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可以在读完一本书后仔细起草一篇读后感,读一本好书会让我们领悟好很多道理,一起来写读后感吧,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小说读后感字参考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小说读后感字篇1
暑假的期间,我去了附近的图书馆借了《简爱》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听闻这本书有多优秀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会去看,现在终于能利用假期来读一读,看看这本书是不是徒有虚名。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着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算是她的代表作。书当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当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且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且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身。
看完后,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而简爱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更是将我震撼。简爱从小寄人篱下,上学时还被冤枉,受尽了冷眼相待。然而她并没有屈服于现状,而是敢于去面对现实,即使是被虐待,也得挺住。这点便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可以受到屈辱,但不能不去反抗,否则生活也就没有了意义。简爱在那所曾让她受尽艰苦的学校整整呆了八年,这让我又对她更敬佩了。简爱她有着广阔的胸襟,可以不计前嫌,重新对待每一样事物。然后当她来到了松德庄——一个十分美丽的庄院,当家教时,让她体会最深的也就是那儿格外善良的人了。无论是和蔼可亲的女管家菲尔太太,还是活泼可爱的学生黛拉,都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温馨。
而她得知罗彻先生的妻子仍在世时,她又毅然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充满温馨的庄院。后来当简爱得知罗彻先生受伤,又选择了终身陪在他身边照顾他。简爱就是那么一个直爽的人,敢作敢当,想好了就不再去改变主意。而这也成了让人们喜欢简爱的一大理由。看来夏洛蒂所塑造的这个人物也算是格外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想,我将来也得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小说读后感字篇2
i have never thought so thin a book which is called the catcher in the rye can influence me so much. it makes me feel very impressive. and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i have aroused many thoughts about it.
in todays literature world, the catcher in the rye is to be recognized as a modern classic.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adults can increase the understanding of teenagers; young people can increase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ir future life. no matter whom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will improve their ability about to be vigilant against the reality. it also can make you choose one self-reliance way to your future easily.
this book told us a profound significance story. the of this novel holden hated all the hypocritical things and really wanted to pursuit the pure reality at first. because of the development of his society, he finally submits to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social reality. it deeply show the loneliness, loss, pain of younger generation which is grow up after the world war ii in u.s.
well, i think that though holden used to seeing the reality of bourgeois society, and he must promise with realistic society in the end, he also have many courage to have a try to rebel against the hypocritical world. this spirit should be set up if we want to improve the process of the world.
now, we live in a country, which is in great reformation, and everything in the process of changing development. well,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peoples thought also is in the change. at the same time, many peoples thoughts start confusion and depression. they forgotten their initial dreams and have no enthusiasm gradually. so, in the end, they began to yearn for mediocrity and have nothing to do.
perhaps we can learn from this book to find our own shadow. to a certain extent that it reflects many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dolescents, and we can also see the dark side of the society. with the materials progress, the spiritual world is inevitably producing some changes. at that time, what we need is a change which can make our dream into a reality. therefore, what we should do is not to hope, not to wait, not to plain, but from now on, just start from your own efforts and watch your initial dream. youd try your best to create the life you want with your own hands.
