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读后感中对书中的人物形象进行分析和解读,能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成长历程,有了一份读后感,我们可以探讨书中环境描写的意义和作用,深入思考作品中的意象和象征,下面是满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黑羊读后感30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黑羊读后感3000字篇1
我倚在窗子边,注视着湛蓝的天空,它干净得好像没有一丝丝的杂质,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那个多年前的春光明媚的日子里,我最亲的朋友,她穿着一身校服,怀里捧着两本装帧精美的书卷,朝着等候在校门外的我飞奔过来,我甚至还来不及反应,她瘦弱的身躯就已经完全陷入了我的怀中。算起来,我们已经有整整两年没有见过面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不知道这句话用来描述我和她之间的友情算不算合适。就记得自初一与她成为好朋友以来,到现在为止已有六年岁月,即使我们自中考后分开,不在同一所学校,不在同一个教室,即使我们之间仅通过几个电话来联系,再次见到我,她还是在熙攘的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依然觉得我们亲密无间,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的恋人一般,我们望着彼此的笑颜,依旧心照不宣。
她就安静地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她为我精心挑选的那两本书。她看着我如获珍宝似的轻轻抚摸着书的封面,就立刻像个孩童般地笑了,她笑的时候,额前的刘海上下轻轻晃动着,两个不太明显的酒窝若隐若现,嘴微微。地张开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她的一个小小的微笑,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
自从那天起,我便得到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橘黄色布局的封面,让我至今看到他,心中仍有浓浓的暖意。我亲爱的她用心地在第一页朱红的扉页上写下了赠词,那些话,我想我一辈子都难以忘记。于是我带着我所有的感动,进入了书中所描写的那个世界。
它好像有神奇的魔力,我被其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我为主人公阿米尔和他父亲的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友谊的破碎而心痛,我感叹于阿富汗社会的种种温情,同时也被战争带给儿童的心灵与身体的打击和摧残深深刺痛。
"没有繁琐累赘的文字,没有无病呻吟的铺垫,只有精炼的内容,简洁的文字,细腻勾勒关于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的故事。故事娓娓道来,却在轻描淡写之中传递出社会和人间的万千冷暖。"
“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这段话我印象深刻,它充斥在我内心,令人回萦难忘。作者对自己当时的抉择悔恨不已,那份背叛早已在他的心中鞭笞自己的良知千遍万遍,他对自我人格的不完整直言不讳,对父亲的仆人的儿子哈桑的美德极力渲染,他笔下的人物那么真实的存在着,有血有肉,有真实的灵魂,让我着迷。
这本书是一部政治史诗。在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而闲适,一幅又一幅丰富绚烂而带有阿富汗风情的场景画卷随着主人公的成长铺展开来。这样一个充满人文风情的国度,却因为不同种族间的摩擦而现紧张。书中充满了令人难以忘却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义肢;足球赛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众目睽睽之下活活被石头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时至今日,我相信这些场景也依然存在,在战火弥漫的硝烟中,那些孤独可怜的阿富汗儿童睁着澄澈的双眼,看到的却不再是和平与富足。我在内心的最深处呼唤,渴望世界能早日恢复和平,还给那些无辜的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园,一个欢乐的童年。
这本书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主人公阿米尔曾在童年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件中选择了对朋友哈桑的背板。为了赎罪,他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作者仿佛在以生命的节奏架构这个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用恩典与救赎勾勒着生命的圆满循环。在他艰涩的赎罪历程的背后,传达着这样的一种信念:这部感人至深的小说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是友情,是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的品格。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着他的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想,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需要勇敢地去追逐。正直,善良,诚实,勇敢等品质永远都是我们应该要去追寻的,虽然我时常有负父母所望,但我毕竟始终不渝地向着自己被期许的那个方向努力,在摸爬滚打中实践;我希望能在生活中获得勇气,在危险来临时做出正确的选择,能够见义勇为,能够当仁不让,成为正直的人。
方舟子曾经说过:“我对这个社会的残酷从不曾抱怨,我想沿着‘残酷’,去寻找它的苦难,寻找它的父辈,它粗大的根系,我要溯流而上的勇气,来迎接巨大的苦难之源如世间最壮丽之景扑面而来。”而我想说,我要以一敌百的行动力,来实践无数不曾兑现的诺言与信念似漆黑夜里点缀浩瀚夜空中的点点繁星璀璨夺目。我会迎接勇气的到来,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从这本书中领会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一个人的成长历程中总会迎来别人异样的目光,但我不在乎。我追,风轻轻地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黑羊读后感3000字篇2
