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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6篇

为了提高反应速度,我们必须定期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现在应急预案是针对紧急事件的全面应对和协调机制,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6篇

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篇1

为切实做好我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政发〔2005〕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和《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2019版》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城区范围内(含区电子机械功能区)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五保”(保畅通、保树木、保安全、保供应、保民生),优先关注民生安全、优先关注主次道路畅通、优先关注树木绿化,确保无重大人员伤亡,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省、市救灾工作方针,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各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按属地管理和产权所属原则,根据本预案,共同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街道、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全民共同参与,采取科学的方法消除灾害。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上城区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各街道指挥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上城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区防指组成

指 挥:区政府分管业务副区长

副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应急管理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发改经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人防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电子机械功能管委会、湖滨指挥部、望江指挥部(望海潮公司)、清河坊管委会、南宋皇城小镇管委会、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上投集团、路通公司、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杭州市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区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较大及以上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抗雪防冻新闻发布;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区级新闻媒体做好全社会参与抗雪防冻工作的舆论宣传。

(3)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宣传、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工作。

(4)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设备、工程抢险装备等抗雪防冻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统计企业受灾损失情况。

(5)区住房和城建局(区人防办、区绿化办):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措施,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做好城区危、旧房的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做好城市危房的安全巡查,配合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区属在建、已建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区属公用人防工程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区属公用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场所;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除辖区内公园绿地、借地绿化的积雪,确保树木不被大面积积雪压损;负责对有险情的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和清扫,做好名木古树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低温、冰冻及降雪天气下的全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6)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在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雪预警信号时,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7)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8)区民政局: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9)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

(10)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1)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负责做好交通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加强主要交通道路通阻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播报客运交通与辖区主要道路通阻信息。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12)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抗雪防冻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13)区文化和广电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a级景区、星际宾馆(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a级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负责做好所属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1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15)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16)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地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17)区城管局(含路通公司):负责雨雪冰冻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报告气象数据;负责加强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负责做好区管高架、立交、天桥、城市隧道、城市主干道、河道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区抗雪办组织实施抗雪防冻物资的贮备、调剂、分配。

(18)上城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市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19)上城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市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落实好清除树木积雪的消防车。

(20)区人武部:组织指挥上城区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转移危险区群众;必要时联系驻杭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负责重点地段、区域的突击任务。

(21)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湖滨指挥部、望江指挥部(望海潮公司)、清河坊管委会、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上投集团:负责做好本单位管理区域内的抗雪防冻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上城交警大队、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区人武部分管领导担任。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街道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及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

(三)各街道级指挥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参照成立区抗雪防冻指挥机构(以下简称街道级防指)。

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街道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清雪工具的保障和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参与抗雪防冻的社会动员工作。

五、风险评估

暴雪和低温等灾害天气发生时,会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种植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电力等管道设施带来影响;对交通运输、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

六、预警分级

气象部门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18〕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七、应急响应

各部门和各街道级防指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抗雪防冻预案,要明确抗雪防冻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4、区抗雪办值班。

5、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信息发布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6、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防指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

3、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5、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长进驻区防指值班。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

4、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6、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7、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和区城管、住建、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9、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住房和城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指挥值班。

6、区四套班子领导到各联系街道(区电子机械功能区)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上城运管处、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9、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和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交通运输局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1、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街道(区电子机械功能区)防指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人武部组织的民兵队伍、上城消防救援大队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协调、调度、指挥和派遣。各部门和街道防指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部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区抗雪办对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物资、机具储备实行政府专业储备和社会征集相结合;区级专业储备由区抗雪办牵头,社会征集由各部门根据抗雪防冻预案的职责负责落实,如需大型机械设备,相关部门应与有关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上报市抗雪办,如不能满足可向市抗雪办申请,由市抗雪办协调落实。

各街道级防指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根据应急需要进行物资储备并上报区抗雪办,如不能满足可向区抗雪办申请,由区抗雪办协调落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1、与市防指协调杭州电信、杭州联通、杭州移动、华数集团等单位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

2、合理组建抗雪防冻专用通信网络,利用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3、区防指以城区抗雪防冻指挥平台为基础,运用oa信息平台、钉钉、微信工作群,对城区抗雪防冻工作进行指挥与协调。

4、在紧急情况和信息发布需要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微信、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安全注意事项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抢险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该专项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保障。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应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级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九、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十、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

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影响情况的变化,区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一、救灾与重建

