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是一个反思的机会,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变化和成长,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对书中的人物进行更深入的性格分析,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篇1
幸得公众号的好书推荐,我想起了很久以前就想阅读的一本散文随笔,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仅仅是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她和爱人荷西背起行囊,走进了荒凉空寂、宽广无垠的撒哈拉沙漠。三毛这个女作家给我的印象,一直就是这样充满活力,洒脱随性的。试想如今的现代人,谁还有勇气像她一样,来一场说走就走跨越大洲的旅行呢。
从序章读起,三毛的母亲为她写的引言真挚感人。不难想象,富有才情的三毛,家人也定不一般。随着文字的阅读,一位开明慈爱、同样热爱生活的母亲形象在我的脑海中展现开来。三毛的自序也是可爱的。她并不在意荣誉功名,反而因此书意料之外地得到孩子们的喜爱而欢欣雀跃。
书中的每篇杂文都充溢着一种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让人印象深刻。而更让我难以忘却的,则是三毛和荷西之间平淡却不平凡,纯真却又不乏人间烟火的感情。《沙漠中的饭店》一篇中,有一段诗意的文字:
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
将粉丝比作春雨,大概也只有敏感多情的诗人作家才能做到了。偷偷使坏欺骗来自异国的恋人,三毛又有着普通小女人的情调和可爱。除此以外,他们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婚礼、去海边打鱼、白手起家建立他们沙漠上最美丽的房子……旅行中的点点滴滴,无不流露着两人间的默契。但这把"狗粮"吃得让人心服口服,心甘情愿。
撒哈拉沙漠的人和物是丰富多彩,充满生活气息的。三毛以一个流浪者的视角和口吻,用心观察感受,轻松地讲述着她在撒哈拉沙漠零散的生活细节。从千疮百孔的大帐篷到铁皮做的小屋,从少见的单峰骆驼到成群的山羊,三毛对生活的热爱无时无刻不在感染着我,让人恨不得亲自前往撒哈拉沙漠一探究竟。她与荷西的美好生活也让我十分好奇,荷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也许是上帝太过艳羡他们,生活得太过美丽,太有灵性的两人,被早早地剥夺了生命。荷西二十八岁早早死于意外,而三毛痛失爱人,中年罹病,四十八岁逝世。但他们诗意的生活一直留存在《撒哈拉的故事》里,将这份美好凝成永恒。
阅读《撒哈拉的故事》,是为自己注入更鲜活的生命力。也许面对平淡甚至枯燥的生活,我们丧失了当初对生活的热爱憧憬,但三毛的散文总有一种纯真而原始的力量,唤醒我们对生活最初的感动。用心体会光阴的每分每秒,我们会将生活变得更加精彩。生命的宽度和深度,把握在自己的手中。愿我们都能拥有一颗三毛一样的美丽透明的心灵!
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篇2
早有听闻三毛的书撼动人心,却一直不知道选哪本作为开启她的世界的钥匙。偶然听说三毛后期文章如阴霾般灰色,于是选择了代表着她幸福生活的《撒哈拉的故事》。
书的扉页是这样介绍三毛的:“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我羡慕和佩服这个从骨子里就散发着一种向往自由、不畏流浪的女子,在那个年代,也就只有像她一般有丰富游学经历、却又经历未婚夫逝世的人才会选择去撒哈拉沙漠居住,凡尘俗世,困不住她。
幸好她遇到了荷西。“在这个人(荷西)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三毛在《白手成家》中写道。即使三毛比荷西大八岁,荷西仍然深爱着这个不能受拘束的女子。因为与荷西结为连理,三毛的生活开始安定却又不平凡的撒哈拉生活。
