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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科工作计划5篇

有了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安排学习和工作的顺序,提高学习和工作的连贯性和效率,有一个明确的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配工作职责,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医疗器械科工作计划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器械科工作计划5篇

医疗器械科工作计划篇1

_年已经过去,虽然销售业绩并不理想,但那只能代表过去,新的一年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开始的一年,也是我非常重要的一年。生活和工作压力驱使我要努力工作和认真学习。在此,我订立了本年度工作计划,以便使自己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一、销量指标:

上级下达的销售任务30万元,销售目标35万元,每个季度7.5万元

二、计划拟定:

1、年初拟定《年度销售计划》;

2、每月初拟定《月销售计划表》;

三、客户分类:

根据接待的每一位客户进行细分化,将现有客户分为a类客户、b类客户、c类客户等三大类,并对各级客户进行全面分析。做到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做到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实施措施:

1、熟悉公司新的规章制度和业务开展工作。公司在不断改革,订立了新的制度,特别在业务方面。作为公司一名部门经理,必须以身作责,在遵守公司规定的同时全力开展业务工作。

2、制订学习计划。学习,对于业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业务人员与时俱进的步伐和业务方面的生命力。适时的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学习方向来补充新的能量。专业知识、管理能力、都是我要掌握的内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3、在客户的方面与客户加强信息交流,增近感情,对a类客坚持每个星期联系一次,b类客户半个月联系一次,c类客户一个月联系一次。对于已成交的客户经常保持联系。

4、在网络方面

充分发挥我司网站及网络资源,做好房源的收集以及发布,客源的开发情况。做好业务工作。

以上,是我对2024年的工作计划,可能还很不成熟,希望领导指正。火车跑的快还靠车头带,我希望得到公司领导的正确引导和帮助。展望2024年,我会更加努力、认真负责的去对待每一个业务,争取更多的单,完善业务开展工作。相信自己会完成新的任务,能迎接2024年新的挑战。

医疗器械科工作计划篇2

新的一年里,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药事工作,继续推进及加强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加快我院健康快速发展,为此本年度特拟做好如下工作安排:

1、继续加强我院医务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各医务人员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全方位提高医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

2、每季度不定期召开一次药事会议,对我院药事、医疗器械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3、继续认真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增加药品价格透明度,规范购销行为,杜绝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拒绝商业贿赂。做好我院药品、医疗器械网上采购的各项工作。

4、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疗效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加强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工作,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实行严格的监控,减少抗菌药物滥用情况。

5、继续加强处方书写质量的管理,每月抽查并评析处方,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及我院处方点评制度,规范处方书写,对不合理情况进行实时通报、处罚。

6、进一步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严格麻醉“五专一定”的操作规程。

7、加强临床药学工作开展的深度,更全面做好窗口及临床的药学服务工作;并加强对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报告工作。

8、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新的年度中我们将通过科室自身考评、考核等多种方式提升科室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

9、努力改善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不断扩大、增强药剂科为医院、科室服务的能力和范围,避免因沟通欠缺产生对工作不利的因素,保证临床用药及时、安全。

医疗器械科工作计划篇3

池州市20××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号)、《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食药监办械监〔20××〕×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皖食药监械秘〔20××〕×号)及《关于印发〈池州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暨质量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池食药监械〔20××〕×号),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坚持从严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责任约谈、"黑名单"、信用等级评定、督查通报等监管手段,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风险管控原则,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注重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督促跟踪,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医疗器械gmp、gsp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生产环节:

1、根据"先注册后许可"的监管模式,全面核查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尚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现状,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无产品注册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

(2)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行为;

(3)企业是否存在借出口外销之名而实际境内生产销售的行为。

2、加强对生产企业执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企业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结构组成、主要原辅材料(组分)、关键工艺、特殊工艺是否与注册申报内容一致;

(2)企业原材料、零部件、核心组件的采购是否明确质量要求、采购的合法和合规性,变更供应商是否进行了充分验证;

(3)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和出厂放行;医疗器械说明书、包装和标签是否与注册证核准内容相一致。

3、按"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

(1)结合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落实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具体检查内容和频次要求,确保任务完成;

(2)对实施三级监管和质量信用b级的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

(3)对实施二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四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

(4)对实施一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市局在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项目检查,20××年日常检查抽查覆盖率50%.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应达到全覆盖。