(一)灾害发生时,由各街道防指负责汇总统计灾情信息。

(二)发生灾害后,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三)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

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四)各街道级防指每年3月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11月15日前将抗雪防冻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并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

(一)培训。

1、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各街道级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培训。

2、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各街道级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三、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篇2

为确保我校防雪灾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雪灾知识的普及教育,积极开展防雪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雪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雪灾工作,把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和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雪灾工作。组织教职工随时准备执行防雪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雪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辅导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危险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雪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雪灾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雪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灾应急行动中,全校师生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施行。

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篇3

为保证我厂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冬季内的顺利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防范措施

1、加强对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机电、生产班组加强对主厂房及附近的管道、闸阀的检查及维护,对裸露在外的管道及闸阀进行保暖处理。

2、生产班组在交接班时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做好备用设备及停开的设备放水工作;裸露在室外的各个闸阀要保证有较小的水量,以防冻裂。

3、主厂房、外围皮带走廊、产品仓和原煤仓、新老筛分楼的门窗要关严,破损窗户及时修复或封堵,作好室内保暖工作。

4、日常生产中,停车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的,停用设备要求每两小时空车运转一次;各个泵及管道要进行放水,保持冷却泵正常开启。

5、冬季生产中,外部现场严禁用水冲刷地面、皮带走廊及楼梯,防止地面结冰,危及行人安全。

6、厂内员工在上下楼梯时,禁止将手插进口袋内不扶扶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外楼梯严禁行人通过。

7、介质、絮凝剂、凝聚剂以及所需备品备件准备要充足,避免因雨雪天气造成以上物品无法按时送到而影响正常生产的问题。

8、各门帘要在冬季到来之前全部悬挂完毕,对各个区域暖气管路进行全面排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供暖。

9、准备充足的胶皮管等物品,如有管路冻结能够及时处理。

二、事故处理预案

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或管道冻住事故,不能强行启动设备,应用胶皮管子接暖气进行化冻,完全化冻后方可启动设备。

三、职工取暖。

1、对各岗位的暖气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每个岗位暖气都能正常取暖。

2、随时检查厂房各门窗情况,及时提醒职工做好自身保暖工作。

四、责任落实。

1、各班组长及值班领导是本单位防冻防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防冻防寒工作负责。

2、本厂生产现场不设任何形式的烤火炉及电气取暖设备。私自使用的按厂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3、对没有按照本预案进行防冻防寒责任落实的班组及个人,当发生冻坏设备的事件后,按相关制度规定追究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上下楼梯不扶扶手及走各个精煤仓及矸石仓外楼梯的职工按制度严格处理。

5、对于易发生高空坠冰的区域要设立警示牌、必要时设立隔离带,防止高空坠落冰块砸伤职工。

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篇4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吸取20xx年寒潮给我区供水设施造成大面积冻损的教训,组织动员辖区内的力量,抢抓极寒天气来临前的有限时间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组织有效,行动有序。对有存在消防、供水和其他相关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做到思想上一丝不苟,责任上一环不漏,措施上一着不让。

二、组织动员宣传,全力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加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宣传,迅速落实在极寒天气中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各项防寒防冻工作,全力排查隐患。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提醒业主做好室内防寒防冻措施。如通知小区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住户,严寒天气来临前放空太阳能及其管道的余水,气温回暖后再上水,并检查太阳能及管道完好后再使用;提醒家中无人居住以及节假日春节期间外出的用户,自行关闭自家的表后阀门,并打开水笼头排空表内管道中的余水,防止水表和管道被冻坏等。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根据各服务小区的特点,完善防冻保暖预案,确保通讯设备畅通,抢修力量落实到位;二是对小区公用部位的检查防护工作。检查房屋公用部位门窗、上下水管、外露水箱、供电、消防等关键设备设施,对破损、遗漏部位及时补做和修复。重点做好水泵房、屋顶的进水管、阀门、三通和接点弯头部位水管的保温防护,遇有水管爆裂要全力以赴,及时抢修。对小区污水管道、窨井和明沟做好疏通,尽量减少或避免冬季污水冒溢现象的发生;三是对检查中发现“险、漏、堵、水、电、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各街道物业服务中心、各镇村建服务中心、环科城规建办、大洋湾景管办房屋征收部要加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防寒防冻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托管社区和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冬季防寒防冻工作机制。同时也要督促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日常防盗、防火宣传,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治安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应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篇5