她描写了在沙漠中与荷西有趣的婚后生活,就算是普通的做饭和简单的登记结婚,她都用平实而又活泼的语言告诉我们,她很幸福。即使刚到撒哈拉,他们要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精打细算,要亲自动手布置新房时,我感受到的仍然是他们乐在其中,而不是苦不堪言。在和荷西的沙漠历险和她误戴“死果”的记叙里,那种惊魂时刻、生死关头,她都能用看似简单的文字娓娓道来,似乎这些事情都与她无关。或许她生来就是文字的驾驭者,能这样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这样展示在大家面前,也是她的`奇妙所在。
在书中,我更喜欢看三毛描述撒哈拉沙漠里千奇百怪的人。娃娃新娘姑卡,从一个快乐无忧的小女孩变成问三毛要避孕药的忧郁新娘,撒哈拉的结婚风俗实在是粗暴而不通人性。没有姓名的沙巴军曹,即使对撒哈拉威人怀恨在心,却仍奋不顾身扑在地雷上,保护了撒哈拉威的孩子,和十六年前死在这片土地上的弟兄一起长眠。勤恳而老实的哑奴,即使认识了三毛这个朋友,依然逃不过被财主卖掉的命运。还有三毛那群骄傲却又总是理所当然去借东西的“芳邻”,让她在大漠中能有更多“烦恼”,没有那么寂寞。一个让人深爱的地方,无非是有难忘的人或不平凡的经历,而三毛和她的撒哈拉沙漠,无疑满足了这两点。
如果不是荷西的意外离世,或许我们能读到三毛更多有魔力的、快乐的文字,精彩的撒哈拉生活也是因为有荷西才变成幸福而不枯燥。这样一个奇女子,一生情路坎坷,即使阅历丰富也不能弥补她失去挚爱的锥心之痛。此后,她的作品便很少能看到彩色的世界。
她的人流浪了一生,她的心也流浪了一生,若真要让我给她起一个笔名,我想,“流浪”要比“三毛”更贴切。这位流浪的奇女子,最后带着她自由不羁的灵魂,继续在无人之处浪迹天涯。
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篇3
最近清理自己的书(正因我从不整理,因此都成书堆了),突然发现很久以前买的一本书,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原来我从买了之后就一向忘了读,一时兴起,便抄起这本书坐在地上看得不亦乐乎。
三毛的文字从感觉上让人觉得很舒服,就像一阵微风吹过,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却不留痕迹。我一向都很排斥那种用华丽的辞藻堆积起来的文章,觉得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华丽但没有实际的好处,印象中,真正的好文章即使只是用最平淡的文字中也能感受到作者心中的波澜壮阔。
在整本书中,给我震撼最强烈的是一篇叫做《娃娃新娘》的文章。
我一向都是一个很正统的女权主义者,一向bs欺负女生、看不起女生的男生。要知道,这世上,没有女生哪有男生的存在。我明白古代的重男轻女是很严重的,可却没想到当朝代气息退去,还有这种不堪入耳的事情。
新娘坐上迎亲的车,居然要被车上的男生一向殴打到男生家,并且有风俗说:“结婚不挣扎,事后要被人笑的。这样拼命打才是好女子。”这是哪门子道理!难道被打进婆家象征着对丈夫的顺从?结婚初夜,也只是公然用暴力夺取一个十岁小女孩的贞操而已。真是不公平。凭什么男生就有权能够霸占女生,把她们作为自己的玩物?女生又凭什么要屈服于男生,失去自己的尊严?这一切听起来是多么荒唐!撒哈拉人以胖为美也就算了,这只是观念上的不一样,但是男尊女卑这难道也能够算作是单纯的观念的差别吗?时代是进步的,大概撒哈拉的简单生活并没有被影响到,但是终有一天,女生不会再受到压迫。
书中还有一篇很玄乎的文章——《死果》。说的是作者偶然捡到一个带有诅咒的小布包,结果却引发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自从小时候作第一次飞机,没有发现所谓的“天庭”之后,我就不坚信有神的存在。有些人和事我都只是当成巧合。可《死果》这文章实在太玄了,用巧合来解释似乎不现实。这世界上未解之谜太多,或许这只是所有谜团中的一小部分,但是真的有神、鬼之类的吗?我们说没有,只是正因没有发现就觉得是存在的,人依然是靠眼睛决定事物的物种。或许是正因我们的眼睛无法识别那种神、鬼之类的呢?有时候真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可能有人会说我迷信,但是这种事谁也说不好。总之,这么久了都没事,说明即使是有,他们也是善良的吧。
读完整本书下来,发觉三毛是一个坚强的人。身边的人,很多都是其实很脆弱却装作十分坚强的样貌。真正坚强的人,此刻,已经很少见了。大家都正因失去过什么而悲伤失落。但是,有些东西真的是天注定的,强求不来,何不泰然的理解呢?