(5)对辖区内20××年度和20××年度有投诉举报和监督抽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4、推进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年第×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年第×号公告)要求,分阶段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附件1),加强对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迁移或增加生产场地企业的监督指导.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督促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自觉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年度报告制度。

(二)经营环节:

1、加强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对三类许可、二类备案后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强化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复查家次不得少于监督检查企业数的20%.重点检查:

(1)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能否满足可追溯要求;

(2)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

(3)是否销售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3、加强对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

(1)是否配备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人员;

(2)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

(4)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5)售后服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等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

(1)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2)对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重点检查:是否夸大宣传;是否无证经营;产品和供货企业是否合法;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开具销售票据。

5、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附件2),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对质量管理意识不强、购销记录不完整、因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

6、加强对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或信用等级为警示以下的企业、有投诉举报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使用环节:

1、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局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设备和植入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

(1)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

(2)大型设备更换的零部件规格型号是否与注册证结构性能组成中的零部件规格型号相符;是否使用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3)诊断、监护仪器使用的软件是否与注册证中产品技术要求相符;

(4)植入材料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口产品有无注册、原始资料是否留存、产品信息是否记载到病历中。

2、加强对乡镇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的、过期的体外诊断试剂;

(2)是否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储存。

3、加强对口腔科诊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无产品合格证明的定制式义齿;

(2)是否使用过期的口腔科耗材 (3)牙科治疗床结构性能组成是否与注册证一致。

三、工作分工

(一)市局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项目检查;对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新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场核查。

(二)县区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的要求;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市局全项目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本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20××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证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任务完成。

(二)完善机制,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一要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制度,注重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构建以企业为主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二要建立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的协查互通机制,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三要建立医疗器械监管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分析评估,提高对本辖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的预判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建立日常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市局将结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站通报督查情况.请各县、区局每月第4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月报表电子版及纸质件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科。

(四)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查处.检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认真梳理归纳,并提出建议意见及时书面反馈给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每半年上报一次书面总结(含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立案情况等),并填报《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附件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附件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见附件5).书面总结请分别于×月×日及次年×月×日前上报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本。

附件:

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2、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目录;

3、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1:

企业名称 产品管理类别 推进进度 推进措施 安徽泓瑞医用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类 20××年底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

2、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现场指导;

3、要求企业签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诺书。

安徽易硕医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类 20××年底 池州康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类 20xx年底 安徽慧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 20xx年底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备注:新开办企业(青阳县东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池州齐山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建设进度,按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年第×号)的规定推进。

附件2:

池州市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一次性无菌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口腔科耗材经营企业;

隐形眼镜、助听器验配企业;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零售企业。

附件3:

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企业总数 一类企业数 二类企业数 三类企业数 四级监管企业 三级监管企业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二级监管企业 一级监管企业 投诉举报全项目检查家数 抽验不合格全项目检查家数 生产企业检查总家次 检查总覆盖率 跟踪检查家数 限期整改家数 停产整顿家数 移交稽查部门家数 纳入黑名单生产企业数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填报单位:(盖章)统计时段:年月日至 年月日

附件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盖章)截止日期:20××年×月×日 企业总数 三类企业数 二类企业数 无菌类产品经营企业数 植入类产品经营企业数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数 年度退出企业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注销数 吊销数 撤销数 填报人:联系方式:

注:各县(区)局于20××年×月×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检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 复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 检查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企业数 检查经营"美瞳"家数 检查体验式场所数 检查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数 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类经营企业数 责令整改企业数 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数 备注主要存在的问题 (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所发现的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医疗器械科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管理和采购工作,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20xx年设备科将从强化教育,提高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采购管理工作中的流程,规范医院设备招标采购评标方法、建立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等几方面入手,切实做好医院设备和耗材采购管理工作。

一、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学习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医疗器械的管理模式,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了解目前医疗器械市场行情。做好服务临床的前期工作。在良好的管理体制下,继续完善设备、耗材档案的管理,库房的管理和回款机制,压缩库存争取做到零库存回款。

二、加强医疗设备、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优化设备采购和使用流程,配合医院新技术项目开展,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调查,及时购买引进先进医疗设备,保障科技兴院战略持续实施。

三、加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上报,制定专人负责,每月下科室巡访,要求科室积极上报按照绩效考核给予奖励点。并且每一周都要开一次例行会议,通过专门的负责人对医生进行设备操作的.讲解,以及对设备使用情况的介绍,让医生能够更有效的理解医疗器械的使用和功能。

