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选取个人感受最独特的点进行写作,才能让读后感更有价值,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加强大家对书上内容的体会,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写小说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写小说读后感篇1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这就是被称作史诗的《战争与和平》。
写小说读后感篇2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写小说读后感篇3
把每个明天当做世界末日,从现在起迈出第一步——题记。
初次听闻这本书,是在与朋友的一次闲聊之中,随后对这本书产生了浓浓的兴趣,边去书店买来了这本书,抱着极大的好奇心,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细细品味……
“他曾在夏天在单件和服中穿上毛衣,只为搞笑;也行因为怕父亲扫兴而在半夜潜入客厅在父亲的本子上写上‘狮子’二字,只为不让父亲因自己而扫兴……”这一切的最终目的不过是为掩盖自己的忧郁和敏感,伪装成纯真无邪的乐天派,塑造成一个滑稽逗乐的怪人。他对这个世界太过畏惧,认为世人比狮子、鳄鱼甚至恐龙都要可怕。他曾说过“面对世人,我总是怕到发抖”他太过敏感,太过小心翼翼,以至于最后被送进了疯人院。面对世人,他总是怕到发抖,而面对这个世界,他又何尝不是呢。
也许有人会认为太宰治不过是因五次自杀而出名的作家而已,或认为他的作品中传递的是使人愈来愈消极的负能量,可当你真正去品味他的作品时,才会发觉他以细腻的笔触写出了他的一生,一个使自己绝望的人生。当自己读过他的三五本书后才发现他的作品并不是以“罪”“恶”“罚”为主题创作,反而是以“爱”与“善”为主题创作。他写每本书的目的都不是为让读者致郁自杀,而是使读者反省其身、自我救赎,不落到与自己相同的下场。
“不要抗拒改变,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在反复的变,反复的过程很容易让人变得低落和沮丧,然而你再低落和沮丧,人生还是会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的改变所包围着,就像是站在一台你没办法控制的跑步机上,时间、速度都不是你所能控制的,那我就选择跑的更从容一点,尽我所能的在这个被动的人生里争取一些主动,所以我很讨厌‘抗拒’这个词,很消极、很脆弱、很被动,如果我不能改变世界,好歹让我改变自己,遵从自己的选择。”在我眼中,《人间失格》或许就是在阐述这样一个道理。
当世人知道书中的叶藏被送入疯人院时,书外太宰治的生命也止于了他的第五次自杀,我想这或许便是最精彩的悲剧。
写小说读后感篇4
周围有许多书友推荐《围城》,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书中所表达的意思经久不衰并没有因时间而发生改变。在当今时代阅读的我,仍然觉得受益匪浅,因为好东西不用你去记,它自会留下很深的印象。
“婚姻的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无论是学业的围城还是婚姻的围城,一旦做出选择就不要后悔。
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段,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相知不深的陌生人。
书中的方鸿渐是不求上进只想随波逐流地过日子的人,他既志大才疏爱又爱自吹自擂,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刻画的人物很形象,里面描写的细节现在回想起来都忍俊不禁啊。
而孙柔嘉则是很有心计的一个女人,书里描写着她一步一步引方鸿渐入局也是一大看点,她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方鸿渐。
我比较喜欢赵辛楣的角色,对爱情,年少爱上苏文纨,即使不爱了也不会在背后说不好的话,浅浅揭过,对朋友,他很讲义气也很会做人,于工作,他的能力强,在事业方面是个人才,我比较欣赏他的一个点,知世故而不世故。
写小说读后感篇5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写小说读后感篇6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之一,也是五四文化革命时期的优秀作品。那是个激情似火的年代,重读《阿q正传》好象也让我回到了那个年代,阿q的形象也深刻印记在我的脑海中。
以前的我以为,阿q是个卑贱的,又可悲的中国农民,正如那时代的中国人民一样,是封建思想的产物,应该被时代所抛弃。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想:“是儿子打老子。”这不正是那个时代的写照吗?那时的人们不会想我们为什么会落后,我们为什么要被帝国主义侵略,想的只是以前,曾经,我们的祖先多么的风光。
如今,细细解读《阿q正传》又让我认识到了很多以前不曾想到过的地方。阿q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在别人瞧不起他的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这正如我们现在的社会,每个人都在为生活而忙忙碌碌,巨大的压力侵蚀着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没有本事,没有手艺,没有知识就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达尔文的《进化论》残酷的说明了这一切。现在的我们,需要的正是阿q的这种精神胜利法,在遇到挫折时,我们能自我安慰,自我振作。很多的人就是不能进行自我精神的解放,从而选择了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人是生活的弱者,他们不能勇敢地面对自己,社会淘汰了他们。我们应该学会阿q的那种精神,让我们更好的适应生活。
写小说读后感篇7
我的存在是因为有你,爱让我勇敢,让我不再胆怯——题记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以前是,以后也是。但是,如何去爱?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读完《摆渡人》这本书,我颇有一丝感触。
一个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自己多年不见的父亲时,却不幸在事故中失去生命,遇见了自己的摆渡人——崔斯坦,命运,从此,发生了不可预知的改变。崔斯坦一路保护着迪伦,带她走向所谓的归宿,他早已冰封沉寂的心,被这个单纯的女孩融化了。但是,他不能陪她到最后,他骗了她,他看着她痛苦,他再一次封闭自己的内心——因为,他知道他和她不可能。她不信,她从所谓的归宿中逃出来,独自跋涉穿梭过危机重重的荒野,只为了在千万相同的光球中,找到那个他,再和他回到那个世界。这一次,他比她更害怕,因为他不属于那个世界,但是,为了她,他逼自己坚强,让自己相信那虚无缥缈的希望。幸运的是,他们成功了。
一本书,想要让人产生感触,便需要爱,《摆渡人》是一个教人如何去爱的故事——他,关心她;她,同情他;他,小心翼翼地告诉她死亡的真相;她,地理解他过去的经历;他,让她勇敢;她,让他温暖。这,一切都是爱,也都是因为爱。一个是,不经人事的15岁女孩,一个是,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活了无数年,却,只为了那个所谓的使命的摆渡人。两个人本就像相交的直线,只有一个交点,但是,迪伦,因为爱崔斯坦,也相信崔斯坦爱她,勇敢的重回荒野,让两条直线从此重合。这一切,都是因为爱。
或许,现在说这个话题,有点早,但是意义深刻。常说,爱,使人勇敢,但我说,唯有勇敢,才能爱。迪伦爱崔斯坦,但是,如果,她胆怯了,在那个所谓的归宿,默默等待她的亲人,两人将从此再无机会见面。崔斯坦爱迪伦,但是如果在最后,他没有鼓起勇气,坚持和迪伦走下去,他将一直轮回在摆渡他人的使命中,从此再无机会见面。
所以,勇敢是爱一个人的方式,也是爱一个人的基础,如果你连爱的勇气都没有,只能说你不爱,或者,你不配爱。崔斯坦和迪伦,是很好的榜样,尽管他们直接是男女之爱,但,殊出同归,爱家人,爱朋友,爱社会,都是需要勇气的。鼓起勇气,大胆去爱,你会发现,世界变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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