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作类似于议论文,而且阅读也是一种精神的按摩,你一定要知道写读后感是可以提升我们独立思考和写作能力的,以下是满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山居岁月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山居岁月读后感篇1
我读了一本叫《山居岁月》的书。一打开它,我就被吸引住了。
书中讲了纽约一个叫山姆的男孩离开了家,他要去寻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后来,山姆不仅找到了农场,住了下来,还结识了森林里许多可爱的小动物,并拥有了自己的猎鹰惊风。山姆终于习惯了野外的生活。吃烤兔肉、泡一泡温暖的泉水也都是家常便饭。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多想法。外国的孩子都可以自己去打工赚钱,然后独自去旅游,他们的家长也会放手让孩子独立自主。
可想想中国的家长,整天把我们想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里,甚至连上学都不让我们自己走。
我又想起了一则新闻:一个大学生竟然不知道鸡蛋有壳!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家长太溺爱我们了。所以我觉得,中国孩子就像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而外国孩子则像一只只自由自在翱翔于天际的雄鹰。
各位父母们,你们为何不效仿一下外国父母的做法呢?总有一天,你们都要离自己的孩子远去。但如果你们非常溺爱孩子的话,那他们今后还怎么生存?
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请适当的放下手吧!让我们学会独立自主,也让中国的明天变得更加美好!!!
山居岁月读后感篇2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山居岁月读后感篇3
过野人般的生活?不不,谁吃饱了撑的去过那种生活?在家里多好,过着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
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梦想去到深山老林里生活、去探险,可没有一个人做到了,最大的问题就是:到深山里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小山姆不仅把这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住的是奇特的树屋,吃的是野生动物的肉和野生植物的根之类的东西,穿的是动物的皮毛。他还拥有了一只自己的猎鹰呢!这真是不可思议!可他居然做到了,还在深山老林里生活了一年!这不禁让所有人都感叹:一个年仅14岁的孩子,竟然有如此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这和现在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形成了多么鲜明地对比!如果让21世纪的孩子到深山老林里生活,他们能活下来有几个?看看人家小山姆再想想我们自己,小山姆到深山老林里后能有一间破屋,而我们到深山老林里后却只能处处为家,小山姆能有许多的食物,我们只能饿肚皮;小山姆被鹰啄伤了,没流一滴眼泪,而我们稍微擦破点皮就哭爹喊娘。和山姆一比,我们就好像温室里的小花,娇生惯养,经不起风寒,简直是不堪一击。我们一定要向山姆学习,要有坚强的性格,绝不能当温室里的小花,要当一个全面发展的小学生!要当一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小学生!
山居岁月读后感篇4
在这个世界上,到野外生存是每一个男孩都有的梦想,《山居岁月》读书笔记700字。可是在野外的困难击退了他们的信心,使他们没有勇气去面对大自然,去征服大自然。但有这样一位男孩,他靠着仅有的一些必备工具(如小刀等),在森林里生活着,还建立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很多人以为他疯了,可是,他只不过是在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已。这个大胆的男孩叫山姆,《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让我来讲讲他的故事吧。
山姆的野外生活丰富多彩,每天都在变化着。有时,他到河里洗澡,有时,他带着“惊风”(猎鹰)出去散步,有时,他为自己做件衣服……此外,他还在树立建了一个屋子,与他的伙伴惊风生活着。是的,这样的生活正是男孩们所向往的。
但成功背后也要付出很多,读后感《《山居岁月》读书笔记700字》。别看这小小的书屋,它可是山姆经过了好几个月的努力而打造出来的,虽然它很简陋,但它对于防备方面来说,却是天衣无缝的,绝不会被人发现。山姆身上穿的衣服,例如鹿皮上衣、裤子、内衣、手套、皮靴,它们都来自于森林里动物的皮毛。要将它们的皮处理成这样,在城市里需要的工夫都不少,更不要说在森林里了。看到这儿,我不仅感受到了山姆对大自然的喜爱,还感受到了他追求梦想的毅力。
“风雨过后是彩虹”,山姆终于打造到了他在森林里的“家”,他的心血结晶。在这时,山姆听到了一个坏消息,他的家,都要搬到这儿再建一个木屋。这也意味着他的山居岁月将画上圆满的句号了。所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这种对梦想追求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山姆一个人去野外的原因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它在通往成功之门的道路上激励着你,鞭策着你,是你走向成功。但同时,它也是一座致命的吊桥,稍不留神,你就会跌下去,让你与成功失之交臂。所以说,我们一定要追求梦想,相信梦想,不要让它离你而去。
山居岁月读后感篇5
?山居岁月》是校讯通奖给我的书,由于我家的书真是太多太好了,开始我还真没看上这本看上去不怎么起眼的书,终于,这个暑假里,我家的好书全部都被我给“啃光”了,只剩下《山居岁月》这本书了,我就读了起来,我发现这本书不愧是书目评选中银奖的特级书,因为它实在挺好看。
?山居岁月》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开自己的家,来到了一座大山上面,目的是去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的葛博里农场。临走之前,他只带了一些打火石和钢片、绳索、小刀还有斧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在鹰巢中捕到了一只小鹰,并取名为“惊风”,后来是这只惊风给山姆弄了不少食物,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吃饭,一起打猎。他又认识了动物朋友黄鼠狼男爵和浣熊杰西。当然,路途中山姆遇到了重重困难,遇见了很多陌生人,有的甚至要来找他,把他带上广告部去,把这个“野人男孩”拍下来,这对于吉姆是一件多么丢脸、愚蠢的事情呀,所以他就必须找个地方生存下来。于是,山姆就把一棵参天大树砍成了一间非常舒适的“树屋”,自己住在里面,并且学会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他的衣服是鹿皮做的,内衣裤是用兔子皮做的。最后,“城市来了”,是指爸爸妈妈兄弟姐妹都来住在树屋里,题目真好!
读了这本国际小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只有学会独立生活的本领,长大后才能有所成就,还要勇敢地面对身边的陌生人。就象文中的山姆,它面对的困难并不是遥远的路途,而是如何在野外生存下去,在那么多困难面前,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坚持在野外生活了一年半,这是多么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再想想自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怎么能行呢?以后一定要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什么都依赖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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