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会陷入沉思,然后写下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每本书都像是一扇窗户,让我们可以透过文字看到不同的风景,读后感是我们走出这扇窗户后的感受,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关于牙的读后感精选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牙的读后感篇1
今天下午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本书讲述了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鲁滨逊·克鲁索,不听父母劝阻去海外历险。
不想却被困于孤岛上,孤苦伶仃,生存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动用自己的所知所学,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他解救和教化了野人“星期五”,而且还成了孤岛的主人。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当越到困难、挫折等不信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做出自己原来认为的“奇迹”来。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教导人们:掌握至少一门专业技能、掌握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生活能力;要懂得选择、要善于抓住机会、要保持良好心态;要学会组织管理、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生活方法。
关于牙的读后感篇2
我看了《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主要讲了毛毛虫从出生长大变成蝴蝶一直到死去得故事。我很喜欢这本书,故事很感人,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生活中我们不能嘲笑别人的相貌和缺点,每个人都在成长,都会有破茧成蝶的一天。
一天,有一条绿色的毛毛虫在河边爬。小动物们都怕他,因为它模样太丑了,大家都不和他玩,毛毛虫很伤心。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我觉得毛毛虫很孤单、自卑,我好想陪伴他,好想让他变的美丽漂亮,好交到很多的朋友。
后来有一只蝴蝶对毛毛虫说:“给自己建一座梦想的房子,在里面做梦,等做完梦,就长出翅膀了。”等毛毛虫变成蛹的时候,就在里面做梦,他做了许多好玩的梦。他做完梦了,也就变成蝴蝶了,可他还不知道自己是蝴蝶。突然,一只大鸟想吃掉蝴蝶,他在心理说:“这下我死定了,”可大鸟却飞走了,因为他翅膀上两个斑纹像大眼睛。他就愉快的过着幸福的日子。
读到这里时,我为毛毛虫感到高兴,因为别人再也不会嘲笑他了。
关于牙的读后感篇3
读了《乌塔》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一个年仅只有十四岁的德国小女孩乌塔竟然独自一人游历欧洲,乌塔她自己洗衣服,自己挣生活费,如果换成是我,肯定会喊哭喊累,赖着不做,四年级作文乌塔读后感。我们中国的小孩子因为科技发达,所以每个人都有着依赖思想,每天放学要么就是爸爸妈妈来接,要么就是自己搭车回家,而乌塔却一个人游历欧洲,可想而知她在自己国家都是独自一个人走着回家的。
乌塔的自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
我想:要是我和乌塔生活在一起,我会以她做我的榜样,学习她那种独自生活的能力,克服自己的依赖思想。
从现在开始,我要向乌塔学习,每天早起早睡,自己叠被子,自己梳头,自己整理房间,自己洗碗,另外还要帮助家人做事,比如说擦窗户、扫地、拖地。
除了这些,我还要提出倡议:我们要自己做自己的事,还要帮助家人做事,我们要克服自己的依赖思想向乌塔学习!
关于牙的读后感篇4
我暑假读了很多的书,这些书在匆忙中阅读,我会慢慢来品读。《20xx年》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看完的,有些粗糙,有些不懂,可希望我在生活中能慢慢来体会。
这本书的作者是许友斌,马来西亚人,因为这本书,我知道了这个岛屿的国家,那里有许多的华人,那里的景色也是十分美丽。他书里多数讲述的是一些与我同龄的大男孩,他们阳光、健康、活泼、可爱,兴许是同龄的原因,我紧紧被书中的人物所吸引。主人公徐若宣,在一次旅行中发生了意外,被雪活活困住埋在雪里。就这样,一年年过去,转眼47年过去后,他被比古医生解冻后复活,发现世界已经变了个样子,已经不是他所认识的世界。人们不再穿衣服,不再用衣服来防寒遮羞,而只是用一种简单的护肤霜,出行乘飞天的气球、天然食品已经被分子食品所取代,天上飞的鸟类已经灭绝,不复存在……
就这样,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徐若宣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经历艰险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多多次的动摇,有过多次的后悔,有过多次的退缩,可就是一种信念一直在陪伴着他,让他坚信只要自己来坚持,最终的想法最终的梦想总会实现。看看他,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放弃中沉闷,在动摇中退缩,缺少的也就是这一点点的勇气和执着。
环境在变化,只要靠自己一点点的来保护和支持,我们的地球需要保护,需要珍惜。
关于牙的读后感篇5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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