黑羊读后感3000字篇3
中国社会从大局而观,是乡土性,但其中并不乏城市社会,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其悠久的历史沉淀有关,从孔子时期传承至今的“礼”对构成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极重要的作用。
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基础是农耕社会,有地才能有乡土。庄稼人一生最敬畏的便是土地,种地也许是中原人最原始的谋生手段,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地里的,一代一代,不太有变动。而大多的村民都是居村而居,村子,即为一个熟人社会,这也是乡土中国的特性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是熟识的,这一点与陌生人所构成的现代社会是有许多不同的。
孔子很推崇“礼”,各居其位,做自身应做之事,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不同的礼对待。“礼”并不是一个靠外在权力推动的,重在教化,因此,“礼”的存在依靠的是一个主动性,否则“礼”便成了“法”,“法”是一种规矩,“礼”也是一种规矩,但不同的是,一种是硬性成文规定,一种是人心文化衡量。
西方的社会,是一个个的圈子交织在一起,自己是它们的共同部分。而乡土社会,应该说是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中国乡土的人情社会,以利己、利亲为原则,对待与自己无关的人,与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可以说是双标。但这种差异在乡土社会中并不矛盾,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适用,在确定了对象之后,再确定了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采用何样的标准,这样也无非乡土人对于“礼”的一种解读,“人情”本就是一种狭隘的“礼”的存在,却是这一礼治社会的基本的体现。
在陌生人中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凡事口说无凭,需签个字画个押,这样才发生法律,而在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这样子不就见外了”,在熟人构成的乡土社会中,口头契约同样具有巨大的约束力,来源是心中对于“礼”的衡量,这种“礼”是在多代人的传承中,是在熟悉当中产生的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于即将发生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一切还要归于文化。一个人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能力,在原文中来说“他有能力闭着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景中人。在当前包含的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选择累积。”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简言之,文化相当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人又是一种群居动物。因而将人与人紧密联系的纽带,这便是文化,因为共同或相似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民族归属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才能有所为“祖国”、“故土”等概念的出现,中国人所具有的寻根问祖的特性,源于的就是对文化的需求,而“礼”的存在,又衍生于文化之中,也难怪国人对于“礼”的这般重视,以至于它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群人,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愚蠢。在一个小众社群当中,语言的必要性远远大于文字,在这种面对面的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显得异常重要,书面文字用语中“礼”的存在更容易发现些,但在生活中的言行更能让人意识到,乡土人的“礼”是由内而外的,不拘泥于形式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氏族观念极重的国家,一些传统地区中排斥外来人口实在正常,不过在这些社会中,注重的是传承,在西洋家庭中,以夫妇为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个团体,而在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于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反倒成了配种,亲子之间讲究的是负责与服从,是中华文化久来中,“礼”与“孝”的释义中重要的一环,在乡土社会中,长幼次序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伯仲叔季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国而言。长幼次序辈分是教化权力与家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晚辈尊重长辈,是“礼”的体现,长辈照顾晚辈也是“礼”的体现,父亲以小明称呼孩子,表示的是亲昵,而孩子若这样做,将视为逾矩。年龄上的尊重是有根据的,生活的时间长,经验与阅历自然也不会少,在闽南俗语中,有着“长你一岁相距甚远”的说法,就是这样,事实上作为前辈,看见后辈比自己各方面都要强,自然不忿,但仍然想会用长辈的威严去压制,也是乡土局限性的体现,作为晚辈,即使自身能力较强,也会去尊重,不咄咄逼人,也不失为对“礼”的传承。
相比于现在的法制社会,乡土社会更像是一种礼治社会,“礼”的存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需一纸空文去强调的本能一般,乡土社会就是中国久来的社会模式,当今的世界和社会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乡土社会探索,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人性起源的探索,也是对传承已久的“礼”的进一步发掘。
黑羊读后感3000字篇4
骆驼,祥子。祥子,骆驼。无论怎样叫都毫无违和。文中也这样写到,骆驼好像原本就是祥子的姓一样。是的,祥子和骆驼身上有许多共同的东西,努力,勤苦耐劳,不怨天尤人。但是,社会会以同样的方式回赠与你吗?会让你一帆风顺只需埋头苦干就可以触碰胜利的光吗?
