。而后三个一即读一万字的书,思考一个教育问题和写一篇教育日记要每天坚持的话,非一般毅力的人可以做到,特别是每天一篇教育日记(他一般都是几千字),要坚持则非常人可以想象,所以李镇西老师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我感觉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他的“勤奋”,会挤时间。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肯去挤,总是有的。”其实,不是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是你愿不愿意去挤的问题。有时,我们太浮躁,不能安心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有时,我们太拖拉,总是把今天的事拖到了明天;有时,我们也雄心勃勃,但总难坚持。
启示四:做有思想的老师
作为一名教师,仅有童心与爱心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要做一名有思想的老师。李老师书的第二章便是“提高教师的素养”。最欣赏里面的三篇文章《做有思想的教师》、《阅读和写作,提高教师素质》、《从做学生的“灵魂工程师”到“向学生学习”》。
书中这样说到:只有个性才能造就个性,只有思想才能点燃思想。让没有思想的教师去培养富有创造性素质的一代新人,无异于缘木求鱼。仔细想来不无道理,回想从教几十年的自己,不正是缺乏思想吗?工作之余从未主动思考一天或几天来的工作,思考自己的课堂,思考自己的学生。在接受各级培训,听取专家讲座时,也只是习惯性的接受,很少主动去思考。近来,朱校长不断提起“做一名优雅的教师”,我想其第一步一定是要有思想,只有用思想才能提升教育的品质,
只有有思想的教师才会培养出有思想的学生。“做有思想的教师”是应该深深根植在我的心中,甚至每一位教师的心中,成为一种信念和追求。
“做有思想的教师”,除了有思想,还必须要有一定的底气,如果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没有厚实的人文底蕴、没有创新的意识,那也只是一种空想。李镇西老师将“读书、教书、写书”视为他生活的全部内容。书中李老师将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杂志分类罗列出来,有古典类、文学类、教育类、人文类、杂志类,样样俱全。惊讶李老师哪来的那么多时间去读书,其实他早已养成“手不释卷”的习惯。回想自己,真是惭愧,每次总是以没时间为借口,放弃为自己充电。现如今,如火如荼的“书香校园”读书活动正在展开,我想自己应该以李老师为榜样,博览群书,开阔视野,提高素养,将阅读作为自己的生存方式之一。要想成为一个有思想的教师,就要勤于思考,勤于钻研,并且养成习惯,从中品尝思考阅读和写作的乐趣。付出多少汗水,才会收获多少果实!
启示五:做“最好”的老师
“做最好的自己!做最好的教师!”这是李镇西老师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在25年的从教生涯中这么做的。“谁都渴望成为英雄豪杰、伟人巨匠,但受自身条件、社会环境等制约,真正成为艺术家、文学家、企业家的,只是少数。那什么样的老师才是最好的老师呢?用李老师的话说,“最好”就是“更好”,虽然这个“最好”永远达不到,但一个一个的“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今天备课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上课是不是比昨天更精彩?我今天找学生谈心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我今天处理突发事件是不是比昨天更机智??”他说:“每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天都有遗憾,但每天都这样自己和自己比,坚持不懈,我便不断地向‘最好的教师’的境界靠拢”看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也增强了信心,只要我争取每天多读些书,每天都有点进步,每天都做得更好,每天都比前一天有进步,我想我一定会有很大的提高。我相信没有最好,但是我相信可以越来越好,做自己心中最好的教师,让自己在教育的舞台上,演好自己的小角色,让台下的观众为自己的表现发自内心的喝彩。许多年后,我们不会都成为名家,但是许多年后,我们一定会桃李满天下的!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7
歌舞升平总是梦,平平淡淡才是在真。
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十七八岁,刚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了花季,又在懵懂中迎来了雨季。在这转变中,不能说我们失去了青春的热情,但是我们也都进入了人生的多雨期。更多的挫折,学习的、人际的、情感的,很多方面我们都开始前所未有的经历。而我们的思想从这些经历中得出的不同感受,不同启示和不同教训,将决定我们今后人生的轨迹,是平缓,压抑或是跌宕的。
我们中,大部分人,选择了——平凡。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多年以后,我才发现,平凡的不是这本小说,而是我自己的见识。在这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芸芸众生却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奇迹。
诚然,这本书里的一些人物是有些理想化的,但这恰恰告诉了平凡世界中的我们,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实现梦想一定不是一帆风顺的,痛苦,这是第一个映入我脑海的词汇。从少安与少平这两兄弟记事起,痛苦就像他们的影子,与他们形影不离,生活上的贫困让他们只能在痛苦与痛苦之间选择。 这篇著作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说:“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声。”的确,生命总有缺憾和苦难,人们的种种挣扎和奋斗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缺憾和苦难。而个人的精神和意志、生命周围的亲情和爱情无疑在作品中成为挣扎和奋斗的支撑点,是最后走出苦难,诞生灵魂之歌的基础。
这个世界以平凡而起,平凡而终,留下的是每个人的那一抹不平凡。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但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我们也可以看出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多年以后,我才发现,平凡的不是这本小说,而是我自己的见识。在这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芸芸众生却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奇迹。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也能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他有着多么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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