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教案让教师更加注重教学的反思和改进,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素养,教案是教师教学的重要工具和指南,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保护水的教案优秀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保护水的教案篇1
活动目标:
1、通过演习,训练教师和幼儿在地震的状况下根据幼儿园的环境有序地通过安全疏散通道
2、教育幼儿遇到地震时能听从老师的指挥,做出基本的自救行为
3、培养幼儿防震减灾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教育幼儿养成做事认真,不马虎的好习惯。
5、培养幼儿与他人分享合作的社会品质及关心他人的情感。
活动准备:
1、幼儿、家长和教师共同收集报刊、杂志中有关汶川地震的资料或图片
2、了解地震中自救的基本常识
活动过程:
一、观看图片,感受地震给人类带来的灾难
1、结合图片讲述地震来临时的情况
教师:教师出示图片,引导幼儿观察,说说"图片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幼儿:略教师:地震给人们带来了哪些灾害?
幼儿:略教师小结:地震时,使建筑物受到了很大的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裂……所以给我们生命和财产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地震还可能引发火灾、水灾、瘟疫。
2、小朋友听了以后有什么感觉?(害怕、担心)引导幼儿说说自己的见识和感受。知道遇到地震时不要慌,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有序地撤离可以避免危害的发生。
二、通过游戏教育幼儿在发生地震时,怎么样保护自己。
(一)与幼儿讨论地震发生时如何保护自己。
教师:当地震来临时,我们应该怎么样保护自己呢?怎么样做才是安全的呢?
幼儿:略现在,咱们一起看看其他的小朋友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二)师幼小结
1、当你在室内的时候,可以躲在墙角、厕所等容易构成三角支撑的地方以及结识坚固的家具底下或旁边。用身边的坐垫、枕头等柔软物保护头部。选好躲藏处后,正确的避震自姿势为;蹲下,低头,闭眼或用手保护头部。还可以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子以防吸入灰尘和毒气。千万不要跑到阳台或窗户旁边,要远离玻璃门窗,或是悬挂物物下。
2、如果是在室外,应该尽快跑到开阔的地方。要远离楼房、围墙、树木、广告牌等,更不要躲到地下通道中或高架桥下面。不要坐在汽车里,要到空旷的广场避难。
3、千万不能跳楼或者进电梯。
4、如果被埋,不要惊慌,要想办法保护自己。可以设法敲击能发出声响的物体,向外发出求救信号。
(二)教幼儿安全有效的撤离
1、学习正确的撤离动作。
提问:我们撤离的时候如何在运动的过程中保护自己?幼儿讨论寻找最有效的保护方法。(双手抱头、上身向前弯曲,快速撤离)
2、出示班级撤离图,带幼儿观察并找出班级在紧急情况下撤离的路径和位置。引导幼儿讨论:为什么撤离时要走图中标注的路径?使幼儿了解图中标注的撤离路径是离户外安全地带最近的一条通道。
3、启发幼儿讲述撤离方法和注意事项。如按顺序,不拥挤;听老师的指挥等。
三、组织幼儿"实战演习"演练室内避震及紧急撤离。如幼儿在撤离情况下出现拥挤、用时过长等情况,教师带幼儿查找原因,再次演习,使幼儿掌握正确、快捷的撤离方法。
四、教育幼儿在发生地震时,不慌张,及时躲避,运用逃生技巧。
师:"地震虽然很厉害,但是小朋友不能慌张。在地震发生时,地面开始摇动后,还是有一小段时间可以用来躲避,如果在这段时间内躲到安全的地方,就不会受到伤害。"
教学反思:
安全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将继续探讨和努力,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中,不断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每位幼儿撑起一把安全的保护伞!
