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分享我们对书籍的评价,鼓励他人也去阅读,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总结书中的教训,思考如何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下面是满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全国20的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全国20的读后感篇1
岁月的变迁,时代的发展,21世纪已经到来。21世纪,是一个科技发展的时代,更是一个全面普法的时代。法律这张大网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是这个时代的未来,是21世纪建设国家的主力军,所以我们更要从小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素养,从而使我们辨别是非,保护自我,远离犯罪,使我们健康成长的同时,增长道德修养。
知法可使我们辨别是非,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对身边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往往就因为好奇,没有足够的辨别能力,使我们陷入危险中,知法,我们便可以通过法律来判断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恶,什么是丑,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
当你做到了知法,你便不会那么容易被外界的东西所迷惑,诱惑了,但仅仅做到知法仍还不够,在知法的同时,更要懂法。
所谓“懂’并不只是了解,明白,而是要会使用法律所带给我们的权利,当我们的生命或是钱财受到威胁时,我们便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不受危害,当然这也并不是指滥用法律权力,而是在适当的范围内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最后我们还应该守法,当你做到知法了,却不能守法,反而去以身试法,那么等于什么也没做。守法是在了解法律的基础上做到远离犯罪,不去触犯法律,安分守己,不做犯法之事,做好我们青少年应做的事——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不去接触犯罪有关的东西。
法律关系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只有知法、懂法、守法,才能生活得无忧无虑,安安全全。反之,一个人连法律都不懂,自然就要触犯法律,三天两头往警局里,这样的人又怎么会生活的好呢?更何况一个人连法律都不懂,那他就是一个真正”文盲”!
知法,辨别是非;懂法,保护自我;守法,远离犯罪。
学法,知可为与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
普法先行,关爱明天。
全国20的读后感篇2
从前的记忆就像一串珍珠,有闪亮的,也有黯淡的,你可以随手摘取一颗来回忆。但,若你想要快乐的.回忆,那么,请让自己的青春充满色彩,承载自己的梦想来正确的成长,让我们用自己的手来守护自己宝贵的青春。
青春是最美好的年华,若我们虚度它,便会匆匆流走,到最后流下两行清泪,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活需要正确的对待。这本书上写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少年不小心看到了一些黄色的图片,导致心神不宁,最后闯下大祸,自己的一生毁了,也让自己的父母伤心。我想,这位少年看到图片是偶然,但是没有自制力控制却是自身因素,他缺少的就是正确的是非观,才会造成这样一个令人心痛的后果,我们在无限惋惜的情况下,也想到自己,我们应当引以为戒,从现在开始,远离这个年龄应当避免的事物,我们的道路便不会偏离。
青春是需要磨难的时期,但也不代表着,我们就不能守护自己。在书上写到过,有一个女孩,被邻居家的男孩侵犯了3次,却懦弱的不说一句话,最后被她的母亲发现才得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也让我们感到愤怒,这个女孩的一生就这样毁了,若是早一些告诉家长,事情就不会演变成这样的地步,或者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守卫自己不受到人身侵犯,她却选择了逃避。从这里,我们知道我们应该对于各种不法现象加以抵制,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各种极端的现象证明了青少年这个时期个是多事之秋,我们应当如何做才可以让自己安全快乐的度过这个时期呢?这也正是书上要告诫我们的:我们要学会开放,学会控制,学会磨练,学会认识对与错,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可能这些大家都已经知道,但是通过一个有一个的事例,才让我们更加意识到学会这些的重要性。
今天,我们在生活着,我们作为青春的代言人活着,让我们一起善待青春,度过美好的青春,在最后,拾取最明亮的珍珠吧!
