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帮助强化同学们对名著人物的理解,从我们写出的读后感中就可以看到我们对待阅读的态度,满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家1000读后感最新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家1000读后感篇1
大概是以前电视连续剧“神话”看多了,总是对项羽有着莫名的崇拜感。他是那般神勇,他一出现便可改朝换代;他是那样的有魄力,即使力量悬殊也照样战无不胜;他是那般的重义气,就算可能被他人灭国也不会想着去杀害自己的兄弟。但是,看完《项羽本纪》,史作巨家司马迁以睿智的眼光、精妙的笔法,如同穿越时光般的将那个血染夕阳的项羽展示在我们面前,也让我对项羽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项羽堪称一代枭雄,在当时历史同样赋予了他一个当英雄的机会。项羽出生为楚国帝王世家,秦灭六国,项羽自然要担起复兴楚国的重担。秦王游历会稽时,项羽豪言:“彼可取而代之也”此时项羽虽然年青,身边也只有项伯一人,却显示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姿态,他的志向和气魄实非常人能及。只是在短短数月之间,项羽麾下士兵六七万,并且在不断的发展壮大。秦军向来称为虎狼之师,但是巨鹿之战中项羽却可以以少胜多、大败秦军,这足以彰显项羽的军事能力。项羽面对强大的秦军,毫不畏惧,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他下令中军“猛如虎,狠如羊,贪如狼,强不可使者,皆斩之。”于是楚军士气大震,势如破竹。但是我更愿意相信项羽的胜利归功于那句“得人心者得天下”。秦王暴政,民不聊生。楚君起义,除暴安良。项羽得了民心,才能招致名士将士来投,才能使得二十万秦军投降。项羽借楚王的名义斩杀宋义,收其党羽,军力更加强盛。汗水之战,鄣邯招降,最后直捣秦都咸阳,项羽立下千秋伟业。
也许上天给项羽的使命就只是灭秦而已,他注定要做一个乱世的悲剧英雄。项羽灭秦走上人生的巅峰,自此其荣耀的光芒便开始消散直至乌江自刎了此余生。项羽一生犯了太多的错误,才让他成为了乱世的失败者。一,巨鹿之战中项羽坑杀20万秦兵,这是他失败的起点。因为项羽多疑坑杀了投降的士兵,他坑杀的不仅仅是20万的秦兵,更是千千万万的民心。“水则载舟,水则覆舟”,项羽至死都没有明白这个道理。二、火烧咸阳。咸阳作为秦都,然而楚人一炬,可怜焦土。一方面,项羽焚毁的是大量的珍器重宝,另一方面他更加深了秦人对楚国的仇恨。三、优柔寡断,当断不断。当初天下初定时,项羽本应该听从范曾之言,以四十万兵力从鸿门进攻霸上,歼灭刘邦。在鸿门宴上,项羽更不应该放走刘邦养虎为患。四、项羽太过自负。韩信曾今投靠项羽,却不被项羽看重、反而被赶走。项羽多疑,才会遭受陈平离间计。项羽赶走范增,落得孤军奋战。项羽如此,则身边无忠信之士,只剩的虞姬相伴左右。最后却落得霸王别姬,当四面楚歌之时,项羽已注定兵败垓下。然而项羽并没有醒悟,依然引兵进攻汉军,这些只是为了证明:“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最后汉军围攻时,项羽却自负的以一句“无颜见江东父老”,乌江自刎。殊不知退居江东,亦可东山再起,留下了历史的遗憾“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故人已去,留下的是悲剧。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项羽的失败留给我们后人的应该是教训、是经验。
家1000读后感篇2
在巴黎圣母院的两座钟楼里,有一个手工雕刻的拉丁词命运。深深的刻在那里,看着百年巴黎圣母院的沧桑。整本书都围绕着它。
法国伟大作家雨果笔下的巴黎圣母院,以美丑、善恶、人性、宗教为特征,在这里面对、碰撞、喷发的构图。最显著的是美丑。
