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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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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6篇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1

20年,区交通局紧紧围绕“推进交通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服务广大群众。

一、高度重视交通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到位

成立了以局长董晓云为组长,分管领导段礼全、谭灵、吴柯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经常听取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定期召开法制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工作有序。

二、严格交通执法工作自律,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把关新增执法人员准入,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学法活动,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推进执法作风建设,打造了一只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认真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坚持执法责任追究,实行执法奖惩并行机制,以构建科学合理的执法评议考核体系推进交通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在行政执法方面,始终保证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都依法取得了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努力使执法卷宗文书规范整洁。

三、落实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努力做到公开透明

交通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开展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全面公开许可项目,公开办件流程,办理情况等,实行阳光办案、阳光许可;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制度,全部许可项目在区政府有关网页公示,提供免费查询和下载。

20年办理的'交通行政许可件中,无一起违规审批许可行为,未出现任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加大法制宣传经费投入,提升法制宣传影响力

年,交通局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次,投入法制宣传经费5万元,进一步加大了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到场镇、车站、码头开展宣传工作,累计发放了《公路法》、《市路政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手册复印资料2万余份,让广大老百姓知晓交通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还积极参与重庆新闻广播电台《阳光重庆》栏目,对老百姓关心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全方位的对区交通进行宣传,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氛围。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2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 主要措施及工作进展(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化解涉法涉诉的有关工作方案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二、主要经验及工作成效(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队伍建设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二)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我局正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局内环境和社会氛围。(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squo;谁执法谁普法squo;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92.24%。(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三、存在问题(一)法治建设有待加快进程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四、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方向(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3

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创新行业管理。

20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

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

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

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三、深化普法教育,狠抓法治宣传。

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

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

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四、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

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

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4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法制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多年来,我区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我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应当看到,我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带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开展,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各村均按照党章和《xx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在征求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候选人,再经街道党委根据推荐票数,按照组织程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全区100%的村党支部都能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二是海选产生村民委员会。各村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由村党支部主持,选民推选选举委员会,经过两委联席会议提出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选举委员会,再选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村委会。在选举村委会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办法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全区村委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8%以上。这种直接的民主选举,标志着村民民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二)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xx农村基层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一般都实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如村建设规划、经济发展、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土地承包、企业承包、计划生育政策、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征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基本上形成二种模式,一种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提出决策方案,由党支部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讨论,再由村民代表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通过,最后由“两委”付诸实施,前所各村一般采用这一模式;另一种是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提出议案,然后将议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经讨论修改通过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由村“两委”付诸实施,三甲、下陈各村普遍采用这种模式。

(三)民主管理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已有比较稳固的基础。据了解,全区农村大多数行政村都制订了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有些相当规范,把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等各项自治制度进行汇编,装订成册发至各村民手中,如下陈街道下陈村、海门街道东方红村、前所街道前所村等。通过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民主监督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人的监督得到较好的结合。从调查走访的情况看,全区各村普遍实行了“两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在制订各项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基础上,把制度监督与村民监督有机结合,街道(镇)监督与村民理财小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全区普遍实行村帐镇(街道)管的办法,统一了各村的财务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和力度,有力地纠正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同时各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利。

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努力,xx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村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但也应清楚地看到,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学法、用法工作明显滞后。通过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远远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三是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

(二)村级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规范。从调查走访中看到,有的是按季公开,一个季度公开一次,有的是每半年公开一次,年中和年终各公开一次;也有少数行政村一年公开一次,在年终公开,并且是迫于制度不得已公开一下。二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三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甚至制订的村规民约还有罚款等违法条款的存在。

(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就全区范围而言,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有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嫁居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

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具有全局意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民主建设与法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与农村基层党建、注重法制实践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应承担起首要的责任,切实做好农村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农村得到全面贯彻执行。xx地处xx市主城区,因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不少行政村渐渐被城市“包围”。由于土地被大量征用,村集体获得了可观的土地出让金,一些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外来人口逐渐增多,村情日益复杂。因此在实行民主选举,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以保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显得迫切,更为需要。要把在街道(镇)党工委(党委)领导下的农村党支部建设作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靠得住的“领头雁”,保证和监督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基层农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要在现有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基础上,依法完善相应的村民自治和管理制度。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要村务、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干部工作守则,村委会干部责任制等。这些规章制度既管“村官”,又约束村民;既是村干部依章理事的依据,也是广大村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有力保证。通过这些规章制度,促使村“两委”班子在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努力做到既不唯上,又不唯我,而是面向群众。村务、财务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凡是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务,如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宅基地划拨、最低生活保障等,应在确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或每季度向村民公开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不满意或有疑问的公布内容,由村委会进行面对面的说明,并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及财务根据,以确保“两公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基层农村的社会稳定。热点、难点问题的存在,困扰了农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单凭村干部是解决不好的,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可以解决的先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理由,消解热点中“热”的因素,为解决难点创造条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后进村,要加大民主法治建设力度,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对个别村还应做好帮扶工作,重点突破,彻底解决症结问题。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5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组织了权责清单、审批项目的调整,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梳理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对权责清单所有事项编制职权流程图,推动权力事项运行依法、公开、透明、规范,逐步实现运行流程标准化、环节透明化、信息公开化。重新修订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大厅窗口服务。上半年,接收审批申请共8项,符合受理条件并完成审批的8项,办件信息均按规定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北、信用和市人防办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录入企业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人防建设管理实际,成立以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明确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则设定、实施方法等,由负责落实具体项目监管的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或统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具体方案或实施细则,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规范人防领域市场主体行政执法行为。上半年,利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查3次,涉及抽查事项2项。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与后评估、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规范,力求用制度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照《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我办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对我办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增强我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听证等涉法问题的法律把握能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上半年,我办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及规范性文件10余份,接受口头、电话及邮件咨询月平均3次以上,并建立了每周三上午坐班制度,来我办进行现场服务,代理我办1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行政监督。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了对重点项目建设、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全程监督,从源头治腐。办党组重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干部选拔任用,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强化行政监察,防止权力“错位”、“越位”和制度上的漏洞、缺失,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半年来,市人防办未发生重大行政违纪违规案件,确保了一方平安。