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使幼儿在外出游玩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
2、能在外出游玩时听老师指挥,不做危险的事。
3、知道几种特殊的电话号码及其作用,知道在外出游玩时应该注意的`事情。
4、了解使用这些特殊的电话号码的具体情况,具备初步的自救意识。
5、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活动准备:
1、春游时的录像:孩子们是怎样坐车的,怎样排队的?请幼儿较陌生的老师扮演陌生人,拐骗孩子的场景。
2、写有"110"、"119"、"120"、"114"等电话号码的图片。
活动过程:
一、谈话,引起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
教师:春天来了,幼儿园准备带小朋友们外出春游,高兴吗?但是小朋友出去春游老师有些担心呢,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幼儿回答。教师:外出春游和在幼儿园可不一样,需要小朋友们注意一些事情,你们知道要注意什么吗?幼儿自由讨论后回答。
二、观看录像,看完一片段就暂停,让幼儿说说。
(1)第一片段:外出游玩怎样乘车呢?外出游玩乘车时,不要把头、手伸到窗外,不能打开车窗,坐在车座上身子做稳,背靠车座,上下车时不要拥挤,互相谦让。
(2)第二片段:外出游玩怎样排队?游玩时要排好队,(老师教案网)一个跟着一个走紧跟老师,不离开老师所指定的范围,有什么需要或不舒服及时跟老师说,不做危险的事情。
(3)第三片段:陌生人和你说话,请你吃东西你怎么办?不与陌生人说话或跟陌生人走,一切听指挥。
教师总结、补充幼儿的回答:衣服要穿的轻松些、要穿运动鞋,背包带子要检查等。
三、讨论:外出游玩要带什么?
提醒幼儿不要带一些不必要的东西,加重自身的负担。像手帕纸、水、塑料袋等物品是必须带的。
四、教师指导幼儿认识几种特殊的电话号码,知道它们的用途及其与人们生活的关系。
教师出示写有"110"的图片,引导幼儿认识。
教师:小朋友,你们看这是什么号码,它与我们家的电话号码有什么不一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这个电话号码呢?它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帮助呢?打了这个电话什么车子会出现?谁会出现?他们会做什么?
依次出示"120"、"119"等电话号码的图片,指导幼儿了解它们的作用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及其活动,并知道这些人员的活动与人们关系。
五、游戏"怎么办,做什么"。
教师:现在我们来玩个游戏,看谁说得好。这儿有一些图片,我们看看图片上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可以打什么电话帮助他们解决呢?谁出现了?他们来做什么?(游戏可进行多次)
幼儿分别扮演需要帮助的人及警察、医生、接线员等,进一步熟悉几种特殊电话号码及其相关人员的活动。
教学反思:
作为一名小班的教师,班上的孩子年龄幼小,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老师就要将工作做到最细微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多学习,积累,调整。我想,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我们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好方法,那时,幼儿的安全问题不会再成为困扰我们的一个难题。
保护水的教案篇2
活动目标
1、知道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爸爸妈妈的电话号码。
2、懂得自我保护。
3、巩固认识0-9数字。
4、使小朋友们感到快乐、好玩,在不知不觉中应经学习了知识。
5、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准备
1、《自我保护》视频。
2、电话号码字卡(能认识119、110和一些相关标识的衣服以及警车、消防车)
活动过程
1、拿出10个数字字卡,让小朋友们拼出火警电话和报警电话。
2、请小朋友们指出消防车和警车。
3、请小朋友们拼出爸爸妈妈的手机号码。
4、选择性观看视频
a、(一)组织幼儿观看视频一:在外面走丢了怎么办?
(二)提问,启发幼儿讨论。
1、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2、走丢了应该怎么办?
b、(一)组织幼儿观看视频二:陌生人敲门怎么办?
(二)提问,启发幼儿讨论。
1、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2、陌生人敲门应该怎么回答?
c、(一)组织幼儿观看视频三:我要保护自己的身体
(二)提问,启发幼儿讨论。
1、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2、别人要触摸自己的身体你该怎么回答?
d、(一)组织幼儿观看视频四:不要随便跟别人走
(二)提问,启发幼儿讨论。
1、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2、别人叫跟他走要去吗?应该怎么回答?
e、(一)组织幼儿观看视频五:学会大声求救
(二)提问,启发幼儿讨论。
1、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2、求救的时候是喊什么?
反思
在本次活动中,考虑到幼儿的年龄特点及他们的接受能力,所以在活动中采用了综合性、趣味性、直观性较强的视频,图片,充分调动了孩子的各种感官,让他们更直观的了解危险及求救方法。进一步巩固了所学的安全知识。在幼儿进行思考过程中,我始终以引导者、支持者、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在幼儿角度进行思考,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及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幼互动,让幼儿得到满足。
保护水的教案篇3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t;t;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强烈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保护水的教案篇4
活动目标:
1、引导幼儿认识眼睛的构造、用途。知道6月6日是世界"爱眼日"。
2、教育幼儿爱护眼睛,学习保护眼睛的方法。
3、引导幼儿学习缓解眼睛疲劳的保健操。
4、了解主要症状,懂得预防和治疗的自我保护意识。
5、初步了解健康的小常识。
活动准备:
眼睛的构造图,故事眼镜和鼻梁,幼儿不良行为的情景图(也可以是孩子和老师的情景表演)。
活动过程:
一、谜语导入——《眼睛》
上边毛,下边毛,中间夹颗黑葡萄。
上大门,下大门,关起门来就睡觉。
二、了解眼睛的构造,用途
1、出示图片引导幼儿观察。
提问:这是什么?眼睛的上面有什么?眼睫毛有什么用处?中间像黑葡萄的是什么?眼睛的最中间的小圆点是什么?眼睛是用来干什么的?