卡西莫多天生相貌丑陋,他配得上任何可以用来形容他外貌的贬义词。雨果从出现的那一刻起就专注于描述自己的形象。四面体鼻子,马蹄形嘴巴,独眼,全身畸形,连壮汉都被愤怒吓到了。但他的心天生善良美好。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埃斯梅拉达,他可以抵抗乞丐的攻击至死。他很执着,很有决心。他虽然外表邪恶,但内心追求自己所爱的,内心守护自己所爱的。他有点傻,对他的养父很傻。这个人让人们想起了李悝杰。但是卡西莫多比李悝jy高。他有真性情,他会反抗,他会把已经完全变成魔鬼的养父推下巴黎圣母院。从这一点来看,卡西莫多是中国美的美人,自然是个高人一等的人。
埃斯梅拉达是另一种美。她的外表是一种难以形容的美。整本书里,所有的人和故事都围绕着埃斯梅拉达的美丽展开。一个吉普赛女孩有一颗像宝石一样美丽的心。当她在卡西莫多受辱时,她愿意给他一个水罐。她也有爱情的天真美和幻想美。她成了整本书里最悲剧的人物。她的命运,就像一块透明的水晶玻璃,摔成了碎片。
世人皆知美即美,恶已是。有美必有丑。《巴黎圣母院》中的克劳德主教可谓是邪恶的化身,外表威严,内心恶毒。他不惜一切代价赢得了他所热爱的东西。如果他没有得到,他就表现出虚伪和罪恶的本性,彻底摧毁了埃斯梅拉达。克劳德也是悲剧人物,学识渊博,才华横溢,被神学摧毁。在克劳德身上,人内心的欲望与外部环境的宗教神学束缚之间的突出矛盾,在那个时代最能体现出来。克劳德本人就是人文主义、理性主义、宗教形成的畸形。外界和内心欲望的束缚,广博的知识和神学教条,使一个主教的灵魂分裂成两半。他的命运,从他进教堂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悲惨的。
因此,该书以美与丑为线索,以浪漫主义风格描绘了一幅15世纪法国人文主义的画面。雨果用类似中国道家的笔法告诉我们,辉煌的外表下可能有黑暗,美丑之下可能有美,畸形与美紧密相连,善恶并存。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个体,如果不能培养正确的美丑观,就无法长久生存。只有正确看待美与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发展。外表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如果每个人都坚持自己心中的善,追求自己心中的路,他自然会成功。
巴黎的钟声齐鸣,圣母院的硝烟熄灭。在雨果的作品中,人文的善与美在悲壮的时代战胜了宗教。我坚信,当圣母院重建时,命运的钟声会响彻云霄。它将伴随着文学巨匠的精神,流淌在历史的长河中。
家1000读后感篇3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家1000读后感篇4
阅读一本书,像浸泡在温泉中,酣畅淋漓,心醉神迷;阅罢如同出水,不禁哆嗦,一身冷汗。带给我这样感受的,唯有《围城》。
一本讽刺小说能引起读者如此反应,不可谓不成功。一方面,我赞叹作者刻画人物一针见血,又不至于夸张;另一方面,我为自己某些人性的弱点或多或少遭到作者赤裸裸地披露而惶恐不安,急欲克服。这得益于作者用高超的技巧来记叙事情,却不评论,从而触发读者的心理反应,使读者自己生出批判的意义来。
印象最深的便是李梅亭买红薯,这件事总让人揣测他自私、吝啬的性格,却又惊觉,若这是当时的自己,大概也会生出如此的想法和相同的行动吧,不然如何猜得熟练而世故?读书以自喻,我该暗暗敲响反省的警钟了。
不过作者在自序里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由此可知,《围城》所突出的重点并不在于探讨人性,而在于反映“某一社会”、“某一类人物”的存在状态。那时的社会正处于抗战前期,其最大的时代特征是中西文化的碰撞,而最能见证文化变迁的学者或文化人,自然是那一类人。