2、强化执法监督。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所属的.6个县市区人防办20xx年度的易地建设费征管用情况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内容包括:执行人防审批政策情况;是否提高或降低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是否违反国家政策减、免、缓征收易地建设费;是否存在以收代建现象;易地建设费专款专用情况。

四、坚持开展普法工作

1、努力提高人防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法治知识讲座,开展宪法、监察法、人民防空法等普法宣传,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在电子屏幕上进行普法学习教育,组织学法知识竞赛,全面普及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提高全市人防系统干部法治知识水平。邀请省人防办政策法规处处长来我市市委党校授课,宣讲人防法规政策和人防基本知识。全市人防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人防事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努力做好公众人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的普法职责。在抓好人防系统自身学习的同时,抓住人防重大活动契机积极普法,注重利用人防网站、人防宣传刊物和大众媒体,采取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办法,多种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各县市区还在初级中学开展人防知识与法制教育。今年以来,还开展了人防法制知识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6

20xx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5号),积极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水平,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入开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布《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xx年)》(浙政办发〔20xx〕93号),全省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减少到554项(其中:省本级实际执行事项减少到283项,委托市县执行89项;市级执行事项减少到256项;县级执行事项减少到234项,其他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主体执行事项减少到26项);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全省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权力类别;组织开展第四轮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审批规定清理工作,省级地方性法规所设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减少到12项;全面启动清理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减少28项,限制适用范围4项,保留项目中绝大部分明确了量化的承诺提速目标和降低收费目标,收费降幅最高达40%-50%;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补足行政服务体系短板;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xx〕75号),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围绕理顺权责关系,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xx〕4号)和相关实施意见,在全省各市、县(市、区)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颁布《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334号),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探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义乌市成立了全国首个行政复议局。

二、“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履职更加有效

推进权力清单“瘦身”,出台《浙江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xx〕10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xx〕110号)。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以及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衔接机制等;开展省级部门暂予保留的行政权力二轮清理,基本完成214项暂予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推动权力清单向乡镇(街道)延伸,制定《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参考目录》,确定乡镇权力事项167项、街道权力事项92项。推进责任清单“强身”,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xx〕70号)。截至20xx年底,省级部门主要职责543项,市级部门主要职责490项左右,县级部门主要职责550项左右。探索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xx年本)》(浙政发〔20xx〕9号),开展企业独立选址投资项目50天高效审批改革试点,推进企业“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改革,制定并公开20xx年省级政府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其中部门预算专项43个,转移支付专项54个;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网上公开;设立总额200亿元的省产业基金,支持信息经济等7大万亿产业以及农业农村发展。完善和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功能,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现省市县联网并向乡镇延伸,率先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着眼提升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改进立法工作方式。20xx年,省政府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7件,制定政府规章6件,其中《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起草。对拟列入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逐一进行立法前评估。积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途径,委托浙江大学起草《浙江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采用上网、登报、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和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公众和专家意见建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全部上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和《浙江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起草审核过程中,与省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就《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女职工保护办法(修订)》草案,开展性别平等咨询评估。选择《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调整、充实政府立法专家库。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省本级和杭州市、宁波市共清理规章400件,废止32件、部分修改49件;清理历年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540件,继续有效1356件,宣布失效和废止184件,并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四、政府决策行为不断规范,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提高

颁布《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省市县三级共备案审查文件6108件,发现违法或不当文件196件,并及时予以纠正。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xx〕71号),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截至20xx年底,所有的市县政府、1245个乡镇政府和39个省级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法律事务3.6万多件。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全省共审查各类合同1592件,其中省市两级合同标的总额达3421.4亿元。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颁布《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省政府令第335号),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界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适用等问题予以明确。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20xx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59万余条,其中省级部门公开338条。选择宁波、温州等8个市、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抽查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督促整改。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7件实施满1年的省政府规章施行情况进行自查、评查。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印各自系统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省1.3万余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评工作,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逐个向各市政府和省级部门反馈考核评价结果。

六、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比上一年上升12%;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明确信息公开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仲裁、信访投诉处理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定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司法衔接机制,20xx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612件,其中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527件(比上一年增长21.3%);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民商事仲裁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作用的意见》(浙政办发〔20xx〕33号),完善仲裁机制建设,规范仲裁行为;建成浙江网上信访平台,实现全部信访事项在网上流转,做到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可督办。

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推动建立学法制度。各地、各部门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务会议学法、专题讲座、领导干部任前培训考试、公务员培训考试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其中,省政府全年开展法律专题学习会8次,并举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法制机构负责人培训班、“三改一拆”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等。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各类媒体、网站、微博采用、更新和发布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等信息近2.3万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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