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在上学期间一定都学会写作文了,大家在上学期间一定都有写过作文吧,需要认真对待哦,下面是满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小学作文500字优质5篇,感谢您的参阅。
小学作文500字篇1
有这么一对姐妹,一个温柔典雅,一个调皮可爱。姐姐温柔典雅,妹妹调皮可爱。这两姐妹偶尔会拌拌嘴,打打架。
首先,介绍一下妹妹。她叫吕若桐,皮肤比较黑,一对小眼睛,红红的嘴巴,扁小的鼻子,真是可爱极了。
姐姐吕若琳,皮肤比较白,一对大大的眼睛,淡粉色的嘴巴,小小的鼻子,真是美丽极了。
有时候,妹妹打扰姐姐写作业,姐姐不在意。有时候妹妹欺骗姐姐,姐姐也不在意。可见姐姐多么温柔。
让妹妹最气愤的是那一次,妹妹在看电视,而姐姐在写作业。妹妹看的是姐姐最喜欢看的电视剧,妹妹看到姐姐不看,故意把音量放到很低,看她看不看,结果姐姐抬头瞪了妹妹一眼。砰地一声关了电视,又去写作业。妹妹气得差点吐血。
呵呵呵,妹妹的鬼点子特别多,这不,鬼点子又来了。
妹妹准备整姐姐一下。妹妹来到姐姐的房间,看到姐姐在照镜子,有了!妹妹开始说:“鲁班发明了锯;苹果掉到牛顿头上,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当有人照镜子时,她发现了隐形人物。”
说完,妹妹准备溜。呼!好险!终于逃出来了。
不料,姐姐眼疾手快,妹妹瞬间被姐姐抓了,姐姐刚举起手,却又放下了。她不想改变她温柔的本性。妹妹灰溜溜地溜进了自己的房间。妹妹觉得自己真是在无理取闹。
小学作文500字篇2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十年之前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十年之后却开始思考一些关于理想关于生存的事情,这是书教给我的,而让我收获最多的一本书便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我只读了几句,就深深地迷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船不兴撞上了暗礁,水手们全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鸟上,开始了他长达28个的历险生活。他自己在岛上做了许多生存的物品,救下了一名俘虏“星期五”以及“星期五”的父亲和一名西班牙人,之后,鲁滨逊又遇上一艘英国船在海岸抛锚,船长和另外两个人被船上闹事的水手抛弃在岸上,鲁滨逊带领“星期五”夺回了船只,因此也回到了家乡。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作者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实际上确是这样: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心中永存信念,勇往直前,不要坚险,百折不挠,那么他终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从鲁滨逊的事中,我想到了自己。我的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大连工作,于是2岁我就被丢在姥姥家生活,我和妈妈相隔千里,一年才能见上两次。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我就哭喊着找妈妈。上学了,烦心事接踵而至,缺少了母亲的关爱,我的童年世界变得那么苍白。就在五年级的一天,我结识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身上那遇到困难坦然面对,勇往直前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逆境才能锻炼人,小鹰不经受磨练怎能练就搏击长空地本领。由此我想到了带妹求学的洪战辉,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阿姨……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而我,仅仅母亲不在身边,就颓废,丧志,自觉汗颜。五年级的下半期,我渐渐地从狭隘地思想低谷中走了出来,没有了悲伤,没有了哀怨,我渐渐地变得阳光起来。优异的成绩,侠胆义肠的性格,使我渐渐被老师欣赏,被同学信任。现在的我自觉请缨,担任着班里的要职,以此来历炼自己。我坚信,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我会创设机会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升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漫漫长路,它将永远携我同行。
小学作文500字篇3
上周星期天是我最难忘的一天,因为我的两个朋友和我一起去了南湖梦幻岛玩。
我们首先登上了摩天轮。随着摩天轮缓缓上升,我们看见了不一样的景色:地上的汽车变成了小甲虫,行人变得蚂蚁般大小,公路变成了黑色的带子,高高的楼房变成了大大小小的柱子。而天空,离我们更近了,也更蓝了。
从摩天轮下来后我们玩了太空穿梭。在太空穿梭上的一个船里面,我们像骑自行车一样,结果脚不用动都是可以的。这“自行车”也太方便了。
然后我们就奔向碰碰车。我们一直在碰碰车的那个项目里,玩得不亦乐乎。我开着车,手握方向盘,不停地撞向别人,别人也不时撞到我。真是刺激好玩,我们玩了一次又玩第二次。
后来我们又发现了一个超级刺激的海神之锚,是我想要玩的。我正要和朋友一起去坐,可她z刚刚看见那个速度太快了,好像飞起来了一样,就不想去玩了。“太没有胆量了。”当时我怎么劝都劝不过来,只好一个人坐了一遍。
终于到了海盗船那里,我们就在那里玩了起来。这只船在空中,飞过去飞过来,可刺激了。玩了第2排又玩第3排。第3排最刺激,有时感觉整个人都要掉下去似的。
最后的时间我们准备去玩“冲出亚马逊”。到了上面我们发现我们自己穿的雨衣比别人的好,不易打湿。设备在最高点的时候停顿了一下,然后一下子就冲下去了,感觉就像是我们纵身跳进水里一样,所有人都在尖叫。到了下面的时候,感觉背上打湿了,哗哗地掉水,但是特别特别的凉快。
时间过得可真快,夕阳西下,我们该回家了。这一次告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继续一起玩呢。但是这一天在我的脑海里永远不会忘掉。
小学作文500字篇4
一个月前,邻居家买了十二只小鸡。看着那一个个“小绒球”,我实在是有点爱不释手:抓起黄色的看看它细小的脚爪;捧着黑色的抚摸它的羽毛;把头凑近那白色的听它清脆的叫声??还有那黑黄相间、黑白相间的,只只我都瞧不厌。
说也奇怪,在鸡的队伍里好像根本不懂什么叫以大压小。邻家的一只大公鸡、三只老母鸡对这些小不点呵护有加,像亲生父母一般,尤其是那只芦花老母鸡,不到一天,就有了十二个子女。只只小鸡都跟着它身后四处觅食。
邻家的鸡吃食是最有趣的。邻居每次端来食盆,都放到小鸡中间。它们立即就叽叽喳喳一拥而上,紧紧围着食盆,有的还跳到盆中间,你争我抢、互不相让。不一会儿,老母鸡也屁颠屁颠的跑来,它们也像童心未泯似的,为争一粒米而你啄我,我啄你。不过我很快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它们从不往小鸡堆里钻。只有小鸡在抢食时将米弄出来了,它们才会去啄食。最大度的还要算大公鸡,有一家之主的风度。每次它都等到所有的鸡吃饱了,才大摇大摆的走到食盆边,享受着杂碎。对这个鸡家族的保护神,我不由得心生敬意。
小鸡的胆子特别小,除了吃食以外,从不愿与人接近,总爱跟着大鸡的后面到沙堆处啄啄,到草丛间钻钻。一旦有点风吹草动,忙藏到芦花老母鸡的肚子底下,很长时间后才探出小脑袋东张西望,然后才一只只的小心翼翼的走出来。小鸡们也有勇敢的时候,那就是见了虫子会毫不畏惧,即使遇上“超级庞然大物”的大青虫或蜈蚣,也不退后半步。
邻家的鸡,你们可让我懂得了许多??
小学作文500字篇5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学生,在濮阳万千学生中,我便是其中最最普通的一个。但是我的个性有一个特点,就是在生人面前会变得十分腼腆。
比如,那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呼和浩特游玩,妈妈地同事见我们来玩就请我们吃了一顿饭。中午,到了吃饭地地方几个叔叔阿姨已经到了,见我们来了就过来热情地招呼我们坐下。而我看着那几个叔叔、阿姨陌生地面孔便没有出声,只是用像蚊子哼哼一样地声音对一个我认识地阿姨说了一声:“阿姨好!”声音小地连我自己都没有听清。
开始吃饭了,叔叔阿姨们都开始互相敬酒交谈。妈妈也跟一个阿姨聊起了天,我一个人默默地坐在那里,静静地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吃着盘子里地菜,或者一个人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用手机给互发短信,总之就是一声不吭,不愿意与人交谈。连一起干杯地时候我也是默不作声地举起杯。我地沉默与叔叔阿姨们高声谈笑形成了鲜明地对比。如此鲜明地对比让我觉得我与他们仿佛不是一个世界地人,仿佛我活在自己地空间里,和他们没有交集似地。
像这样的事情时常发生,妈妈也总是教导我不要一个人不说话,坐在那里。这时我总会告诉妈妈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且我的个性就是如此,很难改的啦!”为什么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呢,因为我妈妈也不太善于交际嘛。不会主动跟别人搭讪。看来我这个在生人面前腼腆的毛病,也可能是“家族遗传”奥!
我这个毛病,我想很难改掉了。但我为什么要改变呢?我的个性就是如此。上帝在造人时,总会给他们各种各样的个性。我们身边的人的个性也是各有不同,有的人幽默;有的人活泼;有的人腼腆;还有的人……而我就是腼腆的那个,为什么要改变呢?并且我觉得一个真实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也是最棒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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