小说读后感字篇3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讲的虽然是写动物的,但是这当中的一个个喜怒哀乐、好玩、忧伤、神奇、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还是会带给人们许多的启示。
?斑羚飞渡》带给我很深的感触。这应该是作者沈石溪的亲身经历。作者那时还在西双版纳的村寨中生活。有一次他们打猎,将一群斑羚围的到了“伤心崖” 上。斑羚们走投无路,前面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后面是绞肉机一般的猎狗和黑洞洞的枪口围成的封锁线。这时,斑羚分成了两拨,一拨是年老体弱的老羊,一拨则是年轻力壮的大羊和半大的羊。作者和猎人们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斑羚集体跳河被冲走。只见老斑羚和年轻斑羚同时跃起,但老斑羚比年轻斑羚稍稍低了一些。在都要落下去的一刹那,年轻斑羚在老斑羚身上一蹬,成功飞到了对面,而老斑羚却笔直地坠落山涧。接下来所有的羊都依葫芦画瓢飞了过去。这座以老斑羚的死亡为代价,以老斑羚的生命作为桥墩的生命之桥是何等的神圣。作者和猎人们都看呆了,连猎狗都停住了吠叫。看到这,不禁被斑羚的智慧和这种牺牲自我的精神所震撼。一群斑羚,在陷入绝境时明白宁可牺牲一半,也不能都牺牲了。我在想,同生共死同甘共苦固然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时候是必须要牺牲一部分人的,要不然就会彻底失败,成为别人的猎物。
?象警》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各种动物和平相处的景象。在罗梭江大湾塘的树林边缘,一大群动物拥在这个个都是口渴难耐,眼巴巴地望着罗梭江,原来江中有鳄鱼,谁都不可能闯进去的。就在这时,象群来了,鳄鱼们看大象来了,纷纷逃走了。动物们非常高兴。大象在水深一米的地方拦起一道椭圆的警戒线,每隔几米就有一头大象守卫。动物们在水中嬉戏、玩耍,一幅和平欢乐的景象。红毛豺对于眼前的马鹿无动于衷,而马鹿对身后的红毛豺似乎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作者也进去洗澡,打算用藤条来一个顺手牵羊。一条红毛豺喝了饱水,对前面的小马鹿发动了进攻,结果招来大象的一顿揍,打得落花流水,揍得屁滚尿流,哀嚎着逃上沙滩。作者扔掉了藤条。一头盘羊玩的太高兴了,要闯出警戒线,大象善意的鼻子拦住了它。一条鳄鱼企图入境,被大象鼻子拍得翻了肚皮。看到这,不禁被各种动物和谐相处的场面所迷住了,仿佛自己就置身于大湾塘中。上岸时,一只小斑羚又顽皮地回到水中,鳄鱼又游回来了,这时,大象往小斑羚身边一站,鳄鱼又不敢过来了。这些大象真的非常尽职尽责,为小动物们开辟了一块天地,维护小天地里的秩序,保卫小天地的安全,履行自己神圣的使命。
沈石溪动物小说还讲了很多他年轻时在云南西双版纳插队时的故事,很多都是非常感人的,比如沈石溪的很多狗狗都是为了他牺牲的,灾之犬花鹰、无名的猎狗,还有一只猎鹰飞回寨子报信,救了被困两天两夜的沈石溪……无数感人的故事不由地打动着人心。还有很多沈石溪的生死时刻,一个作家,就算是一个人有这么多生死攸关的事情也不再多数。书中还有许多十分好玩有趣的事情,非常的有意思。
小说读后感字篇4
前几天,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当我读到美好之处时,常常不禁微笑;当我读到伤心之处时,往往落泪不止。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啊!
小说读后感字篇5
?沈石溪动物小说》讲的是大象与人类的友谊,7头大象居然能对人类的有感情,这是令我感动。
在一个傍晚,一个人认识了一头大象,一般野生大象非常凶猛,一攻击起人来可不得了。但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发现野生大象并不可怕。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银灰鼻。在一个早晨,他去挖野木薯在回来的时候,和一头雌象及它带着小象遭遇了,他非常害怕,不过想来想去觉得小象就是前几天的那头银灰鼻。
那头大象就不同了,那头大白象体型如同小山一样硕大。这时,银灰鼻不断用鼻尖嗅闻他的身体。大象则帮他把箩筐扶起来,看似十分亲热。那头中年母象还帮他捡木薯,于是依它的形象来看,他就叫它白玉娘。银灰鼻托着他往前走,遇见了一只成年雄象,它围着我头边转了一圈,发出了惊天的吼叫,他就叫它霹雳雄。突然,身后闪出了刺眼的光芒,原来是一头雌象,大象因采用一夫多妻制,所以会有这么多雌象来,他就叫它二姨太,二姨太亲吻了一下他,他感觉十分亲热。随后又见到了一头老年雄象,它皮肤土黄,一看就是经过风雨沧桑的老象。随后又认识了两头少年象,一雌一雄,因为雄象非常爱吃,所以叫它饿痨鬼。旁边的小象一见他就给他撒“泥浴”,他知道,泥浴是象籍最高享受,所以就叫它傻丫头。人类与象的友谊可以说是很有感情,只要克服恐惧,人与象可以一起相处。就像前面高高的围栏,只要克服恐惧,就能跨越。没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