临近年底和学期结束,天气寒冷,雨雪及x冻天气将越来越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雨雪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防雪防冻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

1、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注意宿舍内取暖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对校园内电路进行全面检测,严格按规定配置、更新消防灭火器械。

2、在师生中大力加强冬季防雪防冻的安全宣传,充分利用x、主题班会课、教工x学习时间,向师生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及做好防雪防冻工作的重要x和必要x。除向教师、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教育外,根据学生活动特点,制定出相关的校内学生活动规范,不允许学生把雪和雨水、x块等带入室内,以免影响他人安全,规范学生雨雪天的室外活动,确保师生在校活动安全。

三、制定措施,落实到位。

1、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的校舍、水电安全,在每次的大x雪到来之前和之后都彻底查一次。

2、成立由党政工团组成的扫雪突击队,及时清扫学校道路和校门前等的积雪,随时听候学校安排,确保师生进校及校内活动行走的安全。突击队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团员组成,由学校党总支、工会牵头并领导工作。(突击队员名单另列)

3、遇突发事件,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和请示,及时组织和安排好师生。学生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率全体班主任及时做好工作和安置,教师由工会组织安排。

4、总务处做好学校各项防雪防冻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房屋、校舍及有关设施的安全,并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准备好扫雪除雪等劳动工具,以备急用。

5、加强安全值班。在大雨大雪天,加强教师值班,并由学校校级领导在岗带班(每天一名值日行政,两名值日老师),结合冬季防偷防盗工作,门卫加强夜间巡逻,及时排除雨雪天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一切工作,学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如遇到特别恶劣的天气,学校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安排学生的学习和教师工作,学校所有的防雪防冻工作以教师为主,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小区物业防冻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凌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凌河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区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区政府成立凌河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机关作风监督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畜牧局、区市场监督局、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环卫局、区征收办、区物业处等单位及11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区住建局局长、区应急办副主任兼任。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除雪责任,明确责任区域、时限和标准;负责组织发动“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做好除雪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动员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和广大居民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上报灾情信息,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负责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安置,帮助灾民重建家园;负责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政府办:承担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和城区除雪的综合协调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区交通;会同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对危险楼房、施工现场(由区级核发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临时建筑物及工地塔吊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执法局:负责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及广告牌匾的安全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做好应对暴风雪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参加全区除雪救灾工作;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做好有关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救灾物资储备等;负责维护暴风雪期间物价稳定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大、中学校除雪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对应对暴风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程序进行表奖。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向上级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安监局:负责所管理和监督范围内相关高危企业等的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督局:负责维护暴风雪期间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根据上级工商部门和区指挥部的有关部署,协助各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暴风雪期间市场经营的各种紧急措施;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畜牧局: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紫荆街道:负责制订和实施农业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区政府。负责水利系统和水利设施应对暴风雪工作。

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安排机关各单位分派各街道开展除雪工作,并督促检查各机关单位除雪工作落实情况。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除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区机关作风监督局:负责对除雪工作中的作风拖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查处。

区监察局:负责对除雪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进行查处。

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负责维护灾区治安和交通秩序。

区消防大队:根据区指挥部的指示参与抢险救援和除雪相关工作。

区环卫局:负责主次干道、桥梁、桥洞、广场的专业化除雪及运雪工作。并提前做好除雪设备的维护和物品储备工作。

区征收办:负责与各街道督促、落实各征拆施工现场及其对应的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

区物业处:负责督促、落实各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区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为城区除雪和道路除雪购置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民政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3.3预警发布

与市级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4应急队伍

公安、住建、行政执法、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3.5应急联络

建立暴风雪灾害应急联络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领导外出请假报备和重大暴风雪灾害预警期领导在岗值守指挥等相关制度,确保联络畅通、指挥有力。区除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应对暴风雪工作负责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方法》将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同时完成区政府和区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街道和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调动除雪资源,及时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保障城市道路畅通。

民政部门要迅速查灾、核灾,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救灾款物,切实解决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财政部门要及时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区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发改部门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维护灾区物价稳定。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交警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普通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向被困在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畜牧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紫荆街道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预警信息,并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驻军部队在区政府的请求下,按有关程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国有、民营等各类企业要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抢险救灾。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街道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民政、发改、教育、财政、住建、行政执法、卫计、畜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供电、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街道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街道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各街道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畜牧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1)区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区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各街道办事处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社区、村屯应当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4)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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