我们都知道答案是:不会。看完了这本书,觉得我所处的世界好暗淡,乌云密布,无论怎样努力都拨不开的那种。但又达不到极致的黑暗,所以这种氛围的感受让我喘不过气来。用几天的时间就经历了祥子,虎妞,小福子和刘四爷的一生。是那么短暂,又怪太漫长。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活着真的是一件怎样的事情。是乐大于苦还是祸福相依才是好吗?这个事情无从探讨。至少在祥子他们身上,我觉得他们的这一世就是来尝尝苦的滋味的,而且这个苦不只是单方面的。在今天,我们总是高喊梦想,自由。那是因为我们吃饱了喝足了穿暖了。满足基本的需求了,所以我们不再局限于为了生活而生活,我们开始有更高更远的追求。但是,大多数人都还是臣服于这个充斥着各种竞争的世界。因为一切的梦想自由都是在经济之上的……今天看了一期奇葩说,里面蔡康永说有一天一个男生,年轻的,很认真问他,我的梦想是想当一个废物。问他怎么看。这个问题看起来是一个很简单也是很消极很惹人看不起的问题。但是回过头来,这个是不是也是一个需要足够勇气能力才能做到的呢?所以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我不想成为祥子,哪怕他拥有最长期的初心,一颗怀揣对梦想饱含热情的心。但我又尊敬祥子,在我看来,你原本应该的梦想应该是耕着父母留下的地,种着春种秋收的庄稼,然后娶一个贤惠顾家疼你的媳妇然后美满的生活,但是你没有,你拥有了一个不一样的梦想,一个走出农村的梦想,哪怕事业只是拉车然后买上属于自己的车。祥子,我也不怪你。我不怪你后来为了赚更多的钱,开始不遵守行业规矩,也不怪你后来成为了一个自己也不认识的人。文章里说:你是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者。我只赞成前面一句。因为无论什么年代,无论何时何刻,每个人都秉持个人主义。没有人在做每一个行为或思考每一件事情的时候不是从自己出发的。绝对没有人。如果有,那你绝对是虚伪的人,又或者你已经是得道修仙的`仙人了,因为人们总是这样,做不到的都会幻想一个完美或者不是完美就是常人不能拥有的特质作为供奉对象。至少我见到的人都是这样,喜欢把一切未知与无奈交于我们以外世界的人或者神。我们可怜的祥子,他只是和我们大多数一样,生在一个身不由己的时代,至于会迸发什么思想其实也不由得他所能控制。因为至少大半的想法都应该归咎于环境。他也曾有过梦想,也曾努力奋斗过,也曾善良过,也曾被人善待过……一个可爱的人身上有的他都有过,可是,社会并不会因此对他客气。好像所有不幸都喜欢他这个老实的傻小子。我每次看到他所经历的一次次打击我心里都在祷告,不要放弃不要放弃,会好的会好的,千万要保持现在的这样一份热情与可贵的品质。可是,作为一个置身事外的人,真的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呀。所以……所以,无论后来的他成为了怎样的一个可恨可恶甚至可杀的人,但依然是我给予最大怜悯心的可爱的祥子。不是因为祥子本身而同情而是因为他经历之后的结果而怜悯。
虎妞,书中对她的描写,我完全真的想象不出这一位令人发指的女子,脑海中倒是映出了水浒中一位好汉的形象。就是长的雄伟魁梧带有一丝傻气与杀气的鲁智深。在前期,我个人是很不喜欢她的,老觉得就是因为她,所以毁掉了祥子,毁掉了祥子原本设想的生活。但是,就算没有虎妞,祥子就能顺利买上车,然后顺利每天拉着车然后结婚过上幸福的生活吗?不一定,至少,虎妞,这一位年纪稍大长的不那么讨喜甚至带有泼辣气味的女人,给这世界上孑然一身的祥子带来了一丝的温暖。她的结局也不比文中任何一位人惨也不比文中任何一个人好。因为,伤痛与苦难是难以比较衡量的,只是看它给人带来的利害程度罢了。
小福子,19岁被父亲卖给一位暂时驻军在当地的当军官的人,一出场就是带着苦难来的,走的时候更是带着不幸与遗憾离去,好像她的人生就本该这样的,要是突然有点明朗的反而不合乎情理了,又是一个大悲的人物设定。好像和祥子有过沾惹的人都极其不幸啊!真的是这样吗?不是。产儿,社会病胎的产儿。
最后,刘四爷,一位阔绰讲究"字号儿"的有着各种江湖经历的大人物,按道理来说他应该是最有权利幸福的人,然而我在文中完全没有感受到他所带给我一丝快乐的氛围。一点儿都没有。他带给我的只是表面光亮背后落寞的凄凉。
越发地。我觉得我们都在努力地成为祥子,但是我们却没有祥子身上很多美丽的东西,比如对幸福的向往,对自身的期许……我们只是在恪守成规在遵从社会在我们定下的规则,就是,买上属于自己的车,就可以获得别人投来的羡慕的神情,便可以从此不再交付人生的租金,就可以每天一份投入十分的付出就可以获得十分的收获。殊不知,那十分收获的幸福离我们却远远不及以往忽略掉累计的快乐。
望我们,多留心生活。多留心此后的一点一滴,因为美好就在不远处。
黑羊读后感3000字篇5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西游记》读书笔记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
