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的智慧让我们领悟到许多令人动容的读后感,每本书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而读后感是这份洗礼的呈现,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小说《家》的读后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1
我还是非常推荐这本书的。
开始,它看上去非常枯燥,有点像论文,而不是小说。不过看完一半以后,故事情节就陆续出来了,开始显得有些趣味了。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看完一半的话,不要因为枯燥,而把它停下。因为精彩的在后面。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叫拉斯科利尼可夫的青年杀了一个放高利息借贷的老太婆,行凶以后,被她的妹妹发现了,所以他连着她妹妹也杀了。之后,凶手陷于痛苦之中。但是他不断地为自己辩护,认为他杀了那个老太婆是为了行侠仗义,是合理的,也是公义的。
他想办法逃脱警方的追捕,但是心理却无法得到平安。他写了论文说明他是属于那类改变世界的,不服从律法的人。但是,他仍然十分痛苦。他只有向一个身世可怜的女子索尼雅忏悔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了她一切。
随着案情的发展,他逐渐逃离了警方的调查。证据都显得对他的逃脱有利。但是,他最后决定自首,去服苦役。因为他坦白承认,又因为他犯罪以前表现良好,才被判了7年。
不过即使在服苦役的期间,他开始并没有悔改,还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他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不应该自首。索尼雅在这段时间里面,常常去探望他。最后,他发现他爱上索尼雅了。从此以后,他开始了正确的反思,比起之后永远幸福地跟索尼雅生活在一起,7年的苦役就没什么了。在监狱里,他开始阅读索尼雅给他的那本福音书。
整本小说里面还卷入了很多人和事。有爱他的母亲和纯洁善良的妹妹,也有阴险的彼得比特罗维奇,也有他的好朋友……等等等等。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谦卑下来,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罪。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2
热闹的圣诞节,一对贫穷而又幸福的夫妻。他们为了送给对方一个最好的礼物,妻子德拉卖掉了漂亮长头发,给丈夫吉姆买了金表的表链。吉姆却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两人相视,便互相了解了心意,温暖的节日依旧。
他们互相为对方牺牲,他们的爱,充斥着浓情与温暖。
……
这只是一些爱的碎片,还有很多很多的爱的故事上演着,作者欧·亨利用精湛的技巧,为主人公惨白的爱添上一抹柔和的粉红色。不管是怎样的故事,热情、矜持、荒唐...故事中都牵挂着爱的影子,温暖你我的心灵。即使故事中挂着幽蓝的哀伤,咧着嘴哭着也是微微笑着的。
我拥有一份特别的感情,这种感情,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只想你会了解我的心意。我开始了解亲情、友情、爱情的幸福定义。对于爱的了解,我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不敌前辈们的深刻。但是,我从欧·亨利小说中找到了单纯的爱,特别的爱。
欧·亨利的小说是独特的,它既没有莫泊桑的尖锐,也不似契科夫的悲惨,他的文章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像是嚼薄荷叶,一开始心里一阵麻麻的快感,再接着,薄荷清甜的味道便爬上全身,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伤,欢乐中带着淡淡的忧伤,连眼泪,都是挂着笑的。又像是久久萦绕不去的旋律,一直带给你别样的感受。这就是爱的感觉啊。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中,正表现了一种别样的爱,它不仅仅局限于花好月圆的喜剧,也不似呼天抢地的悲剧。它就是一种淡淡的混杂着欢乐与忧伤的幸福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3
作为女人,这书看得我憋闷。书里女人只有皮肉和脸面而没有骨头。男人也一样。碰到这样一个肉气腾腾的繁花之地,除了出家就不给人活路了。我看到一半就估摸着总得有人出个家什么的,最后一章果然就出了。
我不反对作者的白描手法,不反对不写心理活动,我赞赏这样的尝试(三颗星留给写作手法)。但不写内心不是没有内心。人说的话做的事情是有内在联系的,人的成长是有心理学规律的,人心是有深度的。人总是有主观能动性,总是有魂的。但在这本书里,女人的内心我一个也找不到,男人的内心除了直男癌,我也没找到。全书就是肉肉肉,肉下写不过三寸,就见一群人皮在那边随波逐流,讲上海话。
这本书写的是尘世,而不是生活。中国人喜欢管生活叫“尘世”,但尘世这个词带有太多形而上的意义。它意味着一个只有语言而没有沉默的世界,一个只有皮肉而没有魂的世界。它不是真实的生活。虽然繁花里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不响”,但其实整本书无处不响,和《知音》差不多热闹。内容也差不多热闹,《因嫉生恨,母女反目为哪般》之类的。这么一本书,至少从旨趣和境界上,我实在看不出好来。
讲一个学生咬了人家的耳朵肉,被人逮到了也不肯吞下去,这才是真的悲喜剧。但其实既不悲也不喜。因为没有魂嘛,你的魂在界外,留了个肉身在这边参加wg,这算哪门子悲喜呢?