全国20的读后感篇3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我们要懂法、学法、知法,并且还要提高我们的法制素养,遏制青少年的犯罪。自从我读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知道了我们自身的权益受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也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一次,我看见了我的同学买了一辆遥控车,我就问他:“你的零花钱是哪来的?”被我一问,看见同学吞吞吐吐的样子,我就知道一定有问题。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同学说出了实话,原来是从家里偷来的。我就用我了解到得法律常识教育了他,告诉他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他听了我的劝解后,回去主动向爸爸承认了错误。还有一次,我的.同学要去网吧,我知道后,及时制止了他,让他知道了,网吧未成年人应该禁止入内,我们自控能力差,喜欢玩游戏,而且容易上瘾,会影响我们的学习。还有我们自控能力差,上网时容易受一些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站的影响,毒害我们的身心健康。我还通过实例说服他,20xx年4月,深圳一名男孩在网吧三天三夜之后猝死。长期上网,如果成瘾,没有经济来源,就会从家偷钱,长期以往,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会抢劫杀人。我就是通过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用从中学到的知识,来帮助我身边的人的。
我们生活在法律日益健全的社会,生活中处处需要遵守法律。作为青少年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让我们能有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就要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就让我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全国20的读后感篇4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只要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就不会掉进里罪恶深渊再也回不来了。有的人从小就开始犯罪他们却不知道犯罪的后果和严重性。我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
知道了反罪的后果、知道了许许多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比如:未满十八周岁不能进歌舞厅等…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孩子,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触犯了法律。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全国20的读后感篇5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读了以后让我有了很大的启发,因为,在这本书中写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这让我感到了记得的兴趣,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法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事情都是有一些小事引起的,比如为了一个苹果就能出一条人命的真实事件,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比如他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吃你的东西,你可以先告诉老师啊,让老师帮你评道理,不要自己和他评道理,因为那样容易使矛盾变得更大或是会大大出手,弄一个两败俱伤的样子,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是因为这些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上就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所以我才知道的那么多啊,所以我才推荐这本书让大家读啊,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以后遇事要冷静对待,不要鲁莽行事,要想清楚了会发生的后果再去做。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就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给她弟弟报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因为小女孩的弟弟在外面让别人欺负了,而且那个人还恶人先告状,到小女孩的家里又打又闹的,小女孩看不下去了,所以她找的欺负他弟弟的那个人,拿着刀子要求那个人喝农药,那个人拼命抵抗把农药撒到小女孩的衣服上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现在就成了故意侵害他人健康了,如果双方家长能够理性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话,那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了,所以说以后做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要一遇到事情就忍不住动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对不对,再下结论也不迟啊!
我还记得在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的,比如有一次我班的一名男生和一名比他小的男生打了起来,我班的那个男生没打过人家,居然都拿出刀子来了,幸亏我们发现得早不然就后果不堪设想了,后来老师问他们俩为什么打起来,你一定想不到他们为什么打起来,他们居然是为了一个苹果就打了起来,看!原本是件多小的事情啊!原本都可以化解的啊,那为什么事情没有被化解而是让事情越来越大了呢?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所以才导致后果闹大的,所以以后我们做事一定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再处理!那不就好多了吗?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你总会发现它的。
全国20的读后感篇6
“你知道法律是什么,它又有哪些内容呢?”突然爸爸这样问我。我瞬间低下头,心里想到:学校里,电视里,身边处处有法律的声音,可是爸爸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都弄得我尴尬之极。于是,我决定好好学习一番。