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 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
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
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
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黑羊读后感3000字篇6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但是,在它问世后的岁月里,有些读者一直不断地向霍金教授诉说,在这本书中某些最重要的概念理解起来非常困难
?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对时间则有如下描述,”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时间是一种过于复杂的概念。可以抽象地把它说成是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物质,尽管它无从捕捉,却又确实存在。也可以实化成身边的一切物质,也许你发现不了,但他们确实在被时间改变。明知肯定有东西在周围影响我们的生活,却终究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而时间是自身存在的,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虽然目前没有时光机。
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理论,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就能穿越时空。如果这是真的,有一天有人证实时间是由某种物质发出的话,我们就可以有时光机穿梭将来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联系着时间,当没有了时间,物质是否就失去了它的本质意义呢?也许物质存在于时间之中只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方式,或别的什么为我们制定的。没有时间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连续性的平衡世界,因为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是坐标轴上的弦,失去了其中一根,假设是x轴,那么y轴也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特定的时间所控制的世界。一切都由永远不停止的却又有着严格规律运作的时间主宰。也许它突然在一瞬间停止,调皮地玩弄我们,而我们却也一无所知,当时间开启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它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与璀璨的宇宙发展史相比,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那就是人类所无法涉及的永恒。
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文中提到宇宙大爆炸发生1秒种后温度降为100亿度,那么爆炸前的温度是多少呢?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相结合后知道宇宙大爆炸前的温度为10的32次方绝对温度。这是经近代高能物理学家所证明的温度。虽然这庞大的数字,特殊的单位我都无法理解,但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发现是一位普通的医生。有一晚,他在家中看星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根据万有引力定律,那么天空的星星应该互相吸引而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人们却没发现星星都聚在一起的现象呢?于是他提出,一定有一种作用力在抵消星球间的引力,于是,这就是宇宙在膨胀扩散理论的第一位提出者。