这本讽刺小说的矛头指向的是部分陷入精神危机的文化人,他们有的学习西方文化,不料生搬硬套——看看三闾大学的“导师制”,本来是要向西方一流大学看齐,与国际接轨的,不料竟变成了倡导教师一天三餐都跟学生同桌吃饭之类非马非驴的闹剧。
有的学者志在传承中国文化,不料抱残守缺,这有鉴于方鸿渐先生的家庭观。有的人明明碌碌无为,却偏偏贪图风光,于是把这无聊的聪明用于各个场所,一旦有所成效,就披上皇帝的新衣,装模作样,旁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品味,连声赞叹,助长了不正之风。
倘若没有最后一段,小说也仅有智者的痛快,没有仁者的悲哀,没有蜡烛点亮了黑夜的同时流下眼泪闪耀的神圣光芒: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一切归于平静,平静地经历暴风雨的洗礼,然而平静是妥协的无奈,是祭奠的惋惜,是雨后沉闷的瘴气。
随着方鸿渐坠入原始的睡或者称为死的样品,他的灵魂挣开肉体的束缚,归于缥缈,归于虚无。我叹至此,再无“围城”。
家1000读后感篇5
说回三体本身,相信有太多人为这本书写了推荐,但是千人千面,各个感受不同,就我而言,内容部分不多做简介,我更希望从感受里多谈谈它。
虽然有些人诟病三体的剧情不够吸引人,但是,我觉得真的,真的足够了,太多硬核的基础物理理论,太多宇宙的试探与猜想,人类的生命平凡又渺小,维度之战,宇宙大爆炸,黑域,黑暗森林,宇宙基本法则,见过这么多将物理学知识甚至是社会学学科的知识融合建立勾稽,并自我链接,它在剧情方面与可看性方面,真的已经足够了。
现代社会里大家都忙,一直忙,每年都忙,有意义的,和无意义的忙,会为每一天发现生活的闪光点感到惊喜,也会为自己经历的重复平淡的一天颓然,其实就我而言,这两年开始有更多的时候去思考,活着是什么,时间的尽头是什么,生命的终点是什么,宇宙的最后还剩下什么。
中间其实有一个插曲,我给一个朋友发过三体中很简短的一段,作为科幻作品,它里面仍旧有很多远方的故事,在高楼林立的生活以外让我们喘口气。我想告诉对方的是,你看,宇宙居然这么大,好神奇。她回答我的话是,每天背着房贷活在这么多琐事里,很累,并且她并不会有那么多好奇心去窥探宇宙。
其实,我的想法是和她相反的,这几年,我经历过人生比较大的变故,越来越长的时间里,你不仅会觉得世事无常,你还会生出对生活的怀疑,因为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悲剧的必然我们无法避免,余华先生说,我们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思考世界,但我更想给自己多点同情和多点思考。
当现实有太多让我困惑不解的地方时,我看到了三体,我开始才真的感觉到,人类每天的日升月落其实是多么严谨又神奇,它需要地球、太阳、月亮规律的自传和公转的构成,这种稳定的平衡其实非常难,半人马星座的三体星人在惨烈的生存环境下,无比羡慕地球,羡慕这里丰富的生态物种,独立自由的个体文化,更难得是如此长时间的稳定的适合人类生存的纪元。
地球已经非常成熟了,这点毋庸置疑。
说实话,虽然之前看过这本书的简介,但是最后的结果依旧很震感,人类文明真的太渺小,像个刚出生的孩子,在高等文明面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实际宇宙太大太大,它究竟是什么样,很少一部分人才窥见过一小小部分,时间之外的人生太无常,光速为0的区域是永恒的死亡,低光速区域的一眼万年,可能我们只是在宇宙中牵手的时候不小心松开了一下,其实各自的时间轴已经差距了几千万年。
沧海桑田已经不足矣描述时间的变迁,这是沧海和桑田会重复几个轮回、时间会改变所有文明的痕迹的短短的松手。
白驹过隙,我们都只是历史长河的过客,只是宇宙中一颗尘埃,但即使如此,也要活得有意义。
不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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