四、进一步健全大型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机制,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加强医疗设备监管,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降低设备的故障,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增加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巡查力度,制定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预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医疗器械科工作计划篇5

为做好独山县20xx年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认真落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黔南州20xx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器械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守住安全底线、促进产业发展两大目标,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围绕“放管服”的要求,强化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坚持“问题导向,防范风险,分级监管,源头防控,责任分明”的原则,推进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管,有效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

1.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一是按照省局要求,对已获取第二类医疗器械正式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贵州省医疗器械疫情应急注册证及生产批复的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企业生产地址所在地药品管理科要继续开展驻厂监督工作,如实掌握企业生产情况并报送相关工作报表。二是督促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生产活动。要求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管理,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全过程、销售情况等环节进行记录,严格实施批号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可追溯。

2.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各分局加强对辖区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等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试剂等医疗器械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试剂冷链运输过程是否符合试剂贮运要求,使用单位和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使用前的检查记录,确保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安全有效可追溯。

3.加强对口罩等疫情防护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将日常监管和加密检查(含许可备案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因检查)有机整合。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继续推进涉械单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强化辖区内医疗生产企业的风险管控和质量管理意识,继续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落实好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源头性器械质量事故。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确定的监管级别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管,20xx年11月30日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并监督企业完成不合格问题整改工作。

2.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各分局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强化网络交易监管,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等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经营流通器械质量安全。辖区内经营有《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中产品(包括无菌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体外诊断试剂类、软性角膜接触镜、部分设备仪器类等)的经营企业为三级监管企业,除三级监管外的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为二级监管企业,除二、三级监管外的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一级监管企业。20xx年11月30日前,各分局对辖区内确定为三级监管的经营企业,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监督检查,血糖仪、治疗仪、牙科根管钉、牙科树脂产品可结合各地监管实际组织开展;对确定为二级监管的.经营企业,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每年需检查辖区内50%以上的二级监管企业);对确定为一级监管的经营企业,每三年检查不少于一次(每年需检查辖区内30%以上的一级监管企业),确保检查覆盖率。

3.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管。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督促全县医疗机构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强化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各分局对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私⒁皆喝曛辽偌觳1次,监管覆盖率为100%;其它使用单位全年监管覆盖率为50%,两年覆盖一次。对使用有较高风险、有特殊储运要求医疗器械的使用单位(如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使用单位以及存在隐患较多的使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4.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各分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州、县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开展无菌、植入性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检查,同时对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和抽检不合格产品、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以及不良事件频发产品的监督检查;在继续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今年将增加输液泵产品的检查力度以及血压计、助听器等家用自用产品的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净化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5.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各分局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局“清网”行动工作部署和线上线下一致的要求规范辖区内网上医疗器械交易行为,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企业监督检查,及时对省、州、县局推送的可疑违规线索进行调查处置并按要求反馈处置结果。

6.抓好日常监管和加密检查中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检查。各分局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跟踪检查覆盖率100%。强化日常靶向监管和风险防范,切实排查生产、经营、使用过程的风险隐患,综合运用好各项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实施严格处罚,让整改落到实处。

7.开展对异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各分局全面摸清辖区内经营企业情况,规范医疗器械流通市场秩序,消除监管中的风险点。对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过期不再延续或主动提出注销申请的企业,各分局要告知企业注销许可证或取消备案的流程、交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依法注销许可证或取消备案;对不在原址但可联系的企业要求企业主动注销或依法办理变更;对不具有原经营许可条件或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附现场检查记录并行文书面报药品管理科,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或者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等情况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8.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召回工作。药品管理科全面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把不良事件监测作为日常监管中的必查内容。把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制度、配备机构和人员、开展监测和评价有关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指导企业提高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水平,督促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产品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以及产品召回的主体责任,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严肃查处。

9.做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落实。法规科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修订情况,结合监管事权和辖区实际,积极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宣贯培训,切实做好法规实施的相关工作。

三、资料及信息报送要求

(一)各分局在6月15日、11月15日前报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半年/全年报表》(附件1),药品管理科汇总后在6月20日、11月20日上报州局并报相关工作总结。

(二)在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分局继续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到药品科。

(三)按照省、州相关工作要求,从5月起,各分局每月19日前填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督检查情况表》(附件2)。

(四)各分局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应加强监管信息的报送,对好的做法、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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