当大爆炸前,宇宙是一个高度均匀恒温的原始火球,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序的状态,这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反的了。根据研究发现,宇宙在大爆炸后在10的负23次方每秒,这一瞬间的时间,宇宙就膨胀了10倍,那么这个宇宙膨胀的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是10的31次方米/秒,这是什么概念?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光速是不可超的,除非是在静止的状态,质量为0的光子,才可能达到光速,光速是多少?1秒种30万公里,那么就是3乘10的8次方米每秒,这是光速,而宇宙膨胀的速度远远的亿万倍地超过光速。在大爆炸开始10的35次方米每秒以内的事情根本没办法知道。
再来说宇宙大爆炸的速度,这个速度既不能快,也不能慢,如果慢的话,所有星球就会被万有引力拉回来,整个宇宙大爆炸要精调到10的55次方分之一才可能达到爆炸所需要的速度。
只有真正懂行的天文学家才知道对神的敬畏,所以很多的天文学家告诉我们,神有两本书启示我们,一本是圣经,一本是大自然。两者之间绝不会相互矛盾。天文学家是很骄傲的,因为他们是研究天文的,所以要让他们相信上帝是很难的,可是现在随着宇宙大爆炸理论的研究,使越来越多的天文学家的信仰发生了变化,有的科学家你明显地看到是从无神论变成有神论。
读完《时间简史》,获益匪浅。虽然霍金先生深入简出地表达其对时空以及宇宙的看法,但许多抽象的概念我还是没有弄懂,更不敢不懂装懂歪曲原意,所以在这里就谈谈我看完该书后对时间的认识吧。
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宇宙,是在某条时间弦的,而其他的xyz轴等我们都不知道,因为人类只有看见三维的能力,最多只能感觉到四维,而宇宙起码在四维以上。这在我的大脑里也是无法构造出模型的。我们只能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而在我们前一秒的可能又有另一个世界,无数的世界存在,只是时间轴不同,我们和他们(如果存在),是平衡的,因为大家的时间运行间隔是相同的,同速的运动物体相对仍然是静止,彼此之间是无法接触的。
换言之,如果我们可以时间旅行,我们回到过去的时间。或者我们可以从这个星球到另外一个星球去。因为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过去的空间和过去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的空间和现在的时间,我们也就是回到了现在。这有意义吗?我们从现在回到现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时间和空间仍然在某个地方以某种形式存在,它们明显已延续成了现在。所以我们还会呆在这条弦上。否则,如果我们回到过去采取行为改变重要的发展历史,那么世界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回到过去的我们又谈何存在?《时间简史》引出的联想是绚丽的,是壮阔的。
是我的水平不够,读书不仔细,从整本书中也只能翻来覆去讲时间,请老师不要见怪。不过,霍金先生在书最后所写的确实挺有意思的:”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所以我说说我对宇宙的理解:我一直想象把地球当作一个细胞,而我们人类就是细胞里面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着自己的生命,最终有一天这个细胞会枯竭。而宇宙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内部。而这个人又是一个细胞里的微小部分……一直循环下去。
人类需要了解自己,以前的自己,人类渴望了解,在不断了解中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未来。
黑羊读后感3000字篇7
本次经典重读,睿文着力关注的并非是创作艺术的高超,故事情节的跌宕,两位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力求在大师的精妙文笔下找寻艺术的辉煌,人类智慧的璀璨,巴黎圣母院的艺术魅力。在同一个时间节点上,有一千余名读者与睿文共同拜读了维克多.雨果的经典力作,其实大家都是在此刻想从大师的作品中来怀念曾经的“不朽”感伤世事的无常,而作家麦家也曾在自己公号里发表了自己的感慨:“雨果因巴黎圣母院墙上的“命运”二字,创作了这部跨越时空的文学杰作。如今,写字之人早已湮灭,墙上的字迹也已经消逝,连教堂本身也在大火中遭受重创。在天灾人祸面前,物质文明是如此脆弱不堪。幸好这些灿烂的艺术瑰宝,在作家笔下,用反映时代和人性的悲壮故事,达到了另一种形式的永生。在反思如何更好的保护文物之时,也别忘了,那经历了时光淘洗的经典文学,等着你和它再次对话,从中汲取生命的力量。
“时间和人使这些卓绝的艺术遭受了什么样的摧残?关于这一切,关于古老的高卢历史,关于整个哥特式艺术,现在还有什么存留给我们呢?””
