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强化我们对名著故事的认识,不是篇幅越长你的读后感就越好,真正优秀的读后感是有属于自己的想法的,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后感六百字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六百字篇1
我最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我受到了许多启发。《三国演义》刻画了一百多位人物形象,是我国历重要的名著。
?三国演义》讲了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群雄割据,汉朝逐渐衰弱了。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发誓“匡扶汉室,统一天下”。董卓又占了京城,横行霸道,一些诸侯聚集在一齐,结成同盟,讨伐董卓。董卓死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统一了北方。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做了他的军师,与吴国联盟,把曹操在赤壁打得大败而逃。魏、蜀、吴三国鼎立,打了几十年的战争。最终,魏国大臣司马昭夺权,灭了蜀国。他的儿子司马炎废除魏国皇帝,成立晋国,灭了吴国,天下最终统一。
我很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句名言:“强中自有强中手,用诈还逢识诈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强手之中,还会遇见更强的对手,善于使用计谋的人也会遇见能识破计谋的人。当我们认为自我哪里出色,不要骄傲自满。
我很喜欢诸葛亮这个人,他神机妙算,晓天文,通地理。他草船借箭,在赤壁之战中巧用东风,和周瑜用火攻把曹操打得大败而逃。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心为蜀国。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十分精彩,家喻户晓,是一本值得去看的书。
读后感六百字篇2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
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
虽然这只是一本小说,但是它折射出了人性的懦弱,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但我们可以在追求的过程中慢慢改变。毕竟明天会怎样?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把握今天。
读后感六百字篇3
一封家书,饱含着异地亲人之间那浓浓的亲情。“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更能体现出家书的可贵之处。在《傅雷家书》中,不仅仅只有让他人动容的亲情,还有那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父子之间的深厚情谊。
我想,在这本书的背后,作者不仅仅是想让我们体会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更是要借助傅雷夫妇对孩子的“唠叨”,来教育我们,传递他们信中所写的做人的道理,在静默中展示着父母的关爱,让孩子明白生活的不易,传授生存的知识,分享艺术的美。
在一封封信中,更多的是父母和孩子在唠家常,这也表示了在他们心中,亲情要高于一切。在日常生活中,基本上所有人都是在父母的唠叨中渐渐成长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们也在不胜其烦的重复一遍又一遍,我们可能会觉得烦心,毕竟忠言逆耳利于行。而我们有未尝不知道这是父母的关心,即使许多人有时会克制不住自己,做出什么与父母对立的事。所以以后,我们更应该要知道回报父母,他们对于我们潜移默化的影响,才是自出生以来,对我们成长最好的养料。
承载在这一张小小的纸上的东西,可以说很轻,轻如鸿毛;也可以说很重,重若泰山。它不只是一纸家书,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傅雷通过家书,传达的是一种精神力量,同时也带着对傅聪一次次成功的欣慰和鼓励。傅雷教育孩子以“先做人”为底线,由此可见,他对孩子的教育也是极为严格的,但在严格中又透露出隐隐的关爱,指导他做一个热爱国家热爱民族的人。
在浓郁的亲情中,纵有千言万语,都将只传达出对亲人的问候。哪怕身隔千里,也斩不断血浓于水的亲情。身为一名学子,我们应谨记,百善孝为先,做人不能忘本,让“家”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吧!
读后感六百字篇4
今天,我把《木偶奇遇记》读完了。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他教会了小朋友们要诚实、爱学习、有爱心、不贪财,否则就没有好结果。
书中有一个主人公,他是一个木偶——匹诺曹。匹诺曹是个调皮的孩子,一开始,爸爸叫他去上学,他却把识字课本卖掉,去看木偶戏,吃火人让他回家,他却跟着陌生人走,路上都有人提醒了他:“他们都是骗子,你快回家。”他就是不听,所以遇上了杀人凶手,还是善良的深蓝色头发的小仙女救了他。后来又到了“玩具城,”虽然玩得非常开心和高兴,可是后来却变成了毛驴,是别人想做一面鼓,所以把他买下来,为了不让驴子不要乱蹦乱跳,买者就把驴子放到海里,却被鱼把驴肉吃光,所以驴子变回了木偶。
后来,他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他为了救爸爸和自己回到地面上,就拉着爸爸游到海面上了陆地找到了一个屋子,让爸爸睡在草垫上,自己去打工,给爸爸喝牛奶。其他时间,他还学会了编草篮。还给爸爸做了一个小推车,大晴天的时候推爸爸出去散散心。一天,他说:“我出去买一件小衣服。”在路上遇到了小仙女的蜗牛,听说她连一口面包也买不起了,就把自己买衣服的钱给了小仙女的蜗牛,叫蜗牛给小仙女治病。所以匹诺曹才变成小男孩。
我觉得我非常爱玩,上课时不认真听讲,让老师和家长费尽了力气才能让我认真听讲几次,我决定要改正坏毛病认真学习,像匹诺曹一样,最后变成好孩子。
读后感六百字篇5
当一个人对生活失去了所有的希望,即使是在年幼无知的孩童也会选择奔向天堂吧!
