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末,我阅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书《做个守信用的男子汉》。故事的小主人公徐小诺有个小毛病,他常会把答应别人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如此几次,就失去了同学的信任,学校组织的童话剧的演出,徐小诺得到了演小矮人的机会,可是他心目中最佳角色是王子,老师并不理解他,选了别人当王子,所以他就很不服气,生活在抱怨里,最后甚至连演小矮人的机会都轻易放弃。直到演出那天,他得知演王子的同学带病坚持演完剧目,他深受启发,原来信守承诺是多么重要,他决心要改掉不守信用的毛病。我联想到其实我身上也有这种毛病:有一次我答应同学周末去他家一起做手工,后来没有去,也没有打电话告知对方,结果让同学在家等了我一天,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后悔。
徐小诺在童话剧后,重新认识了自己,又有了活力和目标,他的目标就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让老师同学都可以信任的人。这一点在之后的帮助老爷爷还钱的事例中得到验证。徐小诺不遗余力地想要帮助别人,想赢回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他能勇敢的正视错误,坚决改掉错误,这种态度和做法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希望所有同学都要像故事种的小主人徐小诺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勇敢接受批评和鼓励,改正错误,克服缺点,赢取更多的诚信和担当,做最棒的自己。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最近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感觉就像同一位高尚的人谈了一次话。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自幼患病;因故导致失明,两耳失聪,他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在他的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莉即其他老师的帮助和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鼓励下,海伦.凯勒克服了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完成了哈弗大学的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
尽管他的世界无声无光无语,但他确顽强的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他就把所有亲爱的朋友都叫到身边,长久凝视他们的面庞,把他们内在的美得外部迹象深深的刻在心里,看一下那些所读的书。
第二天,他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他要到花园里到贫民窟去到工厂去到孩子们玩耍的乐园去,享受阳光和快乐。
海伦的三天就如此仅仅有条,可我们的时间和机遇还很多,可以创造美好的生活,光明对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声音也不是可遇不可求的,对我们来说并不需要完善的身体组织,我们需要的是意志上的顽强,不像命运投降的自强不息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拥有一颗积极乐观敢于创造奇迹的心,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身躯,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与海伦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我们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每只鹿都向往自由,渴望得到无忧无虑的生活。《小鹿斑比》就是一本讲爱和生命的故事,也同时道出了现实的残酷。
这本书讲了一只小鹿斑比在残酷、曲折的道路上不断突破,成为一只新鹿王的故事,但是也讲了人类破坏大自然的故事,这真得值得我们来反思。
在斑比和它的朋友戈博和法丽纳一起面对可怕的人类、妈妈的失踪时显得十分勇敢坚强,不怕困难、努力克服困难时的表现十分难得、可贵。也值得我们来学习这种精神。
在可怕的第三只手中,鹿把猎枪视为第三只手,那只手让许多鹿充满了恐惧,正是因为猎枪里的子弹会给动物致命一击,那可怕的子弹也让我过目难忘。
可怕的人类好似带刺的玫瑰,表面上没有太大的伤害,可要是触摸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危险。
从生活实际去看,人类的确干了不少坏事。比如:砍伐树木、污染环境、打猎动物。
我不想在一一列举了,继续下去只会让我更心痛,想到这儿,我只想说:无论如何也不想破坏大自然,大自然给了我们一切,我们大家要保护它。不要再让地球妈妈哭泣了!
这本爱与生命的成长故事书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有许多,这本好看的书会让大家流连忘返的。
法布尔不仅是个昆虫学家,还是一个文学家。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耐读正和他那细腻风趣的文笔有关。很显然,在他的眼里,这个昆虫的世界是如此有趣,他是那么地热爱这些昆虫,所以笔下的昆虫都是生机勃勃、充满生命力的。他对昆虫充满了感情,在这里,昆虫就是他的朋友。
当他想去挖黄蜂的窠巢时,选择早上动手,因为这时候“我希望清晨的冷气多少可以为它们降降火气,削弱它们的恼怒和气焰。”他说“螳螂天生就有着一副娴美且优雅的身材。”说到蜜蜂的寄生虫,法布尔愤愤不平:“这些心狠手辣的强盗鸠占鹊巢,把别人的家占为己有,却毫无羞愧之心。到了来年,巢穴的主人早已惨遭不幸,而坏事做尽的恶棍却顺利地迎来了自己的幼虫。”清道的甲虫犀头母亲时时刻刻照顾自己的孩子,连续四个月不吃不喝,实在困了就在旁边睡上一小会儿,打个小盹。法布尔对这样的牺牲精神赞赏有加:“这位母亲就是这样辛苦地看守它的卵,为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真是操碎了一颗心。”这样的文字,读起来会是觉得在读科普文章吗?不,这就是文学作品,有趣神奇的文学作品。
读着《昆虫记》,我不得不为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和牺牲精神所震撼。他可以为了观察捕蝇蜂,站在烈日下半天不动;他可以为了了解蜣螂的做球过程,躺在地上与蜣螂为伍,脏?那算什么;他可以冒着被黄蜂蜇伤的危险(实际上经常被蜇),无遮无挡地站在蜂窝旁看蜜蜂如何喂养它们的孩子;他可以在松树林里和松毛虫相伴到深夜;他可以整天整天地呆在昆虫室,眼睛不敢眨一下地观察那些幼虫的孵化过程……也许任何人的人生都该这样吧,一生只做好一件事,为之付出,为之牺牲,才能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我相信他是快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再多的苦,也是一种乐趣。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感谢法布尔,因为这世界有这么个奇人,有他一辈子的观察和研究,我们才可以读到这本奇特的书。
前段时间我看完了被评为全球五十本最佳童书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有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正如《出版周刊》所说: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呀,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美好。一个世界充满友谊,就等于人与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了友谊,必定充满了恶意。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更因为它充满了真挚的友情。
今天看了父与子之美味天降,内容如下:
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去买烧鸡,回来的路上,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烧鸡,父子两个的脸上写满了幸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真是忙中出错,走得越快伞兜起来的风也越大,结果大风把伞连同烧鸡一块刮走了。父亲和儿子大惊失色,跟着雨伞赶忙追了过去。真是太凑巧了,烧鸡连同伞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一户人家的烟囱里。父子两人透过窗户看去,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屋内一家六口人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做饭,锅里只有一点点的青菜。看来他们是一户很穷的人家,也许他们的午饭就是这些了。儿子嘴里嘟囔着。
烧鸡突然从烟囱里落了下来,正好落进锅里,屋里一家人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看到一只油乎乎的烧鸡确实在锅里时,全家人沸腾了,孩子们围着烧鸡是又蹦又跳,爸爸妈妈不停的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念着:感谢上帝······。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肉了。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看着母亲把热气腾腾的烧鸡端上来,孩子们兴奋的脸上泛起了红润,手里挥舞着刀叉,等着享受这美味的大餐。
窗户外的父子俩看着这一幕,眼睛也湿润了。他们默默的相互看了一眼,便悄然离去了。走着走着,他们幸福的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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