如果我们真的想在废墟上重塑昔日的辉煌,也许有太多 的艺术已随天火涅槃,而永远不复重生。
在重读的过程中,睿文将本书的第五章《伟大的副主教》精读了两遍,大师在本章节颇费笔墨地着力渲染了巴黎圣母院的建筑历史,艺术成就,以及自己对其高度的赞美:
“如今的巴黎圣母院依旧风采迷人,依旧雄伟壮观,可即便是这样,我们也不能忘记时间的流逝,历史的变迁,尤其是自诩为智慧的人类给予它的磨损与破坏,更不能否认今天的人们对奠定圣母院第一块基石的查理大帝:即法国国王查理曼一世(742—814),771~814年为法兰克国王。,和安放最后一块石头的菲利浦·奥古斯特:即法国国王菲利浦二世(1165—1223)。的蔑视和唾骂。面对如今这饱经风霜的巴黎圣母院,我们不得不承认:时间是最无情的,也是最聪明的,自以为聪明于世的人类才是最愚蠢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圣母院的门脸,它可谓是建筑史上最为华丽的篇章。从正面看去,有三座尖顶拱门,精美的浮雕和镂刻惟妙惟肖,上面还有二十座君王塑像的神龛。中央是一扇巨大无比的窗户,上面有很多精美绝伦的雕刻,而两侧是两扇精巧的侧窗,而这两扇侧窗犹如祭师两侧的左右副手一般。还有那梅花拱廊,是由细小圆柱支撑着的笨重平台组成。另外还有两座雄伟的钟楼,连同他们的石板前檐,上下叠错一共为六层,和谐中透着优美。纵观整个门脸,雄伟的五个层次,上下重叠,在恢弘的整体中布局和谐,就算是一起展现在眼前,也不会给人丝毫的紊乱之感,甚至连那些难以计数的细节,比如雕刻、镂空、浮雕,无不强有力地凝聚在宁静又伟大的整体上。整个儿既浑然一体,又繁复庞杂,如同它的姊妹篇《伊利亚特》和罗曼斯罗《伊利亚特》,乃是荷马的杰作;罗曼斯罗,是古西班牙民间流传的史诗。;这也是一个时代所有力量凝结而成的产物,就连每一块石头都是千姿百态,鲜明地显示了有艺术天才统领的工匠们的奇思妙想。可以这么说,这是由石头谱写而成的波澜壮阔的一首交响乐,有波澜壮阔的最高音,有低吟小唱的最低音,此起彼伏,令人陶醉不已。毫无疑问,任何一个人都会被这千姿百态而又雄伟壮丽的建筑群深深折服。毫不夸张地说,这几乎已经是上帝赐给人类最伟大的建筑了。”
“巴黎圣母院的风格是一种从罗曼式:“罗曼”,泛指被罗马帝国征服的西欧各民族。在建筑艺术上,罗曼风格兴盛期为公元五世纪到公元七世纪,是罗马式和西欧各地建筑风格融合而成。之后,被十二世纪兴起的哥特式风格取代。到哥特式过渡的建筑风格。当第一批柱子被撒克逊竖立在圣母院的时候,原来那只用于支撑开阔穹隆的罗曼式建筑早已过,而十字军给欧洲带来了更为流行的尖拱式建筑。于是,圣母院里面便掺杂了这两种建筑样式。不过,很显然,有一些设计师还无法接受这种新的建筑风格,以至于在设计时畏手畏脚,因此,后来设计出来的建筑呈现出既不是罗曼式,又不完全是尖拱式的不伦不类的风格。但是,尽管这种设计和建筑样式混杂,可这种建筑的微妙之处还是不容忽视的,仍然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然而,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才使巴黎圣母院成为法国科学史、艺术史、建筑史上的长廊。无论它的每一块石头,还是每一个雕塑,又或是每一个栏杆,无一不在表述着历史的印迹。就拿小红门来说,它代表了十五世纪美丽绝伦的哥特式艺术,而中堂的柱子粗壮沉重,不禁使人想起洛林时代的圣日耳曼·代·勃雷教堂。这两个艺术品之间足足相差了六百年,就连那些炼金术士都十分乐意从那种大拱门的象征中找寻最完美的奥秘,他们个个都认为屠宰场圣雅克教堂是炼金术最完善的表征符号。包罗万象的巴黎圣母院简直就是罗马教堂、炼金术教堂、哥特教堂和萨克逊教堂的集合体,这些风格迥异的艺术体被和谐有机地融合进了一个统一的环境中,彼此映衬,错落有致。”
“任何一种艺术,任何一个建筑师都只会停留在某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因此,有人将整个建筑的发展过程比喻为“时间是设计师,人民是泥瓦匠”,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在睿文整理上述读书笔记时,有太多的精彩片断想呈现给我的书友,相信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时间碎片化的时代,系统阅读已成为过去时,只要您有兴趣,可以去阅读本书的第五章,您会猎奇到更多的知识点。
最后,睿文收录大师的总结式:“事实上,建筑艺术是人类发展到各个历史阶段的一项重大标志,无论人类发展到哪个历史阶段,建筑艺术都用其特殊的表现方式来阐述着这个时期的文明,从远古到十五世纪,无一例外。因此,建筑艺术可以说是一部大型书籍,它不仅是人类聪明才智的表现,更是力量和艺术的象征。”
建筑虽已被毁,但在雨果的著作《巴黎圣母院》中,我们却可以汲取到更多震撼心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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