这是今天写这篇读后感最想提的一件事情,也许是因为自己今天中午才将这本书读完,对最后的阿桑的孩子的一举一动更加揪心的缘故。
当生命对于自己已经没有太大的希望,当世界上没有更多的期望,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失望,甚至一点点的希望也被一个自己以为已经逃脱困境的事情而打破的时候,那么还有什么选择,唯一的选择只有是:死。他,一个孩子,一个仅有几岁的孩子就是这样,“我保证”,但是“我保证”却因为没有办法而变成“下不为例”,于是导致了死亡,导致了一个大胆的行动,即使对于一个刚开要开花的花朵。
“孩子终归是孩子,过一会就忘记了”语言大概是这样的,我提出这样的想法时,我忘记了索拉博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而是一个在战火中长大的孩子,是一个小小的年纪就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太多的人间疾苦的孩子,如果说“人恒过,然后能改”“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那么,这样的阿富汗,这样的悲惨的世界造就的不是一个天将降大任的人,而是一个人间炼狱下悲惨的孩子的童年和一个更加坚强,更容易获得希望的孩子。但是当一切的希望,那么一丁点都已经没有了,也是更容易丧失希望的孩子。
经历了大苦大难,这样的孩子的成熟度要完全超出他们的实际年龄,这就是我的低估,于是,没有太多的在意,悲剧导致了,满盆的鲜血,满眼的鲜红,这对于我无疑是一个噩梦,一个久久不能抹去的记忆。
上面的这段也算是,我如果作为作者会针对最后的几章节而写的自己的感想吧。
最后只想说一件事,请不要无情的打破别人的希望,请哪怕是在最最没有希望已经逼到绝望的悬崖边,也请留下下一根树藤,哪怕短短的一根,给予一点绝望中的希望,也许树藤的尽头,在悬崖边将会有别有洞天。
“一点点微笑,虽然不是很大但是我觉察到了”,“我知道,有那么一片雪花正在融化,虽然是一片,但是一年复一年,一冬的雪一定会在春天融化”大致书本的最后是这样写的,希望,一个春天足以融化深埋在索拉博内心的一冬的冰雪。
读后感六百字篇6
喜欢三毛,喜欢她的随性、洒脱和果勇,喜欢她清新、飘逸而又风致的文字。这个夏天,读完了她的《雨季不再来》,这本书是三毛17岁——22岁写的文字,真实地呈现了她从青涩敏感的二毛,蜕变为智慧成熟的三毛的成长的过程。
三毛,本名陈平,浙江定海人,民国32年3月26日(农历2月21日)生于四川重庆。初二因故休学,自修遍读世界名著。二十四岁只身赴欧游学,从此展开流浪生涯。民国62年,于西属撒哈拉沙漠的当地法院与荷西公证结婚,在沙漠时期的生活,激发她潜藏的写作才华,作品源源不断,集结成书,第一部作品(撒哈拉的沙漠)于民国65年出版。68年夫婿荷西因浅水意外事件丧生,70年三毛决定结束流浪异国生活,定居国内。民国79年从事剧本写作,完成她第一部中文剧本(滚滚红尘),也是最后一部作品,民国80年1月4日清晨自缢身亡,享年48岁。
对于三毛,童年脑海中最初的印象就是那个头上长着三根毛的孩子。大学后才有机会真正接触到三毛的书,才知道这完全就是两个人。最先接触的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我看到的是充满好奇心、无拘无束、又热情奔放的三毛,而后来看的这本《雨季不再来》却让我看到三毛年少时的内心,寂寞却又如此充满感情,透露着纯势情怀和异质美感,同时也清楚地印证她传奇般性格的痕迹。“人之所以悲哀,使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
“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
每当读到这里,我的脑海里总会被回忆充斥,满满的、甜甜的、涩涩的、零乱的,堆砌在记忆的空中。学生时代的酸甜苦辣,正如夏日里透过枝头洒到地面上那斑驳的阳光,美好的记忆闪着金色的光芒,晃动着。
读后感六百字篇7
看完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留下了无限的思考。《呼兰河传》讲了萧红小时候和祖父的故事,这本书的语言并不华丽,但朴素的语言,平凡的人和事同样动人。
萧红的童年是欢乐的,因为有了一个疼爱她的祖父。祖父带着他在菜园里,摘黄瓜、浇水,给她点灯笼,让萧红玩得不亦乐乎。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祖父给萧红点灯笼了,萧红在房间中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个陈旧的、落满灰尘的灯笼,祖父细心地把灯笼擦拭干净,点上蜡烛,给萧红玩,直到坏了为止,但祖父依然笑眯眯的。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可是祖父却有着惊人的耐心和宽容。首先,萧红翻箱倒柜,家里必须翻得七零八落的,一般家长见了都要大骂。其次,萧红找到了一个破旧的灯笼,一般的家长必须没有耐心擦干净,点上蜡烛给孩子玩。更重要的是萧红把灯笼打坏了,祖父没有把她臭骂一顿,居然还笑眯眯的。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位慈祥的祖父,萧红才有了一个欢乐的童年。
萧红的童年是欢乐的,因为有了一个不平凡的村子。这个村子里有一个作恶多端的大泥坑,这泥坑经常弄翻马车,淹死人、牲畜,还阻挡了许多人的前进道路。有了这个泥坑,村里里顿时热闹非凡,翻了马车抬马车,人掉下去了救人,挡住了人从旁边的墙上头爬过去。没有一个人觉得累,更没有一个人要把这个“无恶不作”的泥坑填平。我想,假如填平了这个坑,村子就恢复了冷清,变得寂寞,大家没事可干,失去了抬车的乐趣。当然了,这个泥坑也给村里人带来了“福利”,当牲畜淹死的时候,许多人都去抢猪肉吃,杀猪的捡了回去,就会以半价卖出去。在艰苦的乡村生活中,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真、善、美的光辉。
萧红的童年是欢乐的,因为有了许多人陪她玩耍。冯歪嘴子啊,她们家的厨师啊,都是她的“寻乐工具”,团圆媳妇仅有十几岁,她很乐意陪着萧红玩,乐此不疲,但她最终命运多舛。
我们再也体验不到萧红的童年生活了,但书中字里行间流露的人性的至纯至美,仍然使我的内心暖暖的。
读了《呼兰河传》,读了一个凄美的故事,读出了童年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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