走到教室,无意中发现图书角放着一本《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便随手的翻开了,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里边都是一些就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很多主人公都是和我同龄的,但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事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句名言这样说道:“学法,只可为与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可是,有个14岁的初二学生,却因为同学不借他玩小刀发生冲突,并捅了同学数刀导致死亡。事后,他对公安人员称:“我学过法律,我还未满16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公安人员回答道:“但是法律还有规定,如果已满14周岁,实施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看了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在生活中,同学们总喜欢用“我还没满18岁,我还未成年”这类话敷衍我们所犯下的'错误,可是我们却不知道,年满14岁的我们一旦犯大错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也从一方面透露出,我国对于中小学生的法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然而,我也认为导致这样不负责任,不想后果的做法的也有家庭的因素,现在的我们多是独生子女,在家,我们是老大,连父母对我们都是百依百顺,我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当出门在外,我们总想着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从而不顾他人的想法,也由此引发了冲突,所以普法教育,也应该从小做起。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校园里的很多事。比如,有高年级的同学问低年级学生借钱,可是低年级学生不答应,并说要去告诉老师,这样高年级的同学既害怕,又不甘心,所以就以武力恐吓,而另一个同学却总很天真的认为“人家不敢”,便是态度差,就这样,悲剧就发生了,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对谁都没好处。而如果高年级学生知道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当然,如果那个低年级学生能够冷静一些,先把钱给他,然后再告诉老师的话,就不会酿成这样的惨剧了。
所以,为了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我们要多向周围的中小学生,宣传法律,普及法律。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应该遵纪守法,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美丽的乐章,而不是恐怖的教训或恶魔般的惩罚。
就让我们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全国20的读后感篇7
我坐在窗前,顺手拿起一本《初中生普法教育》,读完后,我深有感触,受益匪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是初二学生了。然而对普法教育这方面却知之甚少。作为一名初中生,我想我们很有必要了解有关这方面的内容,这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
什么是普法教育?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极其普遍的法律法规教育。告诉我们在初中阶段应该注意的事。例如不要早恋,要注重学习。其中一篇就是讲早恋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小军和小丽两人互有好感,到后来竟然发展成怀孕。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啊!最终,双方父母知道后免不了责骂,为了各家孩子今后的人生,只能采取堕胎。唉,真是令人哀叹啊!我们千万不能向他们学习。我们正处于青春期,很容易掉入早恋的泥潭。要正确认识早恋,与异性正确交往,才能做到健康快乐的成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喝酒的人越来越多,几乎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要知道,喝酒不仅误事,还会闹出人命呢!小朋过生日邀请小朱,小朱因为开心于是就多喝了几杯,随后倒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小鹏没有叫醒他以为他睡着了就出去玩了,到了第二天时,才发现已经叫不醒他,连忙把他送去医院,可是为时已晚,他不幸因为喝酒过多而酒精中毒死亡。唉,这样一条年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喝酒给我们带来的危害是多么严重。多么令人惋惜啊!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读完普法教育这本书后,我想其中的例子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更是血的事实。
青少年应该多读有用的书,这样我们就会收获的更多。
全国20的读后感篇8
我其实一直都不大明白,为什么大人们总是一点也不在意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感受。难道就因为我们年纪小吗?可我们作为未成年人也是有很多权力的`啊!例如:受教育权、继承权、隐私权……
我觉得大人最不在意自己子女的隐私权。因为,在他们眼里他们作为我们这些孩子的监护人,有资格翻阅我们的一切东西,我买的一切东西都是他们辛辛苦苦在外面挣钱买回来的。我的老妈以前也有些喜欢翻阅我的日记之类的东西,每当这时,对隐私权一知半解的我,总是喜欢拿“未成年人同样拥有隐私权,你不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就翻阅我的日记,就算你是我妈妈。”和老妈讲道理,可结果总是我被老妈的话“我是你的监护人,我要保证你的心理健康,看你的日记只是为了检查”和强势的态度给打的体无完肤。虽然日记里根本没有什么十分秘密的事,但那种自己不愿给别人看的事被别人看了的感受,对我来说真的很不好。不过,现在看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后我才知道原来当初老妈说的是不对的啊——对于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
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法律是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基本,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相应的法律来规定和规划大家的行为。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照规定来做,不然的话,整个社会就都会乱套了。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人民能够实现最大化自己的权利、自由、利益等。我们年青一代将会是祖国的栋梁,因此我们更应该积极向上,努力学习知识,学习法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法律素养,还可以遏制现如今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势态。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