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篇4
三毛曾言:“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我从未从文字中生出那样多的赞叹、羡慕和向往——在我读《撒哈拉的故事》之前。
那是怎样震撼人心的故事啊。三毛因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而走进撒哈拉沙漠——那个人迹罕至的,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在那里,三毛和她的大胡子荷西结了婚,用他们的爱将几间普通的房子装点成了沙漠中最美的家。
三毛和荷西之间的爱太过让人赞叹感动:三毛去撒哈拉,荷西也追随而至。他看出三毛去沙漠之意已决,就先在沙漠找了个职位,提前在沙漠等着三毛。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荷西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
三毛和荷西结婚后,荷西送她的结婚礼物不是华丽的花束,而是一付骆驼的头骨。三毛却说:“这个东西真是送到我心里去了。“”真豪华,真豪华。”这让我十分惊讶,惊讶过后是无尽的感慨——荷西果真是最懂三毛的人。
?荒山之夜》中写到两人到沙漠里去捡化石,荷西却意外陷入大泥沼,在将近零度的黑夜里,三毛被冻得快要倒下去,但她没有缩在车里,而是她拆下坐垫,拖走备胎,卸下轮胎,将自己长到地的布衣服割成宽布带作绳,终于慢慢将荷西拉上了岸。两人因此险些阴阳两隔,有趣的是历险归来谈起下次还要不要再去捡化石,两人竟异口同声说:“还要!”。
读这本书到现在已一年有余,我的脑海中还时常会出现三毛和荷西躲在石头后面偷看沙哈拉威人洗澡的场面;三毛和荷西为了赚钱捕了很多鱼却一条都卖不出去;三毛和荷西对邻居借东西不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三毛在沙漠中开了家庭“中国饭店”,给荷西做特色中国菜……
起初我很难想象,在这个“太阳像融化的铁浆一样洒下来”的空漠中,三毛是怎样让自己每天都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且保持着刚来时的那份热情。现在回忆起来,或许有很大原因,是因为有荷西的陪伴吧。
有人说,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有着一种沙漠的味道。炽热悲壮,平淡中带着不平凡。三毛说:“云淡风轻,细水长流,何止君子之交。爱情不也是如此,才叫落花流水,天上人间?”三毛将自己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中的种.种经历融于笔墨写于纸上,描写出最动人心扉的爱情故事。爱,是中华优秀传统精神文化的一份子,它包含了与子偕老的爱情、挽断衫袖留不止的亲情、天涯若比邻的友情和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博爱。爱,《尔雅》释曰:“惠也。”被引申为用心去接受、感受,不付出真心的爱只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三毛和荷西之间,是结发恩爱两不疑的夫妻之爱。荷西潜水意外溺亡后,三毛哭尽了泪水,十二年的时光,他们彼此都过完了世间所有快乐的日子。我一直记得三毛在荷西逝去之后写的那些话:“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的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易卜生曾说:“每个人都是社会的掌舵者。”斯言不谬。如果人人都怀一份传承爱的赤诚,让小爱的雨露汇成大爱的汪洋,相信中国这艘巨轮将会更为自信地驶向远方,世界也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余生。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echo,谢谢你的故事。
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篇5
一直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直寻求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
对于三毛所有作品都是钟爱的',如果一定要选择,那还是会选择撒哈拉里的三毛。在这本书中诠释着她对沙漠的眷恋,贫瘠的大沙漠在她的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她勇敢的抛弃了繁华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接她的却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恶劣环境,水源奇缺,物资匮乏。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都没有打退三毛。三毛的这份坚持让我有了很大的反思,在教学中是不是应该多一份坚韧,少一分恼怒呢?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与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了久违的故乡。
