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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执法人员个人总结篇1
20xx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结案率83%。涉及毁林类9起、其它类3起。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
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xx年10月份至20xx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
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形象,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年内,我局没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启用新版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省厅下发了20xx年版本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七月份受理的案件中全部使用新文书。案卷制作上达到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近年来,我局的林业行政案件卷宗在市、县政府部门检查中,多次被评为优秀卷宗。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2024年执法人员个人总结篇2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扎实工作。在规划执法上,重点查处了清溪河沿烟柳园至南外环两侧地段155户违法建筑。参加了全市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每月规范摩的、出租车近百车次,市区主干道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在市容管理上,共查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1200余次,收缴非法广告3000余张,清理不规范户外广告条幅600余条。通过以上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和生活秩序进一步优化,城市动态性违法行为进一步得到控制,城市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查处违法建设,推进重点工程
为保障清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顺利推进,市政府3月24发布了《关于依法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通告》,支队重点加大了对清溪河沿烟柳园至南外环两侧地段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该地块共有违法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市城管支队与区政府、办事处抽调的人员一道,依法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教育动员。整治主要采取依法强拆和自行拆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严格执法程序。4月23日至29日分别对湖心路、长江南路、前进巷、湖心组等地段155户违法建筑逐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等法律文书,并且进行了两次公示。二是坚持两手抓。为加快拆除工作进度,减少强拆户数。一手抓强制拆除,另一手继续抓政策法律宣传和对违建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违建户自拆,巩固教育动员效果,扩大的自拆范围。三是多措并举,选点拆除。事前制定拆除方案。首先实施司法强制拆除,然后继续抽调60人在其余地块做思想教育动员工作,力争大多数违建户自拆。四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开展之初,城管支队就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及时制定和提交了《依法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情况汇报》、《关于依法综合整治城区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制止清溪河沿河两侧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拟定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配合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由于前期工作扎实缜密,5月18日,对汪晓明户进行了司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在强拆的同时,支队继续做思想动员工作,第二天湖心路示范农场片7户违法建筑主动签订协议进行了自拆。截止目前,该地块的155户违法建筑,已依法强拆1户,协议拆除56户,总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28户已自行拆除,其余28户正在自行拆除中,有效地推进了重点工程建设。
二、积极参与交通整治,保障城市交通安全
为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根据市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每月集中组织支队全体队员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进行一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摊点占道等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上半年,共依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0多起,查扣机动车600多辆、非机动车700多辆,查扣占道摊点300多户,处罚800余人次,每月规范摩的、出租车近百车次,市区主次干道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三、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上半年,支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动摊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的管理。针对城区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印发了《关于坚决取缔城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规范夜市大排档的通知》,每星期集中统一整治二至三次,查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200余次,有效地维护了秩序,净化了环境。二是以人为本,加强西瓜摊点管理。支队在城区认真勘察,确定8处西瓜批发零售场地,并向瓜农印发了《关于设置西瓜批发零售场地的通本》,既规范了瓜农交易,方便群众生活,又营造出了优美的市容环境。三是开展了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支队会同工商、公安、卫生、教育、各中小学校等部门,从3月31日开始,对城区学校周边无证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地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四是规范了主城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营造优美的环境。支队所属大队对各自片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共收缴非法广告3000余张,清理不规范户外广告条幅600余条(幅),使我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支队目前实行的是统一管理、联合执法、混合编组、分开处罚的执法模式,主要受建委、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委托执法。执法主体是委托部门,委托部门授权后,同样有权行使该项行政处罚权,仍然容易产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管理、互相推诿等现象。另外,城市管理领域点多面广,涉及的工作部门较多,工作关系复杂,矛盾多,困难大,条件差,工作辛苦,致使少数队员产生畏难情绪,思想不稳定,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拆违工作难度大。一是违建户抵触情绪很大,对进村入户的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拉扯,群体围攻,阻碍执法人员正常工作;二是在二层或三层屋顶加层扩建的违法建筑,质量差,拆除难度大,机械拆除无法操作,人工拆除安全得不到保障。
五、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体制,激活机制
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理顺城市管理与监察体制,保障城市管理有效进行。
(二)加大思想动员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拆违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思想教育工作队要继续进村入户做工作,争取更多的违法建筑户进行自拆。二是继续加大公安和城管力量,对阻碍自拆工作、对自拆户进行威胁的,实施公安传唤,优化自拆环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民意和红光公司与村民的和谐干群关系,及时调整动员自拆方式。建议下一步的动员自拆,继续按此方式进行,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的规定,对尚不能达成自拆协议的违法建设户,四是依法予以制止并组织拆除(集中强拆),不予补助。五是属清溪河综合整治二期拆迁工程地块上的加层违法建筑,和正常拆迁工作一并进行,组织拆除。
2024年执法人员个人总结篇3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环保职责。现就我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今年年初,我局制定了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杨河清为组长;康忠荣、陈天伟、严兴武、肖洪钦为副组长;贺占全、胡能和、慕守国、唐平月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环保执法工作的组织及领导。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规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本部门环境执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对于在环境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中遇到的重大难点问题,我局都及时地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及时同县法制办进行沟通汇报。并将环保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执法工作切实得以落实。
二、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环境执法程序
绥宁县环境保护局是环保执法的主体,决定着环保执法在民众中的.形象,因此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意识尤为重要。我局对行使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梳理。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定了局机关政治、业务、法律培训计划表,每周五下午进行学习,并于年底组织一次考试,其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进而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