小说《家》的读后感篇4
又是“雾失楼台,霾迷津渡”的周末。蛰居在家,翻微信文章,看到汪曾祺先生一篇《五味》,不禁跟着先生的文字重又咂摸了一遍全国各地的“酸甜苦辣咸”。
汪老的散文,平实中带着幽默,富有浓浓的生活气息。好比一锅白菜豆腐汤,看似寻常,信手拈来,细品才发现不一般——原来是,苏北草鸡,金华火腿,太湖活虾,云南松茸……文火慢炖三四个钟头,再把这些全都捞起滤去,下入白菜豆腐吸油吸味,方得这汤清爽鲜亮,又回味无穷。倘若没有丰富的阅历和深厚的艺文底蕴,哪个作家敢在“平”字上做文章?
然而我更喜爱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或许是年资尚浅,相比繁华落尽的冲淡平和,更容易对纯真唯美的东西着迷。汪曾祺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和宏大壮阔的场面,只有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在他们的家乡或旅途,在所寄身的苍茫时代的一隅,过着前接古人后续来者、悲欢离合而又平凡无奇的一生。不似西洋画法的透视深邃,一张白纸上只作闲闲几笔,勾勒出人生中昙花鬼火、秋云野鹤的几幅画面。
人生是什么?在汪曾祺笔下,是明子和英子飞桨划船的芦苇荡,是巧云织席十一子化锡的柳荫街头,是陈相公挨打后向远方母亲的呜呜哭诉,是秦老吉肩挑手摩数十年养大女儿的馄饨担子,是李小龙的晚饭花,是王四海的黄昏,是腊月三十大雪纷飞如意楼上醉一回的三个老友,是墓草萋萋斯人已逝小学校的学生们依然传唱的校歌:“西挹神山爽气,东来邻寺疏钟,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世俗中的优美,苦难中的坚强,趟过泥潭滚过油锅后尚存的一抹温情和纯真——这些即是汪曾祺小说里最打动人心之处。生活纵然贫苦,命运纵然颠沛,但有那么一点至纯至美的东西照耀着,让自己的小小世界也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温柔的光。
在雾霾锁心的日子,捧一卷书,借一缕光,便能微笑着展望风清日朗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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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家》的读后感篇5
前几天,妈妈买回来一套书,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是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画家和博物学家。他一生都热爱大自然,热爱野生动物,呼吁人类和大自然和谐相处。他笔下的动物形象生动有趣,而且无不充满了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西顿的作品一直是世界动物小说中的经典,所以人们称他为“动物小说之父”。
今天我刚看完其中一本,书名是孤熊华普的一生,写的是一只名叫华普的小熊,因为和人类之间发生的冲突,它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亲爱的妈妈和弟弟,不得不独自生活在这个充满艰辛的世界上。在本来还应该和妈妈撒娇、同兄弟们玩耍的年纪里,可怜的华普就已经开始独立觅食,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了。他在一次又一次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成熟起来,终于成为了密兹谷地的霸主。华普喜欢宁静的生活,从没有主动攻击过人类,可是人类却总是不停地闯进华普的生活,枪口时时瞄准了善良的它;捕猎器也总是张开大口,用“利齿”迎接华普的到来。在华普的一生中,他经历了数不清的危险,闯过了一道又一道的难关,最终,年老的华普被竞争者驱逐出了自己的领地,在对过去美好生活的回忆和对亲人们的思念中,华普静悄悄地告别了这个残酷的世界,永远沉入了梦乡。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非常难过,华普渴望的无非是和家人一起在大自然中自由地生活,可是,即使是这样简单的愿望,最终也没有得到实现。世界只有一个地球,我们都应该爱护它,爱护它所拥有的一切,尊重生命,和大自然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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