干什么事都是这样。就像泰国,大象可以在城市之间穿梭,很友好!友谊就要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对象的感情就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一样,都可以对话。
小说读后感字篇6
假期里,系统地读了著名作家冯骥才先生的短篇小说集《俗世奇人》,深深地被书中一个个鲜活传奇的小人物吸引了,同时也为冯骥才先生通俗幽默又极具表现力的语言魅力所折服。
?俗世奇人》共有十八篇作品,讲述了旧时天津卫的十八个人物,十八个职业,十八个故事。每个人都有传奇特色,也都有自己的绰号,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书中,以传奇故事的方法,讲述了各行各业的绝活,或者讽刺了一类人。
他们中间既有凭着一把钓竿把鱼钓绝的大回,也有只认七个银元不认人的牙医苏大夫;既有专会溜须拍马的“死鸟”贺道台,也有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既有声势浩大、明目张胆的绝盗“老头子”,也有义气冲天的天津卫混混头“李金鏊”。这些“俗世奇人”,在作家冯骥才独到的眼里、幽默的笔下,个个生动有趣,活灵活现。
本书的艺术手法大都采用“抑扬”的模式,或先抑后扬,比如写讲义气的李金鏊时,作者先写他栖身的破瓦寒窑和他硕大邋遢的形象;或先扬后抑,比如写自以为聪明懂行的蓝眼时,先写他在字画行里的通天本事,最后写他看走眼,颜面全失,一蹶不振的悲惨结局。总之,每篇结尾处需叫人会心一笑,或是出乎意料。语言的精炼,故事的干脆,不拖泥带水。这是本书的语言特色,半白半文,多用短句,言语朴素,具有浓郁的“天津”风味,并且方言、对比、夸张的运用,使语言诙谐逼真,极富体现力。无论是人物言语,还是叙说言语,均情味盎然,简练生动。读来令人印象深刻,代入感极强。同时,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还让我更加深切地意识到:故事写的是生活,故事也不脱离生活,但又是从生活中升华而来。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发现生活中的奇人奇事,哪怕是小人小事,只要有闪光点的地方,就可以做记做传,写一篇故事出来。
《俗世奇人》这本书十分好看,里面介绍了36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本书作者冯骥才将他们生动形象地刻画出来,吸引人的眼球。
?俗世奇人》这本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有从来没笑过的“冷脸”,有卖糖药的“四十八样”,还有以假乱真的马二。但是最让我难忘的仍是好嘴“杨八”。杨七和杨巴是搭档,他们一起开了一家茶馆,生意十分兴隆。我从“杨七自有高招,他先盛半碗秫米面,便撒上一次芝麻,再盛半碗秫米面,沏好后又撒一次芝麻。这样一直喝到碗底都有香味。”“芝麻必得炒得焦黄不糊,不黄不香,太糊便苦;压碎的芝麻还得粗细正好,太粗费嚼,太细没嚼头。”这几句话中可以看出杨七手艺很好,但光手艺高也没有用。三分活七分说,死人说活了,破货变好货,买卖人的功夫大半在嘴上。
到了需要逢场作戏、八面玲珑,看风使舵、左右逢源的时候就更指着杨巴那张好嘴。杨巴好嘴名不虚传,我从“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小人这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这句话看出来。
?俗世奇人》这本书十分好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自己的绝活,推荐你们也去看看。
指导老师点评:推荐一本书,作者能抓住印象最深的一点进行说明,小作者对杨巴的能说会道作了描写,很有趣,这本书还有几个人个性特异,可以稍作介绍,吸引作者的眼球,使读者迫不及待地看这本书。
小说读后感字篇7
?荒野的呼唤 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小说读后感字篇8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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