对所有执法人员,不仅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而且强调执法的方法,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不得以权谋私,彻底杜绝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努力使被执法对象心悦诚服,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到位。
三、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整治企、事业单位污染源。年初对8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对其排污情况进行监测,对存在烟尘超标排放及污染隐患的12家企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经过整治,部分企业已完善了治理设施,对2家污染严重、工艺落后企业已报请县政府予以关停。
二是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源。针对百姓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了集中治理。对6家没有专用烟道,噪声扰民的饭店分批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单,从而使油烟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是整治歌厅、基建工地噪声污染源。为了更好的对文化娱乐业及建筑施工噪声进行规范,减少噪声排放,并控制音量及营业时间。对建筑工地则是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高噪声的设备,减少噪声污染。尤其在高考期间,监察人员进行夜间检查,下发《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知书》150份,要求县城内娱乐场所在规定时间暂停营业,木材加工企业暂停生产,建筑施工单位夜晚禁止施工。经检查,发现违规歌厅3家、违规建筑施工单位二家,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通过一段时期的检查与整治,我县噪声扰民情况明显改善,得到群众好评与认可。
四是严格检查并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我局加大了环境监察力度,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坚决取缔。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责令绥宁县枫木团七里冲造纸厂、绥宁县党坪乡芷坪造纸厂停止建设。
五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并逐个进行检查。全县共审批建设项目33个,其中省局审批的0个,市局审批的0个,县局审批的32个。
六是强化排污费征收。我局把排污费征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把收费任务惯穿全年工作任务中。去年申报企业80家,下发核定通知书60份,收费通知书60份,催交通知书10份,全年征收排污费可达80万元。
七、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和整治。去年我县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的通知,要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听取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管理的建议,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今年我局已向省、市争取立项,把华硕化工、金宁木业、百惠板业三家公司的废水排污管道延伸到第二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纳入省、市环保治理项目计划。
四、20xx实施环保法律、法规案例情况
20xx年以来,我局没有一例通过简易程序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的案例。
20xx年,我局对县湘鄂铁合金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处罚五万元,20xx年下半年已执行到位。
20xx年6月,我局对绥宁县境内15家非法生产的小造纸厂下发了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1、罚款1—2万元;2、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20xx年7月20日—7月30日,经县政府领导指派,纪检监察、督查、环保、电力、相关乡镇等部门对11家自20xx年以来擅自非法生产,没有处理造纸废水的生化、物化处理设施,造纸废水不经有效处理超标排放的非法小造纸企业采取了强制下了跌落开关、剪断变压器调线等断电措施。并对每家小造纸厂进行了现场拍照、参加人员签字,小造纸厂企业负责人签字。县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
由于我局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近年来未发生一例申请听证程序,没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
回顾一年来的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近几年来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较多,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系统学习、培训,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由于财政困难,环保投入少,能力建设较差,给执法带来一定影响,三是联合执法不够,部门配合要加强。四是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抵制情绪,个别领导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太理解。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
2024年执法人员个人总结篇4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案卷自查自评
一是为了切实做好我支队的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根据遵义市法制办的要求,我支队成立了以支队长李书江为组长,徐新华为副组长,刘涛、何可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组,负责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是组织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案卷评查方案。领导要求评查期间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必须抓好抓落实,作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自查,不走形式
我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负责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所结案的`水事违法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照评查方案和细则逐一进行检查,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自查内容为:检查程序是否到位,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是否正确行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法律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是否恰当,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等等。
按照《遵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评分标准》文件的要求,我支队案卷评查组细致评查,查漏补缺,认真总结水执法检查全过程的成功经验,找准问题的所在并及时纠正和完善,真正做到准确无误。
三、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查处程序不到位。有的案卷待调查结束后无案件调查终结的报告;有的案卷证据材料复印件没有注明“与原件相符”等确认字样,并未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有的案卷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有的案卷当事人未注明祥细的联系地址等。
(二)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调查笔录有空格;部分被调查人未按捺手印;调查时间填写不完整,没有具体到时、分。
(三)水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仍存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工作被动,因此,需多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能力。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多进行经验交流,共同探讨出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办法。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支队将严格按照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提高认识,进一步结合我支队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024年执法人员个人总结篇5
根据《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专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了“三项制度”培训学习和宣传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开展了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类别,在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布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咨询窗口、投诉举报等信息和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同时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数据,有专门录入员和审核员,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文字、拍照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管理。一是规范文字记录。以省上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为依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局党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法制机构。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按照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因为执法仪采购还未能到位,尚不能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2、培训学习机会较少,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提高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水平,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和完善。一是全面系统地学习住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和细化行政处执法工作要求,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完善三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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