2、请幼儿闭上眼睛感受一下看不见东西的感觉。
小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没有眼睛我们什么也看不到。
三、引导幼儿了解保护眼睛的必要性和保护眼睛的办法。
1、欣赏故事《眼镜和鼻梁》
提问:眼镜和鼻梁为什么吵架?最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结:眼镜带在鼻梁上很不舒服,明明得了近视眼,没有眼镜什么也看不到,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我们的眼睛。
2、欣赏情景表演或看图片
(1)小朋友在用脏手揉眼睛。
提问:这个小朋友做得对不对?为什么?应该怎样做?
小结:小朋友的脏手上有很多的细菌,如果用脏手揉眼睛会让眼睛生红眼病,我们如果感到眼睛不舒服可以用干净的毛巾、手绢或者卫生纸擦。
(2)小朋友头趴在桌子上画画。
提问:这个小朋友哪个地方做的不对?为什么?应该怎么做?平时还要注意什么事情?
小结:看书,画画时眼睛不能距离纸太近,也不要躺着看书,否则容易得近视眼。我们要在看书画画时抬起头,眼睛离开约1尺的距离。平时还要注意不要看电视的时间太长,看书时间长了要向远处眺望一下。不要玩尖锐的东西,多吃一些对眼睛有好处的胡萝卜、动物肝脏等食物。
四、引导幼儿做简单的锻炼眼睛的保健操。
1、教师示范眼睛保健操——眼睛向上和向下向左向右看,然后向上、左、下、右转动,用手指轻轻按摩眼睛周围的肌肉,按摩眼睛上面的肌肉,按摩下面的肌肉,按摩太阳穴等。
2、幼儿在轻音乐的伴随下和老师一起做眼睛保健。
保护水的教案篇5
教学目的:
通过照片对比,交流、作品展示等形式,使学生形象具体地认识到乱扔垃圾等行为造成对环境的危害,了解一些环境保护的知识,激发学生自觉保护环境的决心,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使周围的环境更加整洁美好。
教学重点:
1、认识到乱扔垃圾等行为造成对环境的危害。
2、树立学生保护环境的观念,使学生从实际生活出发保护环境。
教学难点:
1、如何使学生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树立学生保护环境的观念,使学生从实际生活出发保护环境。
教学准备:
1、学生对环境保护资料的一些收集。
2、收集周围有关环境污染的情况、事例。
3、制作相关的课件。
教学过程:
一、引入
1、展示十一长假学生游玩的情况,学生交流游玩的感受。
2、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去》
二、找身边不保护环境的事例。认识破坏环境的危害性。
1、教师拿出游览中拍摄的环境被破坏的照片,让学生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让孩子谈感受。如:树木为什么哭了,他们会说什么?)
2、学生交流身边不保护环境的事实事例。
3、照片展示校园门口卫生状况,及学生捡垃圾的镜头。
垃圾怎么来的?如果你是值日生会有什么想法?
4、出示老师在小区保洁的画面,自己谈保洁感受。
5、看新闻照片泰山环卫工悬崖边捡垃圾,谈看法。
6、小结乱扔垃圾等行为造成对环境的危害: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破坏环境卫生甚至造成更大的危害。
三、了解环保纪念日,揭示课题“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四、说说我们怎么去保护环境
1、交流
2、出示班级学生打扫教室,包干区的照片,明白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3、齐读环保3字经。
五、环保小知识介绍
1、垃圾分类知识
2、游戏:垃圾分类
六、小手牵大手:环保宣传画宣传
七、总结:同学们,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这样我们的教室将更加整洁,我们的校园将更加光彩!让我们行动起来,让天更蓝,让水更清,让地更绿,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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