我想曾经甚至是现在,有很多人因为《撒哈拉的故事》,爱上沙漠,开始对流浪产生憧憬。从她的小说中,我感受到了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可以想象出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可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过的会是怎样一种生活。一定不是像她所写的那样浪漫,一定会有许多艰辛和阻碍,而她居然凭着一时的冲动就拎着少少的行李去了撒哈拉,所以我读懂了三毛对于沙漠的渴望,是内心洋溢而出的一种对生活超逸不俗的态
度,她的浪漫奇想总是可以为枯燥艰辛的沙漠生活制造无限情趣,就连痛苦也好似扎着蝴蝶结的。我们的课堂又何尝不需要趣味来引起学生的注意呢?在三毛的笔下,她还原了一个女人的本性-----天真,热情,心中充满了爱与感恩。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故土,来到一个贫瘠,甚至是落后的地方,却从未对生活失望,我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持着这么一个瘦小的身躯。也许正是因为不知道和许多的无法解释,才会使我会心生羡慕。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的。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三毛曾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幸福的归宿。”我想往往过于追求完美,追求理想化的人,容易选择决绝的方式去达到超脱和升华的境界。可是不管怎么说,她一直都在追求她生命中定义的完美与幸福,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
蝉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篇6
郭炯成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中国古代神话故事》的书,特别特别的有感想。我想用一个字来总结,那就是奇。
这本书的奇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其一是形式,其二是内容,其三是人物,其四是语言,其五是画面。
先说形式吧。形式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整体书的结构都是以稀奇古怪的故事为主,是我读过最有趣的书了,与其说是神话,还不如说是人类的向往。而且都是很远古的故事,为什么现在就没有了呢?难道我们没有向往了吗?比如说仙鹤的故事吧,仙鹤怎么能变成人呢?照现在看来这件事是完全不可能的,或者说以前是有可能的。我再说一个故事,就说哪吒的故事,哪吒生下来是个小肉球,怎么能变成一个小人呢?总之,很多故事都是介于人与非人之间。每个故事的表达,都是如此的相似。或夸张、或比喻,或拟人。这是我见过最有想象力的故事。
再说内容。盘古开天辟地这个故事大家应该都听过啊,为什么我觉得很奇呢?为什么盘古他做事做了18000年后再说,他怎么就把人体里的东西全都变成了大自然呢?难道大自然就是盘古吗?这个好像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我生活在盘古的肚子里?接下来我再讲一个内容奇的地方,就说农夫和魔鬼,农夫和魔鬼是一个很可笑的故事,一个农夫怎么会这么聪明,竟然把魔鬼都打倒了,我觉得魔鬼应该比人聪明。总之,我觉得神仙都比人聪明。
接下来说说人物的奇。比如说人参姑娘和山娃这个故事,山娃本来就是一个山娃,人参本来是人参,一支人参变成了人,怎么可以这样?后来又变成了人参,这个我实在想不通,可以变来变去。还有十二生肖的故事,人跟动物好像本来就是一家。还有白蛇传的故事,人蛇可以结婚,太不可思议了。其他故事都是神仙跟天地玩,人跟天地玩。人跟神仙玩还是挺有趣的。
其五是语言的奇。百鸟衣里面有一个人叫张打鸟,为什么他的名字叫张打鸟,这名字我觉得很奇怪,他不打鸟,为什么他还叫张打鸟?是不是他以前很爱打鸟呢?以后还会打鸟吗?然后很多成语、词语,我都没见过,好像都有好几个意思。
最后我要讲图画的奇。在书的最前面,我看到这些图片都很奇怪,比如说十日同出,一个小姑娘,怎么能跟这么多太阳在一起,难道她不怕太阳的热吗?她能招风吗?还有一个很奇怪的画面就是八仙过海,看起来很一般,但是八个仙人他们都有自己的法宝,有些法宝还会飞,太奇怪了。
这就是我看完《中国古代神话故事》的感想。好神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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