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强人们对名著片段的理解,写读后感是很多人都在思考的问题,我们要让我们的生活有意义,下面是满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永恒史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永恒史读后感篇1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领悟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兄弟姐妹,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质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正因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兄弟姐妹……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咱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好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正因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永恒史读后感篇2
提笔之前,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喜欢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平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永恒史读后感篇3
一双大大的眼睛熠熠生辉,如同天上最亮的星星;可惜他乖巧的鼻梁上却架着一副与他实际年龄不符的眼镜。他的嘴巴大大的,总是向上扬着,带给大家无限的活力,让许多人走出阴霾,走向乐观。哦,别看他总是很乖巧,可他还会魔法呢!因为某些原因,他的额头上有一道闪电形的伤疤,这同时也为他的故事增添了几多神秘……
他是谁?他就是英国著名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
翻开以暖色系为主色调的封面,你可以看到一些寄语和这本书的人物介绍。我不免感到有些哀伤。毕竟哈利·波特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从很小的时候我久盼望着会有一只猫头鹰来给我送信,可到了现在我已经十三岁了,却始终没有。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我是个普通人呀。许多人都会有些惋惜,因为,这是整个小说的终结篇,交代了所有重要人物的命运。
那么,哈利在霍格沃茨的故事便要结束了。
在哈利生日过后,凤凰社的成员精心策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于是哈利的朋友罗恩赫敏陪伴着他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完成邓布利多的遗命。暗中寻找能致伏地魔于死地的三件圣器,而伏地魔也开始行动。更巧的是,两人在林子里相遇,最终哈利赢得胜利。
然后我知道了其实我们都是在被爱中成长的。罗恩认为世界不爱他,哈利也为之感到迷惘。实则不然。哈利很难相信死者是爱他的,因为他们不能再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也再不能表达他们的爱。所以哈利在有一段时间里也曾对故去的老院长产生质疑,在记者的流言蜚语和人们的口舌当中险些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必须知道我们都是在被爱中成长的。主宰死亡,唯一的办法就是永远敬爱、信任那些死去的人。而哈利真确做到了。在爱的海洋中,我不禁合上书卷,为哈利喝彩!
永恒史读后感篇4
我最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家的生活和在魔法学校里的奇遇。
当我读到哈利·波特为了生计在他生日那天还要在炎炎烈日下工作时,我的心就揪了起来。我想到了我的生日那天,妈妈会给我订蛋糕,会准备精美的礼物,会烧许多我爱吃的菜,而我这个“小寿星”却不知足,嫌礼物不好,嫌饭菜不可口,让父母难过好一阵子,妈妈甚至还会暗自落泪。想到这里,我心中充满了内疚,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我一定要懂得感恩,懂得回报,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个小心眼的人,在学校里喜欢和同学斤斤计较,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而吵嘴。比如哪个同学不小心把我的书碰掉在地上,我马上就会以牙还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那位同学的书放到地上去。记得有一个同学不小心把我的铅笔头弄断了,我生气极了,尽管他道了歉,我仍然不依不饶,甚至还会出手打人。而哈利·波特就和我不一样,他心胸宽广,从不和人斤斤计较,他和对他极其不好的姑父一起生活了整整十年,毫无怨言,还十分感激姑父给了他一个家给了他一个可住的地方。他在魔法学校里和同学和睦相处,就算有人欺侮他,他也从不还手从不还嘴。反而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也正因为这样。哈利·波特成了学校里最受欢迎的人。
哈利·波特,你让我好惭愧,谢谢你,让我知道了要做一个宽容大度的人,要在同学困难的时候及时地伸出援助之手,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要心中想着别人,要做一个受人欢迎的人。
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永恒史读后感篇5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文章,但是最令我记忆犹新的就是《母亲的爱》了。
“我”的母亲是一名普通工人,她工作十分认真,对“我”非常关心,但一天到晚总是唠叨个不停。一有什么不满意的,就会说上一大堆的道理,让我不胜其烦。不过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改变了看法。
那一天,我一回到家便大喊:“妈妈,我饿死了!”没有人回答我。奇怪,以前这时候,妈妈已经把饭菜端到桌上了,就等我回来开饭了。不会是发生了什么事吧?我悄悄地走到厨房门前,听见一阵锅碗瓢响。怎么到现在才烧?又老是说我是“饿死鬼”投胎。正准备推门而入责怪她一番。
忽然听见妈妈的叹气声传来。她今天怎么了?我纳闷起来,贴在门上侧耳倾听:“无巧不巧,今天要加班。这下坏了,女儿快回来了,我的饭还没烧好,这不是失职了吗?她一定饿坏了!”我含着眼泪一把推开了门,奔向了妈妈的怀抱。
看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的妈妈。她为我日夜奔波,吃尽了苦头。我父母为了改善家庭条件,出去为别人家准备家宴,从买菜、烧菜到端菜洗碗等拉拉杂杂的事,件件皆是亲力亲为,每到晚上,总要拖着筋疲力尽的身体赶十几里路回家,因为不放心我这个宝贝女儿。
有一次,我做完作业觉得头沉沉的,衣服也没脱,就上床睡觉了。妈妈回来后,照例检查了我的作业,又和往常一样来到我床前,帮我盖被。这时,她突然发觉我的呼吸有些异常,摸摸我的额头,不由得焦急起来:“怎么这么烫?”妈妈顾不上隐隐作痛的腰椎,弯腰把我用被子裹了起来,又用力把我抱到电瓶三轮车上。
到了医院,听医生说是平常的感冒,没什么大碍时,她一颗悬着的心才安稳落地。这时的她却瘫在凳子上动弹不得。
可我,带给妈妈的是什么呢?星期一早上的情景出现在我的眼前:妈妈用伤心的眼神看着我,它那无声的控诉让我痛彻心肺。双休日,因为爸爸妈妈两天都没功夫管到我,我就忘乎所以了吗?唉,悔之晚矣!
掩卷沉思,我怎样做才能表达我对妈妈的爱呢?当一身疲惫的'妈妈进门时,为她送上一双拖鞋;当妈妈挥汗如雨时;为她送上一杯开水;当妈妈去洗碗时,主动对她说一声“让我来吧”……
一缕阳光,一份温暖,四季因为有了太阳才美丽,生命因为有了爱心才充实。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去对待自己的母亲,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永恒史读后感篇6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永恒史读后感篇7
在我刚上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哈利。波特》这套书,这个套系是我想要很久的书,记得刚收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来了。
“啊!终于全部看完了,我可是短时间内看了好几百万字呢!”看着眼前这8本厚厚的书心里顿时感概万千。
这套书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在他乱蓬蓬的头发下面有着一道神秘的闪电图形。在他1岁的时候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妈姨夫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11岁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是个巫师,知道了自己头上的疤痕是被一个叫伏地魔的恐怖黑巫师用咒语伤的,父母的死也和他有关。于是哈利去了一所叫霍格沃兹的魔法学校求学,并且在那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
他和好朋友们在魔法学校里并肩作战,一起面对很多困难,直到杀死伏地魔成功的保卫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很难想象一个11岁的孩子随时要面临死亡,为了这场战争他吃了多少苦,承受了多少的压力。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胜利的曙光还是属于正义的一方。
为什么呢?因为有爱。
虽然父母不在了但是父母的爱一直围绕着哈利,成为了他的永久护身符,正是因为这道护身符所以伏地魔杀不死他。
或许这套书就是想要告诉我们爱是最高的魔法,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即使在一个人最绝望的时候只要心中充满爱和希望就可以战胜一切。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家人的陪伴,老师的培养和朋友的支持,在各种爱的滋养下我们才能健康长大,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永恒史读后感篇8
读了《母亲的爱》后,我才真正体会到母爱的伟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这篇短文中,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这样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却饱含了一个母亲对儿子深切的嘱咐。在文中,母亲多次用那双饱经沧桑的眼,给予我无言的嘱咐,教我学会做人的道理。这时我才感觉到,母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是永不破碎的,而我却不懂得珍惜……
“妈,您要干什么?”我望着拿起针线的妈妈,不解地问。
“哦,我看你衣服破了,想给你补补。”妈妈用平和的语气跟我说。
“哎呀妈,都什么年代了,您还这么老土,衣服还用补的。”我的话中带着一丝讥讽。
“可只破了一个小洞,补补就行……”我立刻打断妈妈的话:
“妈,您带我上街买件新衣服吧?走啦走啦……”我用撒娇的口气向妈妈恳求着。
“哎!”妈妈放下手中的针线,牵着我的受往街上走去。
我现在才发现,那时的我错得有多离谱。妈妈只是想通过针线,找到一个泄口点,把她对我的爱用针线缝在衣服上,存在我心间,而我却……
记得那次,我偷了妈妈一点钱去买零食,被发现后,妈妈二话不说就把我抓起来一顿痛打,我咬着牙,狠狠地瞪着妈妈,却看到一双闪着泪花、眼神中充满了怜惜的眼……
母爱就像一眼深深的泉水,静静地流淌但从不表露。母爱就像一双大手,牵着我往前走,不放弃……
妈,愿下